)是注音符號中的聲母之一,字形取自「」,發音則取老國音「兀」字的聲母(今「兀」的聲母為「ㄨ」,但在老國音中則為/ŋ/)。《說文解字》:「兀:高而上平也。」

注音符號
灰底爲變體;每格次行爲萬國音標
聲母
發音
方式
塞音擦音
全清次清全濁次濁
重脣
/p/

/pʰ/

/b/

/m/

/β/
輕脣
/f/

/v/
舌尖
/t/

/tʰ/

/d/

/n/

/ɫ˭~ɫʰ/

/l/
軟齶
/k/

/kʰ/

/ɡ/

/ŋ/

/x/

/ɣ/
脣軟齶
/kʷ/

/kʷʰ/

/ʔ/

/h/

/ɦ/
舌冠
/tɕ/

/tɕʰ/

/dʑ/

/ɲ~ȵ/

/ɕ/

/ʑ/
翹舌
/tʂ/

/tʂʰ/

/dʐ/

/ʂ/

/ɻ~ʐ/
平舌
/ts/

/tsʰ/

/dz/

/s/

/z/
介母、高元音
部位
普通
/i~j/

/y~ɥ/

/ɨ/

/ɯ/

/u~w/
鼻化
/ĩ/

/ũ/
韻母
單韻
/a/

/ã/

/ɐ/

/o/

/ɔ/

/ɔ̃/
複韻
/ai/

/ei/

/au/

/ou/
鼻韻
/m̩/

/am/

/ɔm/

/n̩/

/an/

/ɔn/

/ŋ̩/

/aŋ/

/ɔŋ/
韻尾
/p̚/

/t̚/

/k̚/

/ʔ̚/
其他
聲調
官話ˉˊˇˋ˙
客閩˪˫

「ㄫ」為1918年公布的第一批音字母,對應發音為軟顎鼻音/ŋ/,單講「ㄫ」這個符號時通常會發為「ㄫㄛ」。

多數拼音方案都寫為〔ng〕。

1932年5月7日,國民政府北京官話為基礎的新國音取代了老國音。「ㄫ」變成僅在各地漢語使用,如臺灣話粵語便有此聲母,而不在國語中正式使用,但可作為解釋用注音符號。如「ㄤ」〔ang〕會被解釋為「ㄚ」〔a〕+「ㄫ」〔ng〕,「ㄥ」〔eng〕被解釋為「ㄜ」〔e〕+「ㄫ」〔ng〕,「ㄧㄥ」〔ing〕實際發音應為「ㄧㄫ」等。

相關變體

「ㄫ」有個變體,為注音符號擴充版本閏音符號方音注音符號臺灣方音符號中的「ㆭ」(),為「ㄫ」中間多一豎,該符號用做韻化的「ㄫ」(「ㄫ」本身為有聲輔音,可以單獨發聲而不需接韻母),發音為/ŋ̍/。有時上述的韻母解釋,會將「ㄫ」換為「ㆭ」。然而,若要在日常漢字注音裏表示〔-ng〕,即寫在字末、跟在元音後的輔音韻尾/ŋ/,也常常會以「ㄥ」放在元音後來表示。例如粵語「鏡」〔geng〕在注作閏音符號中寫作「ㄍㄝㄥ」,在方音注音符號裏才寫作「ㄍㄝ」。又如馬祖話注音的「忙」〔mòng〕寫作「ㄇㄛㄥˋ」,結尾的/ŋ/音也是寫作「ㄥ」。

編碼與拼音

字元圖檔編碼國際音標漢語拼音威妥瑪拼音臺羅拼音通用拼音粵拼馬拼拉丁苗文
UnicodeBig5GB 2312
U+312B未收錄未收錄ŋng[1]ngngngngngng
U+31AD未收錄未收錄ŋ̍ngngngng

註解

  1. 漢語拼音的擴充版本閩南方言拼音方案中,作聲母時改作〔ggn〕。

參考資料

  • 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注音符號總表》,北平: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1932年4月。
  • 廣東省人民政府文敎廳:《廣州音農民速成識字課本》,廣州:華南人民出版社,1952年8月。
  • 廣東省人民政府文敎廳:《廣州音職工速成識字課本》,廣州:華南人民出版社,1952年11月。
  • 中國文字改革硏究委員會祕書處拼音方案工作組:《全國主要方言區方音對照表》,北京:中華書局,1954年12月。
  • 吳守禮:《國臺對照活用辭典》,臺北:遠流,2000年8月。
  •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國語注音符號手冊》,臺北:教育部,2000年11月。
  • 中華民國連江縣政府:《馬祖閩東(福州)話日常生活常用詞彙編輯說明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連江:連江縣政府,200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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