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欧亚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欧亚司英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直接领导的工作机关,分管东欧中亚地区外交事务。[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欧亚司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外交部制发。

主要领导
司长 刘彬
副司长 程一堃刘江平毛文翀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机构类型 外交部内设职能司
行政级别 正司局级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

机构沿革

欧亚司原名苏联东欧司,简称苏欧司。1958年1月,蒙古朝鲜越南事务划归苏联东欧司负责,并更名为社会主义国家司。12月,蒙、朝、越三国重新划归亚洲司负责,同时复名苏联东欧司苏联解体后,于1992年1月1日更名为东欧中亚司,简称欧亚司,主管范围不变。[2][3]2004年,将前苏联以外其他东欧国家以及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3国的外交工作从欧亚司划归欧洲司[4],东欧中亚司的正式名称也相应调整为欧亚司。

工作职能

外交部欧亚司主要按照国务院和外交部给其确定的工作范围,负责办理以下各项工作:

  • 负责掌握、研究东欧中亚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
  • 负责与这一地区内的国家外交往来。
  • 负责与这一地区内的国家相关的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
  • 协调同东欧、中亚地区国家间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
  • 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本地区大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 其他相关工作。

组织结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欧亚司
      • 欧亚司一处
      • 欧亚司二处
      • 欧亚司三处
      • 欧亚司四处
      • 欧亚司五处
      • 欧亚司六处
      • 欧亚司综合处

工作涉及的国家

外交部欧亚司的工作职能中“东欧”和“中亚”的范围只是一个大概的区域范围,不严格依据地理上的划分方法,主要泛指中亚五国高加索地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联系(不一定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和地区。

这些国家包括:

东欧

  1. 白俄罗斯
  2. 俄罗斯
  3. 乌克兰
  4. 摩尔多瓦

高加索

  1. 阿塞拜疆
  2. 格鲁吉亚
  3. 亚美尼亚

中亚

  1. 哈萨克斯坦
  2. 吉尔吉斯斯坦
  3. 塔吉克斯坦
  4. 土库曼斯坦
  5. 乌兹别克斯坦

地区组织和合作机制包括:上海合作组织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欧亚经济联盟集体安全条约组织俄白联盟国独立国家联合体突厥國家組織等。

历任司长

苏联东欧司时期

欧亚司时期

参考文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2-09-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31).
  2. 于振起. . 天津: 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8: 35. ISBN 978-7-310-03065-1.
  3. . 澎湃新闻. 2016-11-23 [2020-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4. . [2021-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4).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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