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共和國一級行政區列表
中華共和國由國民革命軍第十九路軍於1933年(民國二十二年)11月22日發動閩變建立。12月1日,成立厦门市;10日,接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第39号训令,改为厦门特别市[1]。12月12日,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中央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上,陳铭樞提出劃分福建為四省、二特別市(福州和厦门)的審查案,劃分原則為按天然界限劃分、不違背地理。四省初定為閩海省、閩上省、泉海省、龍漳省,後來作出了一些改動。翌日,人民革命政府第12次會議的議決案第五項、第六項正式劃分命名四省,並公佈正副省長名單和轄屬縣份。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1月21日,中華共和國覆滅,其一級行政區全數取消建置。[2][3]
省
省名 | 省會 | 轄縣數(名義上)[註 1] | 現屬 | 省長 | 副省長 | 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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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海省 | 闽侯 | 15 | 福州、宁德 | 何公敢 | 阮淑清 | |
延建省 | 延平 | 16 | 南平、三明(部分地区) | 萨镇冰 | 郭冠杰 | 初称“闽上省”。 |
兴泉省 | 晋江 | 12 | 莆田、泉州 | 戴戟 | 陈公培 | 初称“泉海省”。 |
龙汀省 | 龙溪 | 21 | 漳州、龙岩、三明(部分地区) | 许友超 | 徐名鸿 | 初称“龙漳省”。 |
特別市
特別市名 | 現屬 | 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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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特别市 | 福州市 | 中華共和國首都;後遷漳州。[4] |
厦门特别市 | 厦门市 | 初称厦门市[1];许友超為厦门特别市市长,兼思明县县长;後又被任命为龙汀省省长,惟许力辞。[5]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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