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頀
樂頀(1475年—1564年),字鳴殷、鳴音,號木亭,江西撫州府臨川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樂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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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河南布政使司左参政 | ||
籍貫 | 江西撫州府臨川縣 | |
出生 | 五月初四日 | |
逝世 | 嘉靖四十三年 | |
配偶 | 娶詹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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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江西鄉試第四十九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二百八十二名,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進士[1][2]。明年授宣城知县,丁内艰去任,服阕,補山陽知縣,正德八年(1513年)六月擢南京户科給事中,前後糾劾疏十數上,丁父忧,守制三年。
明世宗即位,正德十六年(1521年)七月起用,擢光禄寺少卿,尋以知天文歷法兼掌欽天監事。嘉靖三年(1525年)五星聚營室,頀上書言:占書曰五星之聚,是謂改易王者,有德受慶,無德受殃。聚房而周祚以昌,聚箕而齊桓用霸。漢興聚井,宋盛聚奎,是四者皆當更革之時,一福一禍昭然不忒。惟天寶聚於尾箕,唐德弗迪,卒有安史之亂。皇上中興,五星適聚,可不益修聖德以承此大慶乎。疏入,以擅传禁书下錦衣獄,大臣交救獲免,降為宿州知州,履任不逾月,致仕归。嘉靖五年以荐起升大名府知府,以治理卓异,八年三月升陝西右參政,督理粮储,又奉命犒边,不久致仕歸。十五年起用,十七年任河南左参政,分守河北,十八年二月世宗南巡,以不恭王事被逮治,被黜为民。嘉靖四十三年卒,享年九十,著有《木亭雜藁》二十卷。
家族
曾祖樂仕衡;祖父樂履清;父樂□成,號方所。前母劉氏;母徐氏。具庆下[3]。
参考文献
- 陳炌《河南左参政乐公頀墓志》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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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葉溥 |
明朝大名府知府 1529年—1531年 |
繼任: 胡效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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