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等爵
爵制沿革
秦
一般認為,二十等爵起設自秦國的商鞅变法,以賞軍功,共設二十级,每一級都有相應的經濟待遇。临战,斩敌首一级,則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1]。秦始皇時,改徹侯為列侯,內侯為倫侯[2],西漢時改回舊稱。據高敏,《秦漢史論集》中《秦的賜爵制度試探》,「中更」(更,音「郎」)[3]、「右更」出現於商鞅死後,「關内侯」出現於統一之前,「大上造」則出現在統一後。無爵者則稱為「士伍」,二十等爵以賞軍功為主,但也有例外,如《史記·秦始皇本紀》載:遷北河榆中三萬家,拜爵一級。
二十等爵表
爵級 | 秦爵名 | 漢爵名[13] | 漢初受田[14] | 漢初受宅基地[15] | 漢末魏晉南朝爵名[8] | 北朝隋唐宋爵名[10][16] |
一級 | 公士 | 公士 | 1.5頃 | 1.5宅 | 公士 | 公士 |
二級 | 上造 | 上造 | 2頃 | 2宅 | 上造 | 上造 |
三級 | 簪裊 | 簪裊 | 3頃 | 3宅 | 簪裊 | 待考 |
四級 | 不更 | 不更 | 4頃 | 4宅 | 不更 | 待考 |
五級 | 大夫 | 大夫 | 5頃 | 5宅 | 大夫 | 待考 |
六級 | 官大夫 | 官大夫 | 7頃 | 7宅 | 官大夫 | 待考 |
七級 | 公大夫(七大夫) | 公大夫 | 9頃 | 9宅 | 公大夫 | 待考 |
八級 | 公乗 | 公乗 | 20頃 | 20宅 | 公乗 | 待考 |
九級 | 五大夫 | 五大夫 | 25頃 | 25宅 | 待考 | 待考 |
十級 | 左庶長 | 左庶長 | 74頃 | 74宅 | 待考 | 待考 |
十一級 | 右庶長 | 右庶長 | 76頃 | 76宅 | 待考 | 待考 |
十二級 | 左更 | 左更 | 78頃 | 78宅 | 待考 | 待考 |
十三級 | 中更 | 中更 | 80頃 | 80宅 | 待考 | 待考 |
十四級 | 右更 | 右更 | 82頃 | 82宅 | 待考 | 待考 |
十五級 | 少上造 | 少上造 | 84頃 | 84宅 | 五大夫 | 無 |
十六級 | 大良造 | 大上造 | 86頃 | 86宅 | 關外侯 | 無 |
十七級 | 駟車庶長 | 駟車庶長 | 88頃 | 88宅 | 關中侯 | 無 |
十八級 | 大庶長 | 大庶長 | 90頃 | 90宅 | 名號侯 | 無 |
十九級 | 內侯→倫侯[2] | 關內侯 | 95頃 | 95宅 | 關內侯 | 無 |
二十級 | 徹侯(通侯)→列侯[2] | 通侯→列侯[5] | 無 | 105宅 | 列侯 | 無 |
繼承法
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置後律》中有對二十等爵繼承法的詳細規定。[4]
徹侯(二十級)、關內侯(十九級)均原級世襲。徹侯的第一到第三順位繼承人分別為嫡子、孺子子、良人子。關內侯的第一到第三順位繼承人分別為嫡子、下妻子、偏妻子。
若死者屬於正常死亡,卿(十八級-十級)的後子均降襲為公乘,五大夫(九級)到簪裊(三級)均降兩級世襲,上造(二級)與公士(一級)不可世襲。第一到第三順位繼承人分別為嫡子、下妻子、偏妻子。若死者因公事而亡,其爵位則一律原級承襲,無爵者的繼承者為公士。第一到第十順位繼承人分別為子、女、父、母、兄弟、姊妹、妻、祖父、祖母、戶中同居者。
印綬冠服
賜爵事件列表
秦朝
在位皇帝(王)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秦王政 | 四年(前243年) | 天下疫。百姓內粟千石,拜爵一級。[20] |
九年(前238年) | 戰咸陽,斬首數百,皆拜爵,及宦者皆在戰中,亦拜爵一級。[20] 及奪爵遷蜀四千餘家,家房陵。[20] | |
十二年(前235年) | 文信侯不韋死,竊葬。其舍人臨者,晉人也逐出之;秦人六百石以上奪爵,遷;五百石以下不臨,遷,勿奪爵。[20] | |
秦始皇 | 二十七年(前220年) | 是歲,賜爵一級。[20] |
三十五年(前212年) | 因徙三萬家麗邑,五萬家雲陽,皆復不事十歲。[20] 益发谪徙边。[20]〈【集解】徐廣曰:「表云徙於北河、榆中,耐徙三處。拜爵一級。」〉[21] | |
三十六年(前211年) | 遷北河榆中三萬家。拜爵一級。[20] |
西漢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漢高帝 | 二年二月五日(前205年3月4日) | 施恩德,賜民爵[22] |
五年五月(前202年) | 軍吏卒會赦,其亡罪而亡爵及不滿大夫者,皆賜爵為大夫;故大夫以上賜爵各一級,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下,皆復其身及戶,勿事[23] | |
十二年二月(前195年) | 燕吏民非有罪也,賜其吏六百石以上爵各一級;與綰居,去來歸者,赦之,加爵亦一級[23] | |
漢惠帝 | 十二年五月十七日(前195年6月23日) | 賜民爵一級;中郎、郎中滿六歲爵三級,四歲二級;外郎滿六歲二級;中郎不滿一歲一級[24] |
元年十二月(前194年) | 賜民爵,戶一級[24] | |
五年九月(前189年) | 賜民爵,戶一級[24] | |
漢前少帝 | 元年二月(前187年) | 賜民爵,戶一級[25] |
漢後少帝 | 八年春(前180年) | 諸中官、宦者令丞皆賜爵關內侯,食邑[25] |
漢文帝 | 八年閏九月二十九日(前180年11月14日) |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酺五日[26] |
元年正月(前179年) | 賜天下民當為父後者爵一級[26] | |
漢景帝 | 元年四月(前156年) |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27] |
三年六月(前154年) | 賜民爵一級[27] | |
四年六月(前153年) | 賜民爵一級[27] | |
七年四月二十九日(前150年6月18日) | 立膠東王徹為皇太子,賜民為父後者爵一級[27] | |
中元年四月(前149年) |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27] | |
中五年六月(前145年) |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27] | |
後元年三月(前143年) |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中二千石諸侯相爵右庶長[27] | |
後三年正月(前141年) | 皇太子冠,賜民為父後者爵一級[27] | |
漢武帝 | 建元元年二月(前140年) |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28] |
元光元年四月(前134年) | 赦天下,賜民長子爵一級[28] | |
元狩元年四月二十一日(前122年6月1日) | 立皇太子,賜中二千石爵右庶長,民為父後者一級[28] | |
元鼎四年十月(前114年) |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28] | |
元封元年四月七日(前110年5月5日) | 賜天下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28] | |
漢昭帝 | 始元五年六月(前82年) | 賜中二千石以下至吏民爵各有差[29] |
元鳳四年正月二日(前77年2月25日) | 賜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29] | |
漢宣帝 | 本始元年五月(前73年) | 賜吏二千石、諸侯相、下至中都官、宦吏、六百石爵,各有差,自左更至五大夫;賜天下人爵各一級,孝者二級,女子百戶牛酒[30] |
本始二年五月(前73年) |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30] | |
地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前67年5月24日) | 立皇太子,大赦天下,賜御史大夫爵關內侯,中二千石爵右庶長,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一級[30] | |
元康元年三月(前65年) | 其赦天下徒,賜勤事吏中二千石以下至六百石爵,自中郎吏至五大夫,佐史以上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加賜鰥寡孤獨、三老、孝弟力田帛[30] | |
元康二年三月(前64年) | 以鳳皇甘露降集,賜天下吏爵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0] | |
元康三年春(前63年) | 賜天下吏爵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0] | |
元康四年三月(前62年) | 賜天下吏爵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加賜三老、孝弟力田帛,人二匹,鰥寡孤獨各一匹[30] | |
神爵元年三月(前61年) | 賜天下勤事吏爵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0] | |
神爵四年二月(前58年) | 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0] | |
神爵四年四月(前58年) | 潁川太守黃霸以治行尤異秩中二千石,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及潁川吏民有行義者爵,人二級,力田一級,貞婦順女帛[30] | |
五鳳元年正月(前57年) | 賜列侯嗣子爵五大夫,男子為父後者爵一級[30] | |
五鳳三年三月(前55年) |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大酺五日,加賜鰥寡孤獨高年帛[30] | |
甘露二年正月(前52年) |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0] | |
甘露三年二月(前51年) | 賜民爵二級[30] | |
漢元帝 | 初元二年正月(前47年) | 賜雲陽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31] |
初元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前47年6月17日) | 立皇太子,賜御史大夫爵關內侯,中二千石右庶長,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一級,列侯錢各二十萬,五大夫十萬[31] | |
初元四年三月(前45年) |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高年帛[31] | |
永光元年正月(前43年) |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高年帛[31] | |
永光元年三月(前43年) | 賜吏六百石以上爵五大夫,勤事吏二級,為父後者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1] | |
永光二年二月(前42年) | 其大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三老、孝弟力田帛,吏六百石以上爵五大夫[31] | |
建昭五年三月(前34年) | 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三老、孝弟力田帛[31] | |
竟寧元年正月(前33年) | 皇太子冠,賜列侯嗣子爵五大夫,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31] | |
漢成帝 | 建始三年三月(前30年) | 賜孝弟力田爵二級[32] |
河平元年三月(前28年) | 賜天下吏民爵,各有差[32] | |
河平四年正月(前25年) | 赦天下徒,賜孝弟力田爵二級[32] | |
鴻嘉元年二月(前20年) | 賜天下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加賜鰥寡孤獨高年帛[32] | |
永始四年正月(前13年) | 賜雲陽吏民爵,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2] | |
綏和元年二月九日(前8年3月20日) | 賜諸侯王、列侯金,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三老、孝弟力田帛,各有差[32] | |
漢哀帝 | 綏和二年四月八日(前7年5月7日) | 賜宗室王子有屬者馬各一駟,吏民爵,百戶牛酒,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帛[33] |
建平四年五月(前3年) | 賜中二千石至六百石及天下男子爵[33] | |
漢平帝 | 元始元年正月(1年) | 賜天下民爵一級[34] |
元始四年二月七日(4年3月14日) | 賜九卿已下至六百石、宗室有屬籍者爵,自五大夫以上各有差;賜天下民爵一級,鰥寡孤獨高年帛[34] |
東漢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漢光武帝 | 建武三年閏正月二十二日(27年3月16日) | 賜天下長子當為父後者爵,人一級[36] |
建武二十九年二月四日(53年3月10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37] | |
建武三十一年五月二十五日(55年7月6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六斛[37] | |
漢明帝 | 建武中元二年四月二十四日(57年6月13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及流人無名數欲自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粟,人十斛[6] |
永平三年二月十九日(60年4月6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人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6] | |
永平十三年五月十日(70年6月5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民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無家屬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6] | |
永平十五年四月五日(72年5月9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三級;令天下大酺五日[6] | |
永平十七年五月五日(74年6月16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人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6] | |
永平十八年四月十一日(75年5月13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及流民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6] | |
漢章帝 | 永平十八年十月二日(75年10月28日) | 賜民爵,人二級,為父後及孝悌、力田人三級,脫無名數及流人欲占者人一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子;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38] |
建初三年三月二日(78年4月1日) | 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38] | |
建初四年四月四日(79年5月21日) | 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人欲自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38] | |
元和二年五月三十日(85年7月8日) | 賜天下吏爵,人三級;高年、鰥、寡、孤、獨帛,人一匹[38] | |
元和二年九月十六日(85年10月20日) | 加賜男子爵,人二級[38] | |
漢和帝 | 永元三年正月十九日(91年2月23日) | 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大酺五日[39] |
永元八年二月十九日(96年3月29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39] | |
永元十二年三月十四日(100年4月9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39] | |
元興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06年2月12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39] | |
漢安帝 | 永初三年正月九日(109年2月25日) | 賜男子為父後及三老、孝悌、力田爵,人二級,流民欲占者人一級[40] |
永初六年五月二十五日(112年7月5日) | 中二千石下至黃綬,一切復秩還贖,賜爵各有差[40] | |
永初七年八月二日(113年8月29日) | 賜民爵[40] | |
元初元年正月二日(114年2月23日) | 賜民爵,人二級,孝悌、力田人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民脫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穀,人三斛;貞婦帛,人一匹[40] | |
永宁元年四月十一日(120年5月24日) | 賜民爵及布粟各有差[40] | |
延光元年三月二日(122年4月24日) | 賜民爵及三老、孝悌、力田,人二級;加賜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二匹[40] | |
延光三年二月二十五日(124年3月26日) | 賜男子爵,人二級[40] | |
漢順帝 | 永建元年正月二日(126年2月10日) | 賜男子爵,人二級,為父後、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民欲自占者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41] |
永建四年正月十一日(129年2月16日) | 賜男子爵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為父後、三老、孝悌、力田人二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帛,人一匹[41] | |
陽嘉元年正月二十八日(132年3月1日) | 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著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41] | |
永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139年6月6日) | 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41] | |
建康元年四月十五日(144年6月2日) | 賜人爵各有差[41] | |
漢質帝 | 永嘉元年二月二十四日(145年4月2日) | 賜人爵及粟帛各有差[41] |
本初元年六月三日(146年6月28日) | 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41] | |
漢桓帝 | 建和元年正月八日(147年2月24日) | 賜吏更勞一歲;男子爵,人二級,為父後及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42] |
漢靈帝 | 建宁元年二月二十三日(168年3月18日) | 賜民爵及帛各有差[43] |
漢獻帝 | 建安二十年正月十八日(215年3月6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一級,孝悌、力田二級[44] |
曹魏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魏文帝 | 黃初元年十一月一日(220年12月13日) | 賜男子爵人一級,為父後及孝悌力田人二級[45] |
黃初三年九月九日(222年10月31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篤癃及貧不能自存者賜穀[45] | |
魏明帝 | 太和元年十一月(227年)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穀[46] |
青龍元年二月六日(233年3月4日) | 賜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無出今年租賦[46] | |
景初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239年2月15日) | 立皇后,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穀[46] | |
魏元帝 | 景元元年六月二日(260年6月27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穀[47] |
南朝宋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宋武帝 | 永初元年六月十四日(420年7月11日) | 賜民爵二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穀五斛[50] |
宋文帝 | 元嘉十七年十月三日(440年11月14日) | 大赦天下,文武賜爵一級[51] |
宋孝武帝 | 元嘉三十年四月二十七日(453年5月21日) | 大赦天下,文武賜爵一等,從軍者二等[52] |
孝建元年正月二十八日(454年3月14日) | 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粟帛各有差[52] | |
孝建元年七月二十一日(454年8月31日) | 大赦天下,文武賜爵一級[52] | |
大明二年正月十七日(458年2月17日) | 吏身可賜爵一級,軍戶免為平民[52] | |
大明四年正月十二日(460年2月20日) | 孝悌義順,賜爵一級;孤老貧疾,人穀十斛[52] | |
大明六年正月十日(462年2月25日) | 大赦天下,孝子、順孫、義夫、悌弟,賜爵一級;慈姑、節婦及孤老、六疾,賜帛五匹,穀十斛[52] | |
大明七年二月十七日(463年3月23日) |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52] | |
宋前廢帝 | 景和元年十一月十八日(465年12月22日) | 賜為父後者爵一級[53] |
宋明帝 | 泰始元年十二月七日(466年1月10日) | 賜民爵二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穀五斛[54] |
泰始二年九月九日(466年10月4日) | 大赦天下,賜民爵一級[54] | |
泰始五年正月二十二日(469年2月20日) | 大赦天下,賜力田爵一級[54] | |
宋後廢帝 | 元徽二年十一月十九日(474年12月14日) | 賜民男子爵一級;為父後及三老孝悌力田者爵二級[55] |
元徽四年正月九日(476年2月20日) | 賜力田爵一級;貸貧民糧種[55] |
南朝齊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齊高帝 | 建元元年四月二十三日(479年5月30日) | 賜民爵二級,文武進位二等,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穀人五斛[56] |
齊武帝 | 永明四年閏正月十五日(486年3月7日) | 孝悌力田,詳授爵位;孤老貧窮,賜穀十石[57] |
永明十一年四月十四日(493年5月16日) | 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粟帛各有差[57] | |
齊明帝 | 建武元年十一月十八日(494年12月31日) | 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孝子從孫、義夫節婦,普加甄賜明揚[58] |
建武三年閏十二月二十日(497年2月8日) | 賜王公以下帛各有差,為父後者賜爵一級[58] | |
齊東昏侯 | 永元元年四月二十四日(499年5月20日) | 立皇太子誦,大赦,賜民為父後爵一級[59] |
南朝梁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梁武帝 | 天監元年四月八日(502年5月2日) | 賜民爵二級;文武加位二等;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穀五斛[60] |
天監十三年二月八日(514年3月21日) | 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0] | |
天監十四年正月一日(515年2月2日) | 皇太子冠,赦天下,賜為父後者爵一級,王公以下班賚各有差,停遠近上慶禮[60] | |
天監十八年正月十一日(519年2月27日) | 輿駕親祠南郊,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0] | |
普通元年正月一日(520年2月6日) | 大赦天下,賜文武勞位,孝悌力田爵一級,尤貧之家,勿收常調,鰥寡孤獨,並加贍卹[61] | |
普通四年二月十八日(523年3月22日) | 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 |
大通元年正月一日(527年2月19日) | 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 |
中大通元年正月九日(529年2月4日) | 輿駕親祠南郊,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 |
中大通三年正月十日(531年2月14日) | 輿駕親祠南郊,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 |
中大通三年七月七日(531年8月7日) | 立晉安王綱為皇太子,大赦天下,賜為父後者及出處忠孝文武清勤,並賜爵一級[61] | |
中大通五年正月二日(533年2月13日) | 輿駕親祠南郊,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 |
中大通六年二月十日(534年3月12日) | 輿駕親耕籍田,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 |
大同三年正月五日(537年2月2日) | 輿駕親祠南郊,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 |
大同五年正月十七日(539年2月22日) | 輿駕親祠南郊,詔孝悌力田及州閭鄉黨稱為善人者,各賜爵一級,並勒屬所以時騰上[61] | |
中大同元年四月十四日(546年5月31日) | 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一級,賚宿衛文武各有差[61] | |
中大同二年正月二十三日(547年3月2日) | 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 |
太清元年四月二十一日(547年5月27日) | 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一級,在朝群臣宿衛文武並加頒賚[61] | |
梁元帝 | 承聖元年十一月十二日(552年12月15日) | 孝子義孫,可悉賜爵[62] |
梁敬帝 | 太平元年九月二十五日(555年10月27日) | 大赦,孝悌力田賜爵一級,殊才異行所在奏聞,饑難流移勒歸本土[63] |
南朝陳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陳武帝 | 永定元年十月十日(557年11月18日) | 賜民爵二級,文武二等,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穀五斛;逋租宿債,皆勿復收[64] |
陳文帝 | 永定三年六月二十一日(559年8月11日) | 文武內外,量加爵敘;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一級[65] |
天嘉元年正月一日(560年2月14日) | 鰥寡孤獨不能自存立者,賜穀人五斛;孝悌力田殊行異等,加爵一級[65] | |
天嘉元年正月九日(560年2月22日) | 賜民爵一級[65] | |
天嘉三年正月十日(562年2月1日) | 普賜民爵一級;其孝悌力田,別加一等[65] | |
天嘉三年七月二十一日(562年9月7日) | 皇太子納妃王氏,在位文武賜帛各有差,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二級[65] | |
天嘉六年正月十一日(565年2月28日) | 皇太子加元服,王公以下賜帛各有差,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一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穀人五斛[65] | |
天康元年四月九日(566年5月15日) | 皇孫至澤生,在位文武賜絹帛各有差,為父後者賜爵一級[65] | |
陳廢帝 | 光大元年正月三日(567年1月30日) | 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6] |
光大元年七月十日(567年8月31日) | 立皇子至澤為皇太子,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王公卿士已下賚帛各有差[66] | |
陳宣帝 | 太建元年正月四日(569年2月7日) | 大赦天下;在位文武賜位一階;孝悌力田及為父後者賜爵一級;異等殊才,並加策序;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賜穀五斛[67] |
太建五年三月二十三日(573年5月12日) | 皇孫胤生,內外文武賜帛各有差,為父後者爵一級[67] | |
太建十年四月十三日(578年5月7日) | 應在軍者可並賜爵二級,并加賚卹,付選即便量處[67] | |
陳後主 | 太建十四年正月十三日(582年2月22日) | 在位文武及孝悌力田為父後者,並賜爵一級;孤老鰥寡不能自存者,賜穀人五斛、帛二匹[68] |
太建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582年6月1日) | 立皇子永康公胤為皇太子,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王公已下賚帛各有差[68] | |
至德二年七月二十二日(584年9月4日) | 太子加元服,在位文武賜帛各有差,孝悌力田為父後者各賜一級,鰥寡癃老不能自存者人穀五斛[68] |
前秦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秦宣昭帝 | 永興二年(358年) | 賜為父後者爵一級,鰥寡高年穀帛有差,丐所過田租之半[72] |
建元十二年(376年) | 為父後者賜爵一級,孝悌力田爵二級,孤寡高年穀帛有差,女子百戶牛酒,大酺三日[72] |
北魏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魏孝文帝 | 太和十七年七月五日(493年8月3日) | 以皇太子立,詔賜民為人後者爵一級,為公士;曾為吏屬者爵二級,為上造;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粟五斛[10] |
太和十七年八月二十四日(493年9月21日) | 車駕至肆州,民年七十已上,賜爵一級[10] | |
太和十七年九月二十日(493年10月17日) | 洛、懷、并、肆所過四州之民: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帛二匹;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10] | |
太和十七年十月十八日(493年11月13日) | 京師及諸州從戎者賜爵一級,應募者加二級,主將加三級[10] | |
太和十八年正月十七日(494年2月9日) | 相、兗、豫三州: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老鰥寡不能自存者,賜粟五石、帛二匹;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10] | |
太和十八年十一月一日(494年12月14日) | 冀、定二州民:百年以上假以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以穀帛;孝義廉貞、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10] | |
太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495年2月8日) | 郢豫二州之民:百齡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寡鰥老不能自存者,賜以穀帛;緣路之民復田租一歲;孝悌廉義、文武應求具以名聞[10] | |
太和十九年四月十三日(495年5月23日) | 詔賜百歲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寡老疾不能自存者,賜以穀帛;德著丘園者具以名聞[10] | |
太和十九年四月二十三日(495年6月2日) | 賜兗州民爵及粟帛如徐州[10] | |
太和十九年六月十五日(495年7月23日) | 濟州、東郡、滎陽及河南諸縣車駕所經者,百年以上賜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老鰥寡不能自存,賜以穀帛;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10] | |
太和十九年十月九日(495年11月12日) | 民百年以上假郡守,九十以上假縣令,八十以上賜爵三級,七十以上賜爵二級;孤老痼疾不能自存者,賜以穀帛[10] | |
太和二十一年正月八日(497年2月26日) | 立皇子恪為皇太子,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10] | |
太和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七日(497年5月15日) | 汾州民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10] | |
太和二十一年五月四日(497年6月20日) | 雍州庶老以年各減一等,七十以上賜爵三級;其營船之夫,賜爵一級;孤寡鰥貧、窮痾廢疾,各賜帛二匹,穀五斛;其孝友德義、文學才幹,悉仰貢舉[10] | |
魏宣武帝 | 延昌元年十一月十日(512年12月5日) | 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孝子、順孫、廉夫、節婦旌表門閭,量給粟帛[75] |
北齊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齊文宣帝 | 天保元年五月十日(550年6月11日) | 百官進階,男子賜爵,鰥寡六疾義夫節婦旌賞各有差[76] |
齊孝昭帝 | 皇建元年十一月四日(560年12月8日) | 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77] |
齊武成帝 | 太宁二年正月十六日(562年3月8日) | 大赦,內外百官普加汎級,諸為父後者賜爵一級[78] |
參考文獻
- 《商君書 境內第十九》:“能得甲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
- 里耶秦简8-455号木方:“内侯为伦侯,彻侯为列侯。”
- 鄭樵《通志·氏族略》:「更音郎。秦大夫爵也。」
- 《二年律令·置後律》:“疾死置後者,徹侯後子為徹侯,其毋適子,以孺子、良人子。關內侯後子為關內侯,卿後子為公乘,五大夫後子為公大夫,公乘後子為官大夫,公大夫後子為大夫,官大夫後子為不更,大夫後子為簪裊,不更後子為上造,簪裊後子為公士。其毋適子,以下妻子、偏妻子……為縣官有為也,以其故死若傷二旬中死,皆為死事者,令子男襲其爵。毋爵者,其後為公士。毋子男以女,毋女以父,毋父以母,毋母以男同產,毋男同產以女同產,毋女同產以妻。諸死事當置後,毋父母、妻子、同產者以大父,毋大父以大母與同居數者。”
- 《漢書 卷十九上 百官公卿表第七上》:“徹侯金印紫綬,避武帝諱,曰通侯,或曰列侯,改所食國令長名相,又有家丞、門大夫、庶子。”
- 《後漢書 卷二 顯宗孝明帝紀第二》
- 《二年律令·户律》:关内侯(田)九十五顷,大庶长九十顷,驷车庶长八十八顷,大上造八十六顷,少上造八十四顷,右更八十二顷,中更八十顷,左更七十八顷,右庶长七十六顷,左庶长七十四顷,五大夫廿五顷,公乘廿顷,公大夫九顷,官大夫七顷,大夫五顷,不更四顷,簪袅三顷,上造二顷,公士一顷半顷,公卒、士五(伍)、庶人各一顷,司寇、隐官各五十亩不幸死者,令其后先择田,乃行其余。它子男欲为户,以为其□田予之。其已前为户而毋田宅,田宅不盈,得以盈。宅不比,不得。 宅之大方卅步,彻侯受百五宅,关内侯九十五宅,大庶长九十宅,驷车庶长八十八宅,大上造八十六宅,少上造八十四宅,右更八十二宅,中更八十宅,左更七十八宅,右庶长七十六宅,左庶长七十四宅,五大夫廿五宅,公乘廿宅,公大夫九宅,官大夫七宅,大夫五宅,不更四宅,簪袅三宅,上造二宅,公士一宅半宅,公卒、士五(伍)、庶人一宅,司寇隐官半宅。
- 《三國志 卷一 魏書一 武帝紀第一》:“冬十月,始置名號侯至五大夫,與舊列侯、關內侯凡六等,以賞軍功。”裴註:“魏書曰:置名號侯爵十八級,關中侯爵十七級,皆金印紫綬;又置關外侯十六級,銅印龜紐墨綬;五大夫十五級,銅印環紐,亦墨綬,皆不食租,與舊列侯關內侯凡六等。”
- 《晉書 卷十四 志第四 地理上》:“晉文帝為晉王,命裴秀等建立五等之制,惟安平郡公孚邑萬戶,制度如魏諸王。其餘縣公邑千八百戶,地方七十五里……”
- 《魏書 卷七下 高祖紀第七下》
- 《册府元龟 卷八十四 帝王部 赦宥第三》
- 《舊唐書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 《漢書 卷十九上 百官公卿表第七上》:“一級曰公士,二上造,三簪裊,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皆秦制,以賞功勞。”
- 《二年律令·戶律》:“關內侯九十五頃。大庶長八十頃,駟車庶長八十八頃,大良造八十六頃,少上造八十四頃,右更八十二頃,中更八十頃,左更七十八頃,右庶長七十六頃,左庶長七十四頃。五大夫廿五頃,公乘廿頃,公大夫九頃,官大夫七頃,大夫五頃。不更四頃,簪三頃,上造二頃,公士壹頃半。”
- 《二年律令·戶律》:“宅之大,方卅步。壹徹侯受百五宅,關內侯九十五宅。大庶長九十宅,駟車庶長八十八宅,大良造八十六宅,少上造八十四宅,右更八十二宅,中更八十宅,左更七十八宅,右庶長七十六宅,左庶長七十四宅。五大夫廿五宅,公乘廿宅,公大夫九宅,官大夫七宅,大夫五宅。不更四宅,簪三宅,上造二宅,公士壹宅半。公卒、士五、庶人壹宅。司寇、隱官半宅。欲為戶者,許之。”
- 《宋史 卷五 本紀第五 太宗二》
- 《晉書 卷二十五 志第十五》:“縣侯、鄉亭侯,則冠三梁。卿、大夫、八座、尚書,關中內侯、二千石及千石以上,則冠兩梁。”
- 《宋書 卷十八 志第八》:“縣、鄉、亭侯,金印,紫綬。朝服,進賢三梁冠……關內、關中、名號侯,金印,紫綬。朝服,進賢兩梁冠……關外侯,銀印,青綬。朝服,進賢兩梁冠。”
- 《隋書 卷十一 志第六》載梁陳之制:“縣、鄉、亭、關內、關中及名號侯,金印龜鈕,紫綬,朝服,進賢二梁冠,獸頭鞶,腰劔。關內、關中及名號侯則珪鈕。關外侯,銀印珪鈕,青綬,朝服,進賢二梁冠,獸頭鞶,腰劔。”
- 《史記·秦始皇本紀》
- 《 史記三家註·卷六》
- 《漢書 卷一上 高帝紀第一上》
- 《漢書 卷一下 高帝紀第一下》
- 《漢書 卷二 惠帝紀第二》
- 《漢書 卷三 高后紀第三》
- 《漢書 卷四 文帝紀第四》
- 《漢書 卷五 景帝紀第五》
- 《漢書 卷六 武帝紀第六》
- 《漢書 卷七 昭帝紀第七》
- 《漢書 卷八 宣帝紀第八》
- 《漢書 卷九 元帝紀第九》
- 《漢書 卷十 成帝紀第十》
- 《漢書 卷十一 哀帝紀第十一》
- 《漢書 卷十二 平帝紀第十二》
- 《漢書 卷九十九中 王莽傳第六十九中》
- 《後漢書 卷一上 光武帝紀第一上》
- 《後漢書 卷一下 光武帝紀第一下》
- 《後漢書 卷三 肅宗孝章帝紀第三》
- 《後漢書 卷四 孝和孝殤帝紀第四》
- 《後漢書 卷五 孝安帝紀第五》
- 《後漢書 卷六 孝順孝沖孝質帝紀第六》
- 《後漢書 卷七 孝桓帝紀第七》
- 《後漢書 卷八 孝靈帝紀第八》
- 《後漢書 卷九 孝獻帝紀第九》
- 《三國志 卷二 魏書二 文帝紀第二》
- 《三國志 卷三 魏書三 明帝紀第三》
- 《三國志 卷四 魏書四 三少帝紀第四》
- 《晉書 卷三 帝紀第三》
- 《晉書 卷十 帝紀第十》
- 《宋書 卷三 本紀第三》
- 《宋書 卷五 本紀第五》
- 《宋書 卷六 本紀第六》
- 《宋書 卷七 本紀第七》
- 《宋書 卷八 本紀第八》
- 《宋書 卷九 本紀第九》
- 《南齊書 卷二 本紀第二》
- 《南齊書 卷三 本紀第三》
- 《南齊書 卷六 本紀第六》
- 《南齊書 卷七 本紀第七》
- 《梁書 卷二 本紀第二》
- 《梁書 卷三 本紀第三》
- 《梁書 卷五 本紀第五》
- 《梁書 卷六 本紀第六》
- 《陳書 卷二 本紀第二》
- 《陳書 卷三 本紀第三》
- 《陳書 卷四 本紀第四》
- 《陳書 卷五 本紀第五》
- 《陳書 卷六 本紀第六》
- 《晉書 卷一百三 載記第三》
- 《晉書 卷一百五 載記第五》
- 《晉書 卷一百六 載記第六》
- 《晉書 卷一百十三 載記第十三》
- 《晉書 卷一百十七 載記第十七》
- 《晉書 卷一百二十七 載記第二十七》
- 《魏書 卷八 世宗紀第八》
- 《北齊書 卷四 帝紀第四》
- 《北齊書 卷六 帝紀第六》
- 《北齊書 卷七 帝紀第七》
- 《大唐創業起居注 卷二》
- 《舊唐書 卷一 本紀第一》
- 《册府元龟 卷八十六 帝王部 赦宥第五》
- 《宋史 卷六 本紀第六 真宗一》
- 《宋史 卷七 本紀第七 真宗二》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