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珍 (东北军)
生平
于珍生於清朝光绪十四年(1888年)。1910年畢業於日本陸軍士官学校第八期步兵科。曾任奉天讲武堂教官。1914年(民国3年),出任奉天陸軍補習所学堂監督、洮遼鎮守使署副官。1916年(民国5年)春,出任奉天督軍署参謀兼全省警務处視察長。1918年(民国7年)起,历任陸軍第29師参謀長、黑龙江督軍公署参謀長、東省特别区警察总管理处副处長。[2]
奉系入山海关后,于珍历任奉軍駐津司令部参謀处長、奉軍第2補充旅旅長、北京参战事務处副官。1922年(民国11年),第一次直奉战争奉系敗北,于珍任奉天全省警備队统領。并且还担任奉天保甲局总办、奉天省警務处会办。1923年10月,兼任奉天警務处处長。[2]
1925年(民国14年)冬,于珍任鎮威軍第8軍副軍長、第3方面軍後方留守总司令、東北陸軍第10師師長。1926年3月,任張学良、韩麟春所率的第3、第4方面軍团第10軍軍長兼第8師師長。同年8月,获授将军府珍威将軍。同年9月,任京畿警衛司令。[2]
1927年(民国16年)2月,任安国軍第10軍軍長,出兵河南省,击败河南保衛軍总司令靳雲鶚。但是,随后他同武漢国民政府的北伐軍战斗,全軍覆没。同年5月,被罢免軍長职务。同年9月,任京綏檢閱使。[2]
北京政府倒台後,于珍返回東北,1928年(民国17年)10月出任東北边防長官公署参議。东北易幟後的1929年,于珍继续担任東北边防軍司令長官公署参議。[2]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後,于珍隐居北平。在北平市社会局局长任内,曾为八路军做秘密工作。[3][4]他和儿子于国勋都是王岳石情报站人员。[5][4]抗日战争结束後的1946年,于珍在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东北行营任职。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後,于珍出任遼寧省政協委員、常委。1956年,作为特邀委员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会议。[6]1950年起,被北京市人民政府聘为参事室参事,一直任至1959年逝世。[4]1959年秋,于珍在北京市因脑溢血病逝,享年72岁。[6][7]1960年安葬在北京东北义园。[4]
家庭
- 子:于国勋[4]
注释
参考文献
- 来新夏等. . 南開大学出版社. 2001. ISBN 7-310-01517-7.
- 徐友春主編. .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劉寿林等編. .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中國(北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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