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佛教)
根(梵文與巴利語:),在梵文及巴利文中,意指物理性的實體力量或能力,特別是指那些可以被五種感官所感受、認知到的實體或力量。它也有增長的意思。佛教中,根據不同的經文,可以用來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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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根與釋義
根(Indriya),字面上的意思是「屬於因陀羅」、「源自因陀羅」、「因陀羅同意的」、「與因陀羅同在的」。因陀羅為最高神,因此「根」有威勢、最勝之意[1],也有主宰、控制、自在、自為的意思,稍後被引申成人的生命力、體力、動作與感覺的根源[2][3]。 《大毘婆沙論》稱“根”有八種含義,包括威勢,明,異,喜觀,勝,最,主[4]。俱舍論認為,根有最勝、自在、光顯三個意思,總合來說,有增上之義[5]。
根是古印度哲學的重要術語之一,在梨俱吠陀中就已經使用這個單字。在《奧義書》時代之後,數論師提出十一根的理論,包括眼、耳、鼻、舌、皮(五知根),語、手、足、大小便道(五作根)以及意根。吠檀多學派提出覺(buddhi)、我慢(ahamkara)、意(manas)、心(citta)等四內根,加入五知根與五作根之上,形成十四根。耆那教將人的靈魂區分為一至五知根。
佛教也採納了這個術語,提出五根、六根、八根、二十二根等說法。佛教對於根的見解,多半集中在有助於修行與解脫之上。
此外,梵語,本義為樹根,引申為根源、根本之意,也被漢譯為“根”或“本”;但與的意義不同。如善根(梵語:)等名詞,就是由構字而成,也譯為德本。
分類
五根
三十七菩提分法 | |||||||||
四念住 | |||||||||
四正勤 | 四神足 | ||||||||
五根 | 五力 | ||||||||
七覺支 | |||||||||
八正道 |
在三十七菩提分法中的五根,是五種精神力量。五根增強,即是五力。[6]佛教认为修行此法,能够增长产生一切善法;此五法是生于一切善法之本,故称“五根”[7]。
二十二根
二十二根包括了六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男根,女根,命根,五受根(苦根、樂根、憂根、喜根、捨根),五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三無漏根[9](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其他分類法
《俱舍論》將眼耳鼻舌身等五受根,加上意根、身根、命根,稱為八根;信、勤、念、定、慧等五根,加上命根、意根、捨根,也稱為八根。
註釋
- 《阿毘曇毘婆沙論》:「問曰:若威勢義是根義者,一切有為法展轉有威勢,無為法於有為法亦有威勢,如是一切有為法盡應是根。佛何故獨立此二十二法為根?」
- 窺基《大乘法苑義林章》卷3:「根者,增上義,出生義,是根義。與眼等識為威勢增上,為因出生,故名為根。」
- 水野弘元《水野弘元著作選集》〈佛教教理研究〉〈根〉:「根(indriya)一語從梨俱吠陀時代即已存在,最初是被用作Indra(帝釋天)的形容詞或屬性。因為Indra具有最高神之自由自在的權力,所以 indriya 或許有作為其屬性的『自在能力』之意。後來進一步也被用於表示存在於人類的生命力、體力、性力、感覺力、動作力等。」
- 《阿毘曇毘婆沙論》:「何故名根?根是何義?答曰:威勢義是根義,明義是根義,異義是根義,喜觀義是根義,勝義是根義,最義是根義,主義是根義。」
- 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3:「即於此中根是何義?最勝、自在、光顯,名根。由此總成根增上義。」
- 《大毗婆沙论》(一百四十一卷):“五根者: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五力亦尔。此五随名,卽心所中各一为性。已说自性。当说所以。问:何缘此五,名根名力?答:能生善法故名根。能破恶法故名力。有说:不可倾动名根。能摧伏他名力。有说:势用增上义是根。不可屈伏义是力。若以位别;下位名根。上位名力。若以实义;一一位中,皆具二种。此二广辩,如余处说。”
- 《俱舍论》(卷三):“于清净法中,信等五根有增上用。所以者何?由此势力伏诸烦恼,引圣道故。”
- 《法界次第》:“五根,谓修行之人,修四念处,观虽善萌微发,根犹未生。根未生故,善萌易坏。今修五法,使善根生,故以根为名也。”
- 《雜阿含經·六四二經》:「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根。未知當知根.知根.無知根。爾時。世尊即說偈言:覺知學地時,隨順直道進,精進勤方便,善自護其心。如自知生盡,無礙道已知。以知解脫已,最後得無知,不動意解脫,一切有能盡,諸根悉具足,樂於根寂靜,持於最後身,降伏眾魔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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