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佐

佳佐,是臺灣屏東縣萬巒鄉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鄉中部略偏西南,並向東南延伸至南部邊界。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佳和村不含東北部邊界地帶及東南端、佳佐村不含東部邊界地帶、新置村西大半部不含西部北側第二個凸出部分的西端,以及新埤鄉的萬隆村東北部凸出部分的西北大半部。[1][2][3][4][5]

本地區境內主要聚落為佳佐、田頭新、明發村,設有佳佐國小[1][2][6]

歷史

台灣日治初期,佳佐地區為一街庄,稱為「佳佐庄」(舊制街庄),隸屬於港東上里。該庄昔日北與四溝水庄五溝水庄為鄰,東與新厝庄為鄰,南邊為糞箕湖庄,西邊為崙仔頂庄四林庄萬巒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11日,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阿猴廳[7]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4月15日,該庄編入「佳佐區」,隸屬於阿猴廳。[8]1905年(明治三十八年)4月1日,阿猴廳改稱「阿緱廳」。[9]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25日,全台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佳佐區仍隸屬於阿緱廳。[10]1920年(大正九年)10月1日,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為「佳佐」大字,隸屬於高雄州潮州郡萬巒庄新制街庄)。[11]

戰後萬巒庄改制為萬巒鄉,隸屬於高雄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民國39年)10月1日,高、屏分治,萬巒鄉改隸屬於屏東縣[12]

相較於今日行政區,本地區的範圍大致包括括佳和村不含東北部邊界地帶及東南端、佳佐村不含東部邊界地帶、新置村西大半部不含西部北側第二個凸出部分的西端,以及新埤鄉的萬隆村東北部凸出部分的西北大半部。[1][2][3][4][5]

聚落

該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為佳佐、田頭新,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2]此外,本地區尚有明發村。[2][6]

交通

縣道185號又稱「沿山公路」,是大津至枋寮的南北向道路,經過本地區東南端。由該道路北行可前往萬巒鄉/瑪家鄉交界地帶、瑪家鄉/內埔鄉交界地帶、內埔鄉東北端、三地門鄉西南端、高樹鄉東南端等地;南行可前往新埤鄉枋寮鄉,並止於省道台1線路口。[1][2][13]

縣道185甲線是新吉至來義的道路,其東側端點(終點)位於本地區東南端的縣道185號路口。由此西行可前往潮州鎮崁頂鄉北端、萬丹鄉東南端、新園鄉等地。[1][2][13]

鄉道屏102線萬巒至佳平的道路,經過本地區的北部邊界地帶。[1][2][4][14]

鄉道屏103線是大林至四春的道路,經過本地區的佳佐聚落。該道路在本地區有部分路段與鄉道屏104線共線。[1][2][4][15]

鄉道屏104線是萬巒至赤山的道路,經過本地區的佳佐聚落。該道路在本地區有部分路段與鄉道屏103線共線。[1][2][4]

鄉道屏109線是佳佐至農場的道路,其北側端點(起點)位於本地區北部略偏東、佳佐聚落的鄉道屏103線、屏104線共線路口。[1][2][4]

鄉道屏110線是古樓至來義村的道路,其西側端點(起點)位於本地區東南端的縣道185號暨縣道185甲線終點路口。該道路起點與鄉道屏113線相同,且啟始路段共線。[1][2][4][16]

鄉道屏113線是古樓至餉潭的道路,其北側端點(起點)位於本地區東南端的縣道185號暨縣道185甲線終點路口。該道路起點與鄉道屏110線相同,且啟始路段共線。[1][2][4][5]

學校

  • 佳佐國小

公務機關

參考文獻

  1. . 臺灣總督府. 1904年.
  2.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3.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4. .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1月.
  5. .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9月.
  6.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7. .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1-11-11, 第1054號: 16–17.
  8. . 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明治三十七年. 1904-04-13: 0032–0038.
  9. .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5-04-11, 第1727號: 31.
  10. .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9-10-25, 第2819號: 69–83.
  11. 台灣總督府、台灣日日新報社合編 (编). . 成文出版社. 1921年.
  12. 王世慶. .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1-06-30.
  13.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14. .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0月.
  15. .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1月.
  16. .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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