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敬罪
不敬罪(法語:),又称大不敬、冒犯國王罪或冒犯君主罪[1],指侵犯大公、国王、皇帝等君主的名誉尊严的一种罪名。可以旁及王室及皇族成員。另英語中「lèse-majesté」一詞的範圍不只涉及侮辱君王,也包含了對國家或外國元首的侮辱。
在中國古代,大不敬屬於「十惡」之一,通常會被處以各種死刑,至中華民國成立後廢除至今。這一罪名在漢字文化圈的朝鮮半島、日本、越南都曾經存在。
现在仍有些君主制國家存在「不敬」的罪名,包括科威特、約旦、沙烏地阿拉伯、摩洛哥、泰国、柬埔寨、荷蘭、丹麥、西班牙等。不過現行的君主制國家部分屬於民主國家(以歐洲為主),而且都完全廢除了死刑,這些國家的不敬罪刑罰遠遠較昔日君主專制時代輕微。
現行的不敬罪
目前泰國、柬埔寨、丹麥、荷蘭、西班牙等君主國保有這樣的罪名,丹麥法律規定誹謗對象為王室成員時,加重其刑二分之一。許多回教國家也有「大不敬罪」,包括馬來西亞[2]。
北韓
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境內即使是對金氏家族領導人沒有展現出應有的尊重(即使是談論領導人身高、家中的金氏領袖肖像畫有塵、說任何一個外國國家生活好過北韓也不行)都會被北韓政府處以極為嚴厲的刑罰,輕則送往收容所勞教1至3年左右;重則更會送往勞改營終身勞改甚至即時會被袋鼠法庭判處公開處決。而據多名脫北者所言在北韓境內公開批評金氏家族領導人任何政策/取笑領導人外貎/於全民強制投票投票日投反對票更是相當危險的事,會即時有國安和秘密警察逐家逐戶搜素不敬罪人士並會招致殺身之禍,北韓因此成為現代世上奉行最嚴格的不敬罪國家,比沙特阿拉伯和汶萊這些君主專制國家規管還要嚴格(即使北韓官方從未稱金氏政權為君主制)。[3][4]被认为是事实上的不敬罪。
沙烏地阿拉伯
在沙烏地阿拉伯,不僅侮辱對國王和王族成員會被定罪,侮辱先知穆罕默德也會被當局以不敬罪來定罪。2012年2月,沙烏地阿拉伯的青年人Hamza Kashgari因為在推特上發表對穆罕默德不敬的言論而受到了死刑的威脅,被迫流亡馬來西亞。2014年,沙烏地阿拉伯頒佈反恐法,規定威脅沙烏地阿拉伯團結、擾亂公共秩序、詆毀國家或國王聲譽的行為都被定義為恐怖主義行為。
泰國
不敬罪在泰國的名字叫「冒犯君主罪」(lèse-majesté),在泰国屬於重罪。根据《泰国刑法》第112条規定,明文禁止任何人「詆毀、羞辱、威脅泰国国王、泰国王后,或其法定繼承人及攝政者」,违者可判处3-15年有期徒刑[5][6]。有观点批評,法律上並沒有清楚規定何種行為構成詆毀,而刑期也是重得不合理,例如有2人只是在Facebook上發出對國王不敬的言詞,就分別被判刑30年和28年[7]。2015年,有民眾因為在Facebook上嘲笑泰國國王的愛犬「通丹」而遭訴,可能被判37年徒刑[8]。
2015年,美國駐泰國大使格林·戴維斯格林·戴維斯(Glyn Davies,以外交官身分享有外交豁免權)與外國記者提到,美國政府憂慮判處違反「冒犯君主罪」者,處以「空前且漫長」的監禁,侵犯了言論自由。結果泰國警方發表聲明,表示大使批評「冒犯君主罪」,也算犯下「冒犯君主罪」,已經展開調查[9][10]。
2024年1月,泰国一名男子被控冒犯君主罪名成立,被判坐牢50年,是泰国至當時因該罪名遭判处的最重刑罚。[11]
歷史上的不敬罪
中国
在中国历史上,大不敬的通常指对天子有不尊敬的言行(如不避君讳)、为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等的罪名。這一罪名自古有之,历代政府对此规定不一。《北齊律》列入「重罪十條」,隋《開皇律》列入「十惡」,唐律沿襲之,列为十恶之六。[13]犯有十惡罪名之人不可赦免,故而有「十惡不赦」之說。
清朝乾隆十三年(1748年),孝贤皇后逝世。不久,翰林院掌院学士阿克敦被解除协办大学士之职,授予孝贤皇后的弟弟傅恒。而在翰林院向乾隆帝进呈的孝贤皇后册文中,满文将“皇妣”译为“先太后”。乾隆帝认为是大错误,召翰林院掌院学士阿克敦询问。结果阿克敦未候旨已退。乾隆帝大怒,称阿克敦因被解除协办大学士,故生怨望。阿克敦剥夺官职后,下刑部,当大不敬律,拟斩监候。但不久,在六月时,阿克敦即获得彻底的赦免,重获任命,在内阁学士上行走,署工部侍郎[14]。
加拿大歷史學家雷勤風(Christopher Rea)把清末民初的近代中國詮釋為一個處於「大不敬的年代」的社會。[15][16]
日本
日本作為漢字文化圈中的一個國家,曾經存在不敬罪。明治維新後,不敬罪於1880年(明治十三年)被正式列入《刑法》,為第116條至120條。1907年(明治四十年)公佈的新刑法中延續了這一罪名,為第73條至76條。[17]
1891年,日本發生暗殺帝俄太子尼古拉未遂的大津事件。政府原擬按不敬罪,將犯事的津田三藏處死,後因兒島惟謙堅持司法獨立,並舉出罪刑法定主義,禁止類推適用,外國皇族並非日本皇族,不屬於不敬罪的範圍內,改判津田三藏對普通人謀殺未遂,處以無期徒刑,發往北海道禁锢。
1946年11月3日,新的《日本國憲法》公佈後,日本發佈大赦令,對先前犯有不敬罪的犯人進行赦免。1947年,日本將「不敬罪」的相關條文從刑法中刪除,自此不敬罪在日本成為歷史,但仍有被称作“菊花禁忌”的自我审查。
英國
蘇格蘭在1715年的法律條文中規定了不敬罪。後來在2010年廢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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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由評論網. 自由電子報. [2019-0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0).
- Ben Forer. . ABC News. 2012-01-12 [2013-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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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鍵評論網. 2015-12-10 [2019-0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16).
- . 联合早报. 2024-01-19 [2024-01-20] (中文).
- . BBC News. 2015-04-16 [2021-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0) (英国英语).
- 《旧唐书·刑法志》:“又有十恶之条,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谋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
- 《清史稿·卷三百三·列传九十》阿克敦,字仲和……(乾隆)十三年,命协办大学士。寻解以授傅恒。四月,翰林院进孝贤皇后册文,清文译“皇妣”为“先太后”,上以为大误,召阿克敦询之。阿克敦未候旨已退,上怒,谓阿克敦以解协办大学士故怨望,夺官,下刑部,当大不敬律,拟斩立決。六月,命在内阁学士上行走,署工部侍郎……
- 雷勤風. . 由許暉林翻译. 台北: 麥田. 2018 [2018-11-06]. ISBN 9789863445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1).
- . www.thepaper.cn. [2023-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0).
- . warp.da.ndl.go.jp. [2023-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