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圻變故
北圻變故(越南语:/)指的是1873年法蘭西第三共和國進攻北圻(越南北部)的事件。
北圻變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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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軍攻擊河內城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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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战方 | |||||||
法蘭西第三共和國 |
大南阮朝 黑旗軍 大清 | ||||||
指挥官与领导者 | |||||||
安鄴 |
朝廷: 阮知方 † 阮林 † 潘廷評(被俘) 黃繼炎 黑旗軍: 劉永福 | ||||||
兵力 | |||||||
270人 2艘巡邏艦 |
河內: 7,000人[1] 總共: 15,000人以上 | ||||||
伤亡与损失 | |||||||
法軍: 5人死亡 11人受傷 雇傭兵: 未知,至少一人死亡 |
數百人死亡 數百受傷 數千人被俘 |
1864年,法蘭西第二帝國通過南圻遠征,佔領了南圻(越南南部)。法國希望以南圻作為侵略大清的跳板。因此在1866年,法屬交趾支那總督皮埃爾·德·拉·格朗迪埃爾(Pierre de la Grandière)派遣拉格雷(Doudard de Lagrée)中校和安鄴大尉逆湄公河而上,尋找去中國的水路,但失敗而回。而就在此時,一位名叫讓·迪皮伊(Jean Dupuis,越南史料稱之為涂普義)的法國人從中國歸來,告訴總督府說北圻有不少江河去中國雲南比較便利,因此總督府以前往雲南販賣武器為由,派遣米樂、德·亞爾荷(d'Arhaud)前去北圻,同時與駐守河內的欽差大臣黎峻討論通商之事。黎峻以未得到朝廷命令為由一再拖延。
迪皮伊不僅向中國的雲南總督出售武器,還參與了走私食鹽的生意,當時這在越南是違法的。嗣德帝得知後,派兵部右參知潘廷評為欽差大臣,前往河內,命令阮知方向迪皮伊交涉。迪皮伊援引1862年西貢條約的內容,聲稱已得到中國方面的許可,無需請求越南方面的許可,怒而離席。嗣德帝命黎峻、阮文祥前往西貢,要求總督府懲治迪皮伊。總督馬里·儒勒·杜白蕾(Marie Jules Dupré,越南稱作「游悲黎」)少將決定佔據北圻,派遣安鄴大尉率170名士兵前往河內,聲稱要處理迪皮伊事件。
安鄴大尉率軍來到河內城下,僅帶數名士兵進入城中,同阮知方會面。安鄴不僅沒有談及迪皮伊事件,反而提出圍剿北圻的匪幫並要求開放紅河各口岸通商。阮知方拒絕了這些要求。但安鄴出城之後,單方面地宣佈開放紅河口岸。越南官員們十分不滿,阻撓通商。於是安鄴決定用武力保障通商。
1873年10月15日,安鄴率法國士兵攻打河內,用大炮攻擊城牆。河內很快便陷落,守城的阮林陣亡,阮知方重傷。阮知方與潘廷評都被俘。阮知方拒絕接受治療,絕食而死。安鄴派法國士兵攻破寧平、南定、海陽等地,越南官軍望風而潰。
嗣德帝得知安鄴大尉攻佔河內,派陳廷肅、阮仲合、張嘉會去河內求和,又派黃繼炎前去北圻防禦。同時派黎峻、阮文祥出使西貢,向法屬交趾支那總督府提出交涉。安鄴仍然拒絕退兵。黃繼炎聯合黑旗軍的劉永福,進攻河內。安鄴在紙橋被黑旗軍伏擊身亡。
1874年,法國代表保罗-路易-费利克斯·菲拉斯特(Paul-Louis-Félix Philastre,越南史料稱之為「霍道生」)與越南代表黎峻在西貢簽訂第二次西貢條約,迫使越南將安江省、河仙省、永隆省割讓給了法國。在越南的傳教行為得到允許。歸仁、海防等地被開闢為通商口岸。
註腳
- Froidevaux 1932,第414頁.
- Gautier 1887,第203頁.
- De Pouvourville 1931,第217頁.
- Diguet, Édouard. . 1908: 27.
- De Pouvourville 1931,第22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