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
《四庫全書》是中國古代最大的叢書,由清朝乾隆帝於乾隆三十八年(1772年)開始編修,至乾隆四十六年(1783年)编成第一套,历时11年。[1]:25-37整书一共收书3,503种、79,337卷,约9.97亿字[2]。《四庫全書》當中之書籍以傳統的四部分類法分類,包括「經」、「史」、「子」、「集」四部;每部之下又另以「屬」作分類,整書一共有44類、66屬。封面按其所屬的部使用了不同的顏色:經部為葵綠色、史部為紅色、子部為藍色、集部為灰色。《四庫全書》每頁16行21字,用楷书。
《四庫全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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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毛詩講義》第21卷封面,中國國家圖書館藏 | |
作者 | 多位作家 |
类型 | 文庫集、文學作品[*]、纲要[*] |
语言 | 文言文 |
發行 | |
編輯 | 紀昀、陸錫熊、孫士毅 |
出版時間 |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 |
出版地點 | 中國 |
页数 | 2,300,000 |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起,乾隆帝多次詔令各省督撫、學政收集書籍,翌年建立了四庫全書館以編寫《四庫全書》。四庫館以皇六子永瑢等人為總裁,總理其事;其下有總纂官紀昀、陸錫熊、孫士毅三人實際主編《四庫全書》,下設纂修、總校、分校、總目協勘、督促、收掌、監造、繕寫等職位,動員近四千人。[2]在編纂《四庫全書》的過程中,編纂者將書籍分為「應刊」、「應抄」、「應存」三類:「應刊」印刷流傳,即《武英殿聚珍版叢書》;「應抄」收入《四庫全書》,即《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的「著錄」者;「應存」者收於《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只存其目」(存目),為其編寫提要但不收錄,「存目」者有6,793種、93,551卷。[2]另外,「抵觸本朝」之書一概「禁燬」,約有3,100種。據統計,在禁書過程中,文字獄發生四十餘起[3]:80-84。
《四庫全書》一共制作了七套副本,並存放於七間藏書閣中,即四库七阁。第一部存于北京紫禁城皇宫文淵閣,第二部存于奉天故宫(今瀋陽)文溯閣,第三部存于北京郊區圓明園文源閣,第四部存于承德避暑山莊文津閣,合稱“内廷四閣”(或稱“北四閣”)[4]:122。後又以江浙地區為人文淵藪,文風鼎盛,再鈔有三部,分別存在鎮江金山寺文宗閣、揚州大觀堂文匯閣及杭州西湖行宫孤山聖因寺文瀾閣,即“江浙三閣”(或稱“南三閣”),各藏抄本一部,「為便於士子入院鈔閱」[4]:122。《四庫全書》各本之中有四套因太平天國之亂和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受到損壞;故宮所藏的文淵閣藏本在1949年被帶到臺灣,現藏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另外兩套現藏於蘭州甘肃省图书馆和北京中國國家圖書館;杭州浙江省圖書館現藏四分之一的原本,以及後來補抄的版本。[2]
學者對於《四庫全書》的評價較為兩極。一方面,《四庫》禁毀書籍甚多,甚至有不留原文而直接修改內容的情况,被視為一大書厄;另一方面,以《永乐大典》為中心展開的輯佚工作保存了不少已佚的文獻,而《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開創了中國目錄學,有相當的文化意義。
徵收書籍
收集書籍
於乾隆六年(1741年)以及十五年(1750年),乾隆帝就兩次下詔,希望搜羅書籍。但是當時的效果不佳,官員並未認真執行。[5]:4-5乾隆三十七年正月四日(1772年2月7日),乾隆帝正式頒詔求書,詔文目的是為了「副在石渠,用儲乙覽」(在皇家圖書館收藏副本,以供皇帝閱覽),以得「稽古右文」(考察古代,弘揚文化)之名。在諭旨中他明確規定了搜集範圍,認為應該要先檢收「闡明性學治法,關係世道人心」的書籍,其次是「發揮傳注,考核典章,旁暨九流百家之言」的書籍,再次是歷代名文的詩文專集,而對於族譜、尺牘等則不作收錄。在諭旨中他又定了具體的收錄方式,並要求各省督撫「先將各書敘列目錄」,注明作者,要旨以供檢核。[3]:23-24
此諭旨並沒有得到各省督撫重視。貴州巡撫奏報,指該省「鮮有撰述,歿邀聖明采擇」,其他省份則「未見一人將書錄奏」。乾隆帝見此,於三十七年十月十七日再次下令,令督撫們「恪遵前旨,飭催所屬,速行設法訪求」。在十一月至次年二月底,各省才先後回報查訪情況,但是效果都不佳,如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都無書可采,奉天、直隸、湖北所得也只得數部,所得書籍最多的浙江省也不過116種,而且大多也是「近人解經論詩文私集」,收集工程不見成效。[3]:24-25
有見於此,在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三月二十八日,乾隆帝再之下詔訪求圖書,當中見上次地方官大多觀望不前,這次特意說明他「豈有下詔訪求書籍,顧於書中尋摘瑕疪,罪及藏書之人乎」,說明他收集書籍不會怪罪於藏書者。此外,他又再次強調官府徵集書籍保證歸還,並擴大收集書籍範圍,以及說明收集書籍限期,並予之半年期限。次日,他又專諭兩江總督高晉、江蘇巡撫薩載、以及浙江巡撫三寶,指「其所隸州群藏書什倍於別省」,並點名訪求,特意責成他們收集藏書。[3]:26-27
在此半年期間,各省官員和朝廷使用了不少方法以收集書籍。在搜求方面,當地的官員會按當地的郡邑志乘所記述的書籍訪購,又或者利用當時的書商以收買書籍。私人藏書家所收藏的書籍甚多,是徵求書籍的重要對象。為了鼓勵他們進書,朝廷設立了以下辦法:
- 進書凡超過五百以上者,賞賜內府銅活字本《古今圖書集成》一部,如浙江鮑士恭、范懋柱、汪啟淑等因為進書超過五百而各得一部《古今圖書集成》;
- 超過一百者,賞賜《佩文韻府》一部,如周厚堉、蔣曾瑩、紀昀等因為進書過百而得《佩文韻府》一部;
- 進書較多者,其上進書籍會得到乾隆帝的題詠,並令書館先行抄錄副本發回。據統計,得到題詠的書籍多達百餘種;
- 私人進書達到過百種以上的,其姓名會記錄於各書提要之末,各省採進書籍在百種以上的,則將該省督撫的名稱記載在提要之末。
是次收集書籍得到了良好的成果。進書最多的是江蘇,達4,808部;其次是浙江,達4,600部。進書最少的是雲南和奉天,只有四部。貴州、廣西無書可采。合計一共得書籍13,501種(含272重本)。[3]:25-36
寓禁於徵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八月,乾隆發佈了禁書的諭令,當中指「明季末造,野史甚多,其間毀譽任意,傳聞異詞,必有詆觸本朝之語」,希望「正當及此一番查辦,盡行銷毀(詆觸本朝之書籍),杜遏邪言,以正人心而厚風俗」。是次禁書詔令下發之後,沒有得到各省督撫的重視,至十一月為止,只有兩廣總督李侍堯奏稱屈大均著作數種,其他省份都無書上奏。乾隆帝見此,於三十九年十一月連發兩諭,「今李侍堯等既從粵省查出屈大均詩文,不應江浙等省轉無明末國初存留觸礙書籍」,再次責成各省認真辦理。是諭下發之後,各方官員才開始留心收集禁書。[3]:40-45
內容方面,吳晢夫指出,乾隆帝主要禁止的是包括「華夷之辨」的文字、詆毀清人的文字、涉及明清史事的文字等三類[6]:217-240。此外,還包括一些清初三藩之亂的書籍、兵法、不尊重儒家思想的書籍、明末閹黨的書籍、迷信書籍。部份文人因為害怕文字獄而對自己的書籍作「挖空」、「塗墨」希望避禍,而這些書籍同樣被禁燬。另外,《查辦違礙書籍條款》亦指明,書籍內容涉及「錢謙益、呂留良、金堡、屈大均等,除了伊等自著書籍應燬除外,若各書內有載入其議論者,將書內所引各條,簽明抽燬」,只留其書。[6]:240-250
書籍類型方面,禁書以明季末造的野史筆記為主。此外也包括了明代歷朝的碑刻、語有違礙的劇本話本、地方志、天文占卜書籍。[3]:45-52在查繳禁書的同時,乾隆帝連自己祖父康熙帝御批的《通鑒綱目續編》都沒有放過,認為他書後所附周禮所撰的《續通鑒綱目發明》、張時泰的《續通鑒綱目廣義》各條中於「於遼、金、元三朝時事多有議論偏謬及肆行詆毀者」,認為「《通鑒》一書關係前代治亂興衰之迹,至《綱目》祖述麟經,筆削惟嚴,為萬世公道所在糊不可偏私」,下令查繳各省的《綱目》作刪改。[3]:68-69
查繳方法方面,乾隆帝初時只是要求各省督撫派員至藏書家中令他們自行交出。但至中後期禁書活動大規模展開後,在乾隆三令五申之下,各省督撫為了澈查書籍使用了各種辦法,包括宣告諭令、檢查各藏書家的書藏、設立禁書目錄等等。四庫館定立了《查辦違礙書籍條款》,以供地方官員排查書籍。搜得書籍之後,都需要「將原書封固進呈」,「交軍機處奏聞銷毀」,不得在地方自行銷毀,以免地方人員認為「新奇可喜,妄行偷看,甚或私自抄存」。[3]:59-68據黃愛平所估計,在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至五十八年(1793年)間,禁毀書籍大約有3100多種,15萬1千多部,書板銷毀達8萬塊,當中還不包括文人百姓自行毀掉的書籍。[3]:77-78
即使部份書籍認為有收錄的價值,在編纂的時候也會被抽毀、改易、重編。如顧炎武所著的《日知錄》,雖然《總目》中認為其「學有本原,博贍而通貫,每一事必詳其始末,參以証佐,而後筆之於書」,認可其編寫態度嚴謹,但是因為當中的部分條目包括了民族意識,和南明史事,因此被當中部份的內容被整條掣出,如卷六「素夷狄行乎夷狄」、卷二十八「胡服」、「左衽」等等。改易方面,陳垣指出四庫館臣在輯校時有十忌:忌虜、忌戎、忌胡、忌夷狄等等,並指館臣會對這些字眼會作出修改。重編方面,乾隆帝認為一些書籍雖然有所違礙,會要求對之重編以作使用,明末諸人文集的奏疏最初雖被認為是「字句狂謬,詞語刺譏」,理應查禁。但後來乾隆帝認為這些奏疏可見明末「主暗政昏,太阿倒置,閹人竊柄,權倖滿朝」等的問題,繼而「曉然於明之所以亡與本朝之所以興」,故此乾隆帝命人刪減當中的抵觸字句,並編錄成《明季奏疏》一書。[3]:130-138
學者對於乾隆帝禁毀,纂改書籍的行為多有批評,但也有學者認為其影響沒想像中大。魯迅認為《四庫全書》「不但搗亂了古書的格式,還修改了古人的文章」,並認為「清人纂修《四庫全書》而古書亡」。[7]周錫侯認為,「乾隆之為此(修纂四庫全書)也,帶有狎弄士子,查辨禁書之陰謀,貽害典籍之烈,至足驚人!中國書厄,自秦火之後,大厄凡十有一,而乾隆時禁燬的一厄,較以前各項更為慘烈」。[8]相反,《劍橋中國史》認為,乾隆帝針對南明材料的禁書政策對「清初以來幸存的作品的影響微不足道」,指書籍不太可能因不一的禁令而在數年之間消失,反而「大大地刺激了學者对各种旧书的兴趣」。[9]江慶柏指出,雖然四庫館臣雖會對於當中字句作改寫,但改動未必被嚴格執行。如張孝祥《六州歌头》中「洙泗上,弦歌地,亦膻腥」在雖在張孝祥的個人文集《》中被改動為「洙泗上,弦歌地,亦凋零」,但在其他詞集、詞選、詞話等卻沒有改動此詞,保留「亦膻腥」的原貌。[10]:11-12
纂修
四庫開館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安徽學政朱筠上《謹陳管見開館校書摺子》,提出了四項搜索遺書的事項,包括:
- 舊本舊鈔,尤當急搜也:他指出漢唐時期的遺書已經稀少,而宋遼金元時期的抄本則甚多,藏於私人家中,他認為官府可以搜集這類書籍並抄出副本保存。
- 中秘書籍,當標舉現有者以補其餘也:他認為應該公佈內廷現有的藏書目錄,使地方官只以搜集內廷未有的書籍。此外,可以利用《永樂大典》作輯佚。
- 著錄、校讎,當並重也:他認為應該參考劉向、劉歆《七略》等的做法,為書籍內容編寫提要,放於該書卷首,作為說明。
- 金石之刻、圖譜之學,在所必錄也:他認為金石碑刻上的文字和圖像可以補齊文獻材料上的不足,應該留心搜集。[11]
為此,軍機大臣劉統勳奉旨研辨,得到清高宗的同意,「令將永樂大典內,原載舊本,酌錄付刊,仍將內府所儲,外省所採,以及武英殿官刻諸書,一并彙齊,繕寫編成四庫,垂示無窮」。劉氏按指示研究方針,於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二月十一日提出了具體輯佚《永樂大典》的方式,得乾隆帝批准,并命名為「四庫全書」。四庫館於同月開館。[3]:19-21
張昇《四庫全書館研究》中將四庫全書館的結構表述如下[1]:43:
四庫館 | |||||||||||||||||||||||||||||||||||||||||||||||||||||||||||||||||||||||||||||||||||||||||||||||||||||||
翰林院四庫館 | 武英殿四庫館 | ||||||||||||||||||||||||||||||||||||||||||||||||||||||||||||||||||||||||||||||||||||||||||||||||||||||
總辦處 | 提調處 | 校辦處 | 總目處 | 收掌處 | 薈要處 | 聚珍處(館) 校刊翰林處 | 武英殿監造處 | 武英殿收掌處 | 繕書處 | ||||||||||||||||||||||||||||||||||||||||||||||||||||||||||||||||||||||||||||||||||||||||||||||
提調處 | 復校處 | 分校處 | 黃簽考証處 | 督催處 | 收掌處 | ||||||||||||||||||||||||||||||||||||||||||||||||||||||||||||||||||||||||||||||||||||||||||||||||||
四庫全書館的最高職務是總裁、副總裁,大多由皇室郡王、大學士以及六部尚書、侍郎兼任,主要是負責領導和監督四庫館的工作,他們在總辦處工作。其下則分為纂修,繕書、監造三大處。纂修處負責校理、勘定全部書籍。纂修官也大多兼任分校,對繕寫處的書籍作校閱。[3]:46在此之上尚有總纂官和總校官,總纂官負責實際主編的工作,總纂官陸費墀則負責整體的校閱工作[1]。
據《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首,參與了《四庫全書》編修的主要人員包括有360人。據郭伯恭、黃愛平、張昇等考證,《總目》所收的編纂人員有不少的缺漏。而據張昇的不完全統計,前後在館的館臣有達476人。[1]:122-132
書籍來源
編纂《四庫全書》所用的書籍可以分為六個途徑,包括有各省采進本、私人進獻本、敕撰本、內府本、《永樂大典》本。[5]:77-82[10]:145-146
進呈書籍是《四庫全書》最主要的來源,當中可分作三類:各省采進本,各省在當地購買或借抄的書籍;私人進獻本,藏書家主動或者奉旨送館的書籍;通行本,當時最為流行的版本。[5]:77-82這些書籍在收集之後會先由纂修官作清理甄別,然後由纂修官作進一步的校閱,經版本鑒別、辨偽、考證工作之後,會選擇當中較好的版本作底本,編寫提要,考訂文字得失等工作,然後再「詳細校正」,「將各書大旨及著作源流詳悉考證,詮疏崖略,列寫簡端」,最後決定是應刊、應抄、應存。書籍和提要會上交給總纂官作審閱,一般還會交給總裁官作審閱,他們會對於提要和書籍的存留再給予意見。乾隆帝也會給審閱進呈的書籍,當中包括兩種情況,一是由乾隆帝為了獎勵獻書之人,為其書籍作題詩,這類書籍經乾隆帝御覽,決定擬抄、刊後,將會由纂修校辦,總纂、總裁審閱後,由武英殿錄副,再交還書主;二是纂修官校辦過的書籍在抄成前上呈給乾隆審閱,其給予意見後再發還。[1]:65-69
內府書籍(宮中收藏以供皇帝閱讀的藏書)和奉敕編撰書籍方面,《四庫全書》開館之後,這些書籍被送至翰林院西齋房作集中處理。當中,一些「舊刻顯然訛誤,應行隨行改正」的官刻舊本以及一些不夠完善的敕撰書籍會送至校閱(流程大致如進呈書籍),其他書籍則在編成提要後則大多都直接送到武英殿繕寫。另外,在編寫《四庫全書》的時候,乾隆帝亦有命令編寫一些書籍,這些書籍在編成完成後才會補入《四庫全書》中。[3]:123-124[1]:65-69
《永樂大典》本
當時《永樂大典》藏於翰林院的典籍庫中,經朱筠的提議之後,開始了輯佚的工作。纂修官會先簽出《永樂大典》中的佚文,將會將可以輯出的書目粘貼標識,然後由繕寫官抄出當中的散片。因為《永樂大典》不便移出移入,因此繕寫的工作都在翰林院裡進行。其後會將繕寫的散本粘連成稿本,然後將由纂修官校對、補輯佚文,再繕抄出修改稿,由原纂修校對之後,再由總纂、總裁校正為正本。和進呈以及內府書籍不同,《大典》本是由總纂官和總裁官決定應刊、應抄、應存。此外,提要是決定應刊、應抄、應存再編寫提要。[1]:69-84
學者雖然認可四庫館臣在輯佚史上的意義,但也批評他們的輯佚工作尚未完善。梁啟超指:「吾輩尤有一事當感謝清儒者,曰輯佚.......乾隆中修《四庫全書》,其書之採自《永樂大典》者以百計,實開輯佚之先聲」。[12]孫楷第批評,於《大典》本中,只有少數書籍會以《永樂大典》以外書籍以校勘、輯佚之外,其他都因個人散便,只是按章辦公,沒有按照其他書籍補充,引致佚文並不全面,「以《大典》所載為足,實自欺欺人」[6]:293-294。史廣超批評,四庫輯本出現沒有注明出處,出現漏輯,誤以為他書為本書佚文,編排不當四項問題。[13]:157-181
收錄標準
《四庫全書》的收錄標準有以下數點:
- 收集「闡明性理,潛心正學」的書籍:清高宗認為「予蒐羅四庫之書,非徒博右文之名,蓋如張子(張載)所云:『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道,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應該繼承先賢的傳統。[6]:124
- 不重視佛、道兩教,以及詞曲之類的書籍:《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凡例》中認為「釋道外教,詞曲末枝,咸登簡牘,不廢蒐羅」,認為只要收錄當中「可資考證者」收錄即可。[6]:124-125
- 考慮作者的人品,認為「凡不軌於正者,悉從刪汰」:紀昀指「明之宋濂、高啟、李東陽......李攀龍等,均以正派相承,為一代冠冕,悉宜並存」,盡可能收錄一些正道之人的作品。[6]:125
- 重視收錄朝廷敕撰的書籍:清高宗編寫《四庫》的目的除了「稽古右文」之外,還重視推廣政教的作用,因此在編寫《四庫》同時也編寫了一些書籍,亦收集了前代的敕撰書籍。[6]:126-131
- 編纂人員將自己家族的作品收於《四庫全書》中:有部份官員在朝廷向全國徵集圖書的時候,將自己家族的書籍上呈。如河間獻縣紀氏家族(紀昀的家族)在《總目》中有四人七種,是一個家族中最多的,有可能受紀昀的影響。[10]:167-168
- 收錄方式以「貴古殘今」作為標準,重視收錄宋元以前的人的作品,而較少收錄明清時代的作品。四庫總裁于敏中指:「舊書去取,寬於元以前,嚴於明以後」。而編纂時尚在世人物著作則不予收錄(皇帝御撰作品和敕撰書籍外)。[6]:298-299
學者對於《四庫全書》選書的態度多有批評。郭伯恭認為,《四庫全書》所選的書籍偏而不全,指《四庫全書》重視程朱之學,加上收書上「貴古殘今」,因此寧可收集「元明以降程朱(程頤、朱熹)一派的無聊著述」,也不願意收錄陸王(陸九淵、王守仁)一派和其他非程朱一派的書籍。[5]:226-228吳哲夫指《四庫全書》中充滿了尊經崇儒的衛道觀念,只考慮延續思想聖賢的思想,指《四庫全書》的選書態度未夠公允。[6]:296-300楊晉龍認為,《四庫全書》忽視了民間的通俗文獻,如小說、戲曲、善書等都不作收錄,而宗教如佛藏、回教和其他宗教的資料也未能收錄。[14]:221-222
首次校勘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南三閣的三部四庫全書即將完成。乾隆帝抽閱進呈的書籍,發現在李清所撰的《諸史同異錄》中,有稱清世祖「與明崇禎四十子相同,妄誕不經,閱之殊堪駭異」的語句。乾隆帝命令其書應該全部撤出《四庫全書》(包括《南北史合注》、《南唐書合訂》、《歷代不知姓名錄》)。軍機大臣商討之下,決定以其他書籍或者是餘紙取代撤出的空缺。同年五月,乾隆五十二年五月,清高宗駐蹕熱河。他閱讀文津閣《四庫全書》的時候,發現當中的訛謬甚多,再加上以前在南三閣的《四庫》中都發現有「妄誕不經」之處,於是便下令復校內廷四閣的《四庫全書》。[3]:193-195[6]:173-175
文淵、文源兩閣方面,乾隆帝則命令當時在京的官員都要參與協助復校的事宜。尚書、侍郎要每人每日各看一匣;六阿哥永瑢、八阿哥永璇及工作不多的尚書、侍郎則各看兩匣。文淵閣由六阿哥、阿貴所負責;文源閣由伊齡阿、巴寧阿所負責。由五月底開始,至七月底校畢,歷時兩個月,當中發現了很多錯處,「各書繕寫草率,訛錯換篇亦頗不少」。清高宗見此大為震怒,指總纂官紀昀、陸錫熊「所辦書籍竟如此舛錯」,令他們賠償文津、文源、文津三閣裝訂挖改的工價,並且帶人去校勘文津、文溯兩閣的書籍,並處罰了相關謄寫、分校人員,達二千人以上。[3]:200-203[6]:177-178
文津閣的書籍,則最初由乾隆隨行的阮文淵、阿肅等人負責,但因為受乾隆帝停留在避暑山莊的時間限制,完成了三分之一後便中止。五十二年(1787年)六月初,文津閣的《四庫》發現「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內有引用錢謙益、李清諸說未曾刪除」,並令紀昀自行賠寫。十月初,紀昀奉旨帶領受罰的人員往熱河文津閣看書,至次年正月二十六日完成,發現抄寫錯誤,字句偏謬計六十一部,檢出七部書籍應毀,一部書重複抄寫。[3]:203-208
陸錫熊則負責校勘盛京文溯閣的《四庫全書》。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三月,陸錫熊任滿回京,隨即率人至盛京校勘書籍,至七月十二日完成。四個月間,他們一共查出謄寫錯落、字句偏謬的書籍計六十三部,又發現甚至有脫寫全卷的。乾隆帝見此情況,相當不滿意,令抄寫、校閱文溯閣《四庫全書》有錯漏的去校勘《四庫全書薈要》和繕寫《八旗通志》,並對「总校王燕绪、吴绍洁,分校李斯咏,除罚校书外,仍交部从重议处,以示惩儆」。[3]:208-210[5]:53-64
南三閣方面,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七月,一些大臣考慮到江南三閣的《四庫全書》「校對僅生監二十餘人,又止校過一次,尤易草率從事」,提議校對南三閣的四庫全書,得准。並由本來校勘文淵、文源兩閣《四庫全書》的大臣官員負責。至五十五年(1790年)六月完成,陸續發向江浙。[3]:222-226乾隆帝命令,南三閣的裝訂挖改的工價由陸費墀則一人負責,即使他於五十年過世之後,乾隆帝命令除了為其家屬保留一千兩銀之外,「如尚有餘資,即作添保三閣辦書之用」。[3]:211
雖然乾隆命令四庫七閣的有禁忌之語的書籍同樣撤出,並令將「應行撤毀」的書籍「交進銷毀」。事實上,撤出的書籍部份至今保留於宮中,未曾銷毀。南三閣的書籍因部份冊數在李清著作被毀之前就已經送往南三閣,加上地方官員未完全依乾隆帝的指示,因此尚保留於《四庫全書》中,如周亮工《書影》一書則未則被毀。[3]:224-225[6]:183-184
再次校勘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七月十八日,清高宗在熱河閱讀文津閣《四庫全書》的時候,發現《揚子法言》卷一有空白二行,發現將晉、唐、宋文注釋名氏脫寫,並發現沒有如高宗先前所令,將《御製書揚雄法言》一篇抄入是書卷首。清高宗批評:「書中篇首空至兩行,顯而易見,開卷即可了然,乃詳校官既漫不經心,而紀昀系總司校閱之書,亦全未寓目」,再命紀昀校勘。[3]:213-214
紀昀先是領人前往圓明園校勘文源閣書籍,歷時兩個多月,於九月二十九日完成,發現「所签舛漏,较初次详校竟增数倍之多」,並發現有人捏做文字,「底本遺失,抵以他書,正本未全,偽注缺卷」的情況。其後紀昀再校文淵閣的書籍,發現雖然錯漏之處較「文源閣書少十分之二」,但發現了底本上的問題,如《性理大會》所用的乃是康熙初年的刻本,而非原稱的明末本,引致「頁頁俱錯」,內廷四閣都如此,必需另得真本再寫。[3]:214-216
同年十二月,陸錫熊上折請赴盛京文淵閣校書,得准。次年二月,陸錫熊未待天氣轉暖便率人上路,半途而卒。同行的禮部侍郎劉權之接替陸氏主理校書的工作,至四月完成。[3]:217-218
五十七年(1792年)三月,紀昀領人到熱河文津閣校書,至四月中旬,僅經部「已簽出空白、舛訛一千餘條」,並估計其他三部錯誤數目應該相同,清高宗批評前次「校勘一事,全屬有名無實」,令他們認真辦理。文津閣的校勘工作至四月底完成。[3]:218-220
在兩次校勘之後,因為繕寫人員的學術水平不一,以及是繕寫官員過多,因此難以保證繕寫官員認真抄寫。此外,孟森在閱讀文瀾閣《四庫全書》的時候發現,書中的誤字必然出現在每葉首一字,指館臣可能為了顯示「聖明之天縱」,刻意寫錯以待乾隆指正。因此,在兩次的校勘之後,《四庫全書》依然存在很多的錯字。[6]:277-288郭伯恭指,《四庫全書》實際上只是對於刊本再抄一次,抄寫是存有大量錯誤,校勘上亦多疏忽,亦有刪除序、題、目錄等情況,因此難稱得上是善本。[5]:230-231
樣式
樣式方面,北四閣本特徵如下:
- 開本:高31.5厘米,寬20厘米,版匡高22.3厘米,寬15.3厘米。
- 行款:八行,每行二十一字,注文小字双行。白口,四周双边,单鱼尾,朱丝栏。
- 格式:卷首第一行题“钦定四库全书”,第二行缩一字题书名卷数,第三行下题作者。版心上题“钦定四库全书”,中题书名,下标页码。
- 封面:絹面,经部绿色、史部红色、子部淡蓝色、集部灰色、《總目》黃色。
- 裝訂:包背裝。
南三閣本特徵如下:
- 開本:原高27.8厘米,宽17.2厘米,版匡高20.7厘米,宽13.9厘米。较北四阁本要小。
- 行款、格式、裝訂和北三閣本相同。
- 封面:經、史、子三部顏色都和北四閣本相同,集部為褐色,《四庫全書總目》絹面原本未用黃色,而是使用和集部同色。[15]:60-61[16]
七閣《四庫》每冊首卷的第一頁都會鈴印有各儲書閣印:文淵閣本印有「文淵閣寶」、文溯閣本印有「文溯閣寶」。文津閣則本書末則印有「避暑山莊」及「太上皇帝之寶」之印。南三閣本則首鈴印有「古稀天子之寶」,末印有「乾隆御覽之寶」。[6]:157-158
南三閣本為一式三份抄寫,紙張、樣式相同,只是封面有異。文匯、文宗閣本的封面絹色較文瀾閣為深,而文匯、文宗閣本封面的「欽定四庫全書」為印刷,文瀾閣為手寫。[15]:64
分類
分類方面,《四庫全書》將書籍分作44類、66屬,別集中又按時代暗分子目。本來,四庫館臣希望在經史子集之外另話有聖義、聖謨兩門,列出朝廷的欽定書目,和乾隆帝御製、御批書籍。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三日,乾隆帝下詔認為這樣編排另外增加義例,實在不便,認為只要將這些書籍放置在各屬之先即可。事隔兩日之後,他又認為這樣做於編例不協,經史子集內只需按時代先後排列即可,即今日《四庫全書》所見之分類法。[6]:121-123 詳見下表:
流水號 | 類屬名稱 | 解題[17] | 種數[5]:104-110 | 卷數[5]:104-110 |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 ||||
經 | ||||
1.1. | 易類 | 158 | 1737 | |
1.2. | 書類 | 56 | 650 | |
1.3. | 詩類 | 62 | 941 | |
1.4. | 禮類 | |||
1.4.1. | 周禮之屬 | 22 | 453 | |
1.4.2. | 儀禮之屬 | 22 | 344 | |
1.4.3. | 禮記之屬 | 20 | 594 | |
1.4.4. | 三禮總義之屬 | 6 | 33 | |
1.4.5. | 通禮之屬 | 4 | 563 | |
1.4.6. | 雜禮之屬 | 5 | 33 | |
1.5. | 春秋類 | 114 | 1838 | |
1.6. | 孝經類 | 11 | 17 | |
1.7. | 五經總義類 | 儒家各種經典的綜合性研究著作 | 31 | 675 |
1.8. | 四書類 | 《論語》、《孟子》、《大學》、《中庸》的相關著作 | 63 | 729 |
1.9. | 樂類 | 古代音樂理論和古樂器的著作 | 23 | 483 |
1.10. | 小學類 | 研究字的形、音、義的著作 | ||
1.10.1. | 訓詁之屬 | 12 | 122 | |
1.10.2. | 字書之屬 | 23 | 480 | |
1.10.3 | 韻書之屬 | 33 | 313 | |
史 | ||||
2.1 | 正史類 | 經歷代皇帝認可的紀傳體史書(二十四史)及其注釋著作 | 38 | 3739 |
2.2. | 編年類 | 以時間順序敘事的史書 | 38 | 2066 |
2.3. | 紀事本末類 | 以歷史事件為綱的史書 | 22 | 1248 |
2.4. | 別史類 | 體例接近正史類,但地位在正史之下的史書 | 20 | 1614 |
2.5. | 雜史類 | 體例不一,雜記史事的書籍 | 22 | 173 |
2.6. | 詔令奏議類 | |||
2.6.1. | 詔令之屬 | 君主頒佈的文告 | 12 | 822 |
2.6.2. | 奏議之屬 | 朝臣所編寫的奏章 | 29 | 726 |
2.7. | 傳記類 | 記錄一人或多人事跡的傳記 | ||
2.7.1. | 聖賢之屬 | 《四庫》收錄的都是孔子的傳記。「存目」中收錄了賢人的傳記,故稱聖賢 | 2 | 7 |
2.7.2. | 名人之屬 | 「名世之英與文章道德之士」的傳記 | 13 | 113 |
2.7.3. | 總錄之屬 | 記述多人事跡的傳記 | 36 | 808 |
2.7.4. | 雜錄之屬 | 「其類不一」的傳記 | 9 | 21 |
2.8. | 史鈔類 | 摘抄一史或眾史而成的書籍 | 3 | 48 |
2.9. | 載記類 | 記述清朝認為屬非正式皇朝和外國歷史的書籍 | 21 | 280 |
2.10. | 時令類 | 記述時令節序和相關事物的書籍 | 2 | 29 |
2.11. | 地理類 | 記述一地的地理情況,宮殿古跡等的書籍 | ||
2.11.1. | 宮殿之屬 | 2 | 11 | |
2.11.2. | 總志之屬 | 全國性的志書 | 7 | 941 |
2.11.3. | 都會郡縣之屬 | 各省縣地方志 | 48 | 2752 |
2.11.4. | 河渠之屬 | 23 | 507 | |
2.11.5. | 邊防之屬 | 江防、海防形勢的相關書籍 | 2 | 24 |
2.11.6. | 山川之屬 | 7 | 113 | |
2.11.7. | 古蹟之屬 | 14 | 125 | |
2.11.8. | 雜記之屬 | 29 | 213 | |
2.11.9. | 遊記之屬 | 3 | 15 | |
2.11.10. | 外記之屬 | 16 | 89 | |
2.12. | 職官類 | 歷代或者一代宮吏設置、職務的書籍 | ||
2.12.1. | 官制之屬 | 15 | 365 | |
2.12.2. | 官箴之屬 | 6 | 17 | |
2.13. | 政書類 | 記述一代或歷代典章制度有關的書籍 | ||
2.13.1. | 通制之屬 | 19 | 2298 | |
2.13.2. | 典禮之屬 | 24 | 1151 | |
2.13.3. | 邦計之屬 | 6 | 53 | |
2.13.4. | 軍政之屬 | 4 | 271 | |
2.13.5. | 法令之屬 | 2 | 77 | |
2.13.6. | 考工之屬 | 2 | 35 | |
2.14. | 目錄類 | |||
2.14.1. | 經籍之屬 | 書籍目錄 | 11 | 421 |
2.14.2. | 金石之屬 | 金石目錄 | 36 | 276 |
2.15. | 史評類 | 史學著作和評論史事、史書的著作 | 22 | 399 |
子 | ||||
3.1. | 儒家類 | 112 | 1681 | |
3.2. | 兵家類 | 20 | 153 | |
3.3. | 法家類 | 8 | 94 | |
3.4. | 農家類 | 10 | 195 | |
3.5. | 醫家類 | 97 | 1542 | |
3.6. | 天文算法類 | 關於天文、數學的著作 | ||
3.6.1. | 推步之屬 | 為天文而作的算書 | 31 | 429 |
3.6.2. | 算書之屬 | 專言數學的書籍 | 25 | 210 |
3.7. | 術數類 | 關於占卜的書籍 | ||
3.7.1. | 數學之屬 | 《易經》中的數學(即術數)一派的書籍 | 16 | 147 |
3.7.2. | 占候之屬 | 根據天象變化預測自然界災異和天氣變化的書籍 | 2 | 135 |
3.7.3. | 相宅相墓之屬 | 堪輿學的書籍 | 8 | 17 |
3.7.4. | 占卜之屬 | 占卜書籍 | 5 | 37 |
3.7.5. | 命書相書之屬 | 14 | 53 | |
3.7.6. | 陰陽五行之屬 | 5 | 55 | |
3.8. | 藝術類 | |||
3.8.1. | 書晝之屬 | 71 | 1073 | |
3.8.2. | 琴譜之屬 | 4 | 28 | |
3.8.3. | 篆刻之屬 | 2 | 9 | |
3.8.4. | 雜技之屬 | 4 | 4 | |
3.9. | 譜錄類 | 器物、生物、植物等的圖譜和辭典 | ||
3.9.1. | 器物之屬 | 24 | 199 | |
3.9.2. | 食譜之屬 | 10 | 19 | |
3.9.3. | 草木鳥獸蟲魚之屬 | 21 | 145 | |
3.10. | 雜家類 | 認為不能包括在上述分類的書籍,包括墨家的著作 | ||
3.10.1. | 雜學之屬 | 22 | 174 | |
3.10.2. | 雜考之屬 | 57 | 707 | |
3.10.3. | 雜說之屬 | 86 | 636 | |
3.10.4. | 雜品之屬 | 11 | 83 | |
3.10.5. | 雜纂之屬 | 10 | 394 | |
3.10.6. | 雜編之屬 | 4 | 234 | |
3.11. | 類書類 | 65 | 7045 | |
3.12. | 小說類 | 各種筆記,隨筆、雜考等的書籍 | ||
3.12.1 | 雜事之屬 | 86 | 581 | |
3.12.2 | 異聞之屬 | 32 | 724 | |
3.12.3 | 瑣語之屬 | 志怪小說,敘事較為細碎,故稱「瑣語」 | 5 | 54 |
3.13. | 釋家類 | 13 | 313 | |
3.14. | 道家類 | 44 | 433 | |
集 | ||||
4.1. | 楚辭類 | 6 | 65 | |
4.2. | 別集類 | 專錄一人所作作品的集子 | ||
4.2.a. | 漢至五代 | 111 | 1518 | |
4.2.b. | 北宋建隆至靖康 | 122 | 3381 | |
4.2.c. | 南宋建炎至德祐 | 277 | 4978 | |
4.2.d. | 金元 | 175 | 2112 | |
4.2.e. | 明洪武開至崇禎 | 238 | 4207 | |
4.2.f. | 國朝(清) | 42 | 1799 | |
4.3. | 總集類 | 多人所作的詩文匯集或選錄 | 165 | 9947 |
4.4. | 詩文評類 | 文學評論、文學方法論、文學史料等的作品 | 64 | 731 |
4.5 | 詞曲類 | |||
4.5.1. | 詞集之屬 | 詞的別集 | 59 | 103 |
4.5.2. | 詞選之屬 | 詞的總集 | 12 | 274 |
4.5.3. | 詞話之屬 | 評論詞、詞人、詞派和詞的本事的著作 | 5 | 19 |
4.5.4. | 詞譜詞韻之屬 | 表述詞牌格式的著作。《四庫》沒有著錄「詞韻」著作 | 2 | 60 |
4.5.5. | 南北曲之屬 | 南曲和北曲的著作 | 3 | 17 |
副產品
《四庫全書薈要》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五月,四庫館開館不久之後,乾隆帝考慮到《四庫》「卷帙浩於煙海,將來庋棄宮庭,不啻連楹充棟,檢玩為難」,因此希望「於《全書》中擷其菁華,繕為《薈要》」。黃愛平和吳哲夫認為,當時乾隆帝已經六十三歲高齡,因此希望編寫《薈要》以盡快看到《四庫全書》。[6]:190-191[3]:284-285
為了盡快編寫《薈要》,在四庫館之外另外設立了薈要修書處以編寫薈要,由于敏中、王際華負責。薈要修書處任職人員計八十一人,分總裁、總校、編纂、提調、承辦、收掌等工作。謄錄人員方面,則約八百人左右,整體的編纂方式和四庫館大致相同。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因《薈要》大致已見雛形,薈要處被裁撤,由武英殿修書處接手。[6]:192[3]:285-288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第一部的《薈要》編成,藏於紫禁城坤寧宮後御花園的摛藻堂。次年,《薈要》的副本編成,藏訪圓明園內味腴書屋。《薈要》一共收書463種,11718冊,20808卷。種數約是《四庫》的七分之一,冊數約是《四庫》的三分之一。[6]:193-194[3]:297咸豐十年(1860年),發生了第二次鸦片战争,味腴書屋所藏之《薈要》隨圓明園被毀。摛藻堂本今藏台北故宮博物院。[6]:198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在乾隆三十七年正月初四所發的書徵書諭令之中,清高宗則已經要求各省督撫「先將各書敘列目錄」,當時督撫所上奏的都是較為簡單的書名、卷數、冊數、作者、內容大旨的內容,又或者只列書名、作者,沒有解題。同年十一月,朱筠在《謹陳管見開館校書摺子》也指應該要考法中國目錄學的傳統,「校其得失,撮舉大旨」,編寫目錄。[3]:313-314乾隆三十八年二月六日,劉統勛的奏折中提出應該「另編目錄一書,具載部份卷數,撰人姓名,垂示永久」,得准。[18]:41-42
在《四庫》的編纂過程中,先是由纂修官在輯佚、校閱的同時為其經手的書籍編寫一篇提要。纂修官所負責的書籍提要完成之後,則夾於書內送訪總纂官、總目協勘官作考證修改。總纂官看到了提要後,要考慮此書應該是刊刻、鈔錄、存目,或者不作存目。決定是否收錄於《四庫》後,纂修官會對於當中的內容作校訂,當中以主要由紀昀負責修改定稿。最後,再上奏於乾隆帝。[3]:317-322[18]:42-44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二月,《總目》完成,但其後亦經過多次修改。編成後,《四庫》所用的分類方式有所變動,不以本朝官書為首,《總目》也因此作修改,至次年七月畢,並得到乾隆帝認可,令「繕寫四分於四閣陳設」。但因《四庫》書籍內容有所增補,《大清一統志》、《盛京通志》等書籍還在編修之中,因此遲遲未定稿。五十一年,李清《諸史同異錄》被提出銷毀,《總目》也需修改。乾隆五十七年,紀昀等對內容再作校訂。乾隆六十年(1795年),《總目》「校勘完竣,隨加緊刊刻畢工」,予武英殿刻成書籍出版。[3]:322-326[18]:42-44
此外,乾隆帝《總目》長達二百卷,不便閱讀,還下命編寫《四庫全書簡明目錄》,當中只記述某書某卷,注明作者和作者年份,二十卷。[3]:326[18]:55-59
《武英殿聚珍版叢書》
乾隆三十八年二月,乾隆帝決定輯校《永樂大典》,而當時則已經考慮對於當中流傳甚少的內容與之出版。《四庫全書》開館之後,總裁大臣即將《永樂大典》輯出書籍「分別應刊、應抄,應刪三項」,并由武英殿員外郎劉惇、永善,以及是總官內務府大臣金簡處理出版事宜。乾隆三十八年四月,首批《永樂大典》輯文付梓,包括有《易緯八種》,《漢魏舊儀》、《魏鄭公諫續錄》、《帝範》四種二十卷,雕版印刷。[3]:226-231
其後,應刊書籍的範圍擴展至《大典》輯本之外,各地所進的遺書也成為印刷的一部份。總裁大臣金簡見所有雕版甚多,選擇改為使用棗木活字印刷,得到乾隆的准許。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五月,《武英殿聚珍版叢書》正式開始印刷,一共印刷了一百三十八種《四庫全書》中的書籍。[3]:231-236
抄本
為了繕寫《四庫全書》,朝廷需要大量人手以進行抄寫的工作。最初,四庫館使用的是保舉法,「令現在提調,纂修各員於在京之舉人及貢監各生內擇字畫工致者各舉數人」,命令提調、纂修等人推薦合適的人選。在繕寫五年期滿後,可以按他們抄寫的數量以議敘得官。但是保舉法推行不久,就成為了不少科場失意之人成官的捷徑,一些提調、纂修以此索賄。再者,朝廷沒有給予謄寫者工資,「自備資斧」,因此謄寫者大多不認真,甚至另尋書手代寫。[3]:138-139
在此情況下,監察御史胡翹元上奏,建議由保舉制改為考查制,得准。他提出,「在京士子,有願充謄錄者,毋寧仍令纂修、提調等官保舉」,而是由他們自行推薦,由總裁官考驗其抄寫能力,「各令當堂親書數行,擇其字畫端正者,照數取錄,以次充補」。其後,因為考察方式所得的人數不足,因此改為於鄉試落第的試卷中選取。[3]:139-140
武英殿四庫館為了確保謄寫的速度和質量,建立了一套制度。四庫館建立了「稽核字數考勤簿」,規定「每人每日寫一千字」,「五年共限寫一百八十萬字」。對於某些特別情況,則有不同的計算方法,如「篆字以一作十,隸字以一作五,繪圖一頁作字一千」等等。對於字數寫得較多者,其得官職亦有別,「繕寫二百萬字列為一等,一百六十五萬字列為第二等」,以謄寫字數作為議敘的方式。[3]:141-142為了確保抄寫的質量,四庫館訂立了《功過處份條例》,謄抄者的抄本中出現錯字記過一次,分校、復校未能發現謄抄者的問題也同樣記過,並於各冊後列明校訂人員姓名,以明文責。[3]:146-147
抄本中,首先完成的是文淵閣本,其次是文溯閣,再者是文津閣,最後是文源閣,於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內廷四閣本都抄寫完成。[3]:150-153[6]:134-136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清高宗見第一套《四庫全書》完成,為了方便江南子弟查閱,「俾江浙士子得以就近观摩誊录,用昭我国家藏书美富、教思无穷之盛轨」,因此在又令人於江南地區準備三套《四庫全書》,被統稱為「南三閣」、「江浙三閣」,包括揚州大觀堂的文滙閣、鎮江金山寺的文滙閣、杭州聖因寺的文瀾閣。[20][6]:138-139
南三閣的《四庫》抄寫工作也在武英殿中進行,但改由國庫開資,而非議敘。[21]:92具體送藏和管理工作則由地方督撫和兩淮鹽官負責,實際工作則由兩淮鹽政、鹽運使辦理。[20]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四庫》陸續抄成,浙江派鹽政部門領回未經裝潢的《四庫全書》。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四月,南三閣三套《四庫全書》抄寫完畢。[22]:84
為了建設藏書閣,於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乾隆帝特意命令營建官員寅著特意視察了天一閣的興建方式,「看其房间制造之法若何,是否专用砖石,不用木植,并其书架款式若何,详细询察,烫成准样,开明尺丈,呈览」。寅著因此觀察了天一閣的建造方式,並上報乾隆帝。乾隆帝對於天一閣的興建方式大為欣賞,決定按天一閣的設計方式興建七閣[23]。「天一閣」的命名方式來自於《周易》「天一生水」,而七閣的命名方式也參考了天一閣,以水字偏旁漢字命名,以水克火。[24]
乾隆四十一年(1785年),乾隆帝在纂修文淵閣《四庫全書》的時候,本來是打算准許翰林院士子和其他好學的官員進內閱讀,但不准外借,「翰林原许读中秘书,即大臣官员中,有嗜古勤学者,并许告之所司,赴阁观览。第不得携取出外,致有损失。」。但至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乾隆帝改變了主意,指文淵、文津、文源三閣「俱系禁篽重地」,「不便任人出入翻閱」。[6]:165-170為了讓翰林、官員得以閱讀,本來打算在七閣《四庫全書》完成之後再抄一副本於翰林處。但因乾隆末年,國庫空虛,已經沒有能力再抄一套《四庫全書》。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四庫館總裁永瑢提出不另再抄副本,而是直接貯存底本,除了「奉有御題者,業經臣館隨時錄副,將原本敬謹發還本人祗領珍藏」外,其他的底本全部保留於翰林院,得准。唯已經於光緒廿六年(1900年)的庚子之亂時被毀。[3]:188-192
文淵閣
文淵閣位於北京紫禁城皇宮之中,於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完成,在北四閣中最早。在外觀上只有兩層,但因為使用了樓板之下的腰部空間多造一層,實際上是三層。文淵閣寬六間,闊34.7米,進深三間,闊14.7米。[21]:19
1782年,《四庫全書》入藏,當時規定,每年農曆九月必須曬書十天,以避免書籍受蟲蛀霉變之害。民國六年(1917年),清室內務府派人對《四庫》進行了清點,發現有23卷丟失,並從文津閣本中補抄。1924年遜清皇室被逐出紫禁城後,《四庫》改由清室善後委員會接管,次年故宮博物院成立,《四庫》由該院圖書館接管。[22]:80。1925年,為了供學者研究以及方便覆印,《四庫》轉入北京大學圖書館。1931年發生了九一八事變,為避免落入日人之手,故宮博物館遂於1933年將《四庫》運至上海,其後又被運至重慶。1949年,《四庫》遷往台灣,現藏於國立故宮博物院。[22]:80-81
2016年8月9日,故宮博物館舉行了文津阁本《四库全书》捐赠仪式,將文津閣本的複制本重新安於文淵閣中。此次所制作的影印本製作長達12年,全部使用了手工宣紙。整套書籍使用了6144個金絲柚木盒,佔128個書架。[25]
文源閣
文源閣位於圓明園,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建成。於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四庫全書》入藏。咸豐十年(1860年),英法聯軍攻佔北京,火燒圓明園,《四庫全書》被毀。[21]:20今有散本,如香港大學馮平山圖書館有《公是集》十卷,廣東省中山圖書館有《明史》卷九至三,日本東洋文庫有《南巡盛典》卷二十至二十二等等。[26]
文津閣
文津閣位於熱河(今承德)避暑山莊,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建成。於乾隆五十年(1785年),《四庫全書》入藏,並按文淵閣做法,每年夏季抖晾書籍一次。至道光年後,文津閣的管理開始鬆弛,曝書成例停止。同治初年,文津閣因日久失修,閣頂部份坍塌,雨水滲漏,部份書籍被沾濕。同治六年(1867年)五月,在時任熱河都統麒庆指示下,重新恢復成例。光绪二十年(1894年),热河总督大臣世纲等奉命查点,除经部《日讲書经解义》一书,原未补入,有函无书外,其他書籍基本無闕。[22]:81-82
宣統元年(1909年)8月,清學部籌建京師圖書館,因只有文津閣本《四庫全書》無闕,計劃將《四庫》入存京師圖書館並得准,但因辛亥革命而未成事。民國三年(1914年),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第一科的魯迅重新著手此工作,並和熱河方面聯繫;但時任熱河都統題未待教育部來人辦理接收手續,已先行將《四庫》送至北京,由內務部接收,藏於故宫文华殿古物陈列所。次年,魯迅以教育部名義致函內務部,要求將《四庫》交給京師圖書館。1918年,《四庫全書》、原貯書架的接收工作完成,至今一直藏於中國國家圖書館,是唯一一部原架、原函、原書的《四庫全書》。[22]:82-83
文溯閣
文溯閣是北四閣中最後建成的,於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五月才完工。於同年十一月十三日開始,總管內務府先後將五批《四庫全書》和《古今圖書集成》送至盛京文溯閣,至次年五月二十日完成。在嘉慶、道光時期,文溯閣和當中的藏本一直保存良好。光緒十六年(1900年),沙俄侵占沈阳。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沙俄軍隊將文溯閣作马厩和炮兵营房,此時有39卷《四庫》被窃。[23][22]:91-92
1914年,奉天督軍段芝貴為了討好即將稱帝的袁世凱,將文溯閣《四庫全書》運至北京。1925年,經東北各方人士爭取,《四庫》獲送還奉天。因當時文溯閣被占用,於1927年才復藏於文溯閣。1935年,奉天圖書館見文溯閣日久失修,於文溯閣西南處建造了新的書庫,1937年6月運至新書庫中保存。[23][22]:91-93
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為了保護文物,《四庫》先是運至黑龙江省訥河,其後又遷運至北安。1966年,基於中蘇交惡,為了保証《四庫》的安全,《四庫》獲運至甘肅,最初存放於永登县连城土司衙门大经堂。1969年,甘肃省拨款40万,筹建榆中战备书库。1971年,《四庫》入存於該書庫。[22]:93-952001年12月28日,文溯阁《四库全书》藏书楼獲列入甘肃省“十五”规划和文化建设标志性工程,決定於蘭州市北山九州台建立新的藏書樓。2005年7月8日落成使用。[27]
南三閣
南三閣的藏書在五十五年(1790年)定成裝潢和收藏的工作[21]:105。入藏之後,當時有很多江南士子入閣閱讀書籍,以助研究,進內抄寫《四庫全書》。如陳壽祺曾借文瀾閣藏書以修方志、陽湖學者陸清臣曾以文瀾閣《四庫全書》以刊行先祖陸文圭的《牆東類稿》。抄寫方面,據統計丁氏八千卷楼有11种抄自《四庫全書》,张金吾爱日精庐有91种,瞿紹基铁琴铜剑楼有7种,陆心源皕宋楼有160种。[20]郭伯恭指南三閣的規定和近代的公共圖書館相似,指其打破清初私人藏書不外傳的風氣,有助傳播知識。[5]:236-237
文宗閣、文匯閣
文匯、文宗兩閣先後毀於戰火。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六月,英國發動了揚子江戰役,在鎮江保衛戰中,文宗閣藏書受損。咸豐三年(1853年)春,太平軍攻佔了揚州、鎮江,兩閣毀於戰火。[22]:87-88早期南三閣的四庫全書並不准借出,但至後期,相關措施並沒有得到嚴格遵守。因此文宗、文滙閣被焚之後,個別書籍因士子借出未還而未受影響。[20]:41
文瀾閣
杭州西湖聖因寺本來是康熙皇帝南巡時的行宮,於雍正五年(1727年)改建為佛寺,同年八月雍正帝定名為聖因寺。文瀾閣初建於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位於聖因寺寺後玉蘭堂以東,經費由浙江商人承擔。[21]:89-91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文瀾閣《四庫》陸續繕成,於五十五年(1790年)定成裝潢和收藏的工作。[21]:105
咸豐十一年(1861年),太平軍第二次襲擊杭州,文瀾閣於是次襲擊中被焚。丁申、丁丙兩兄弟本已經離開杭州,往西溪避禍。一天丁申在購物的時候發現包物紙是《四庫》的紙張,才得知文瀾閣《四庫》本已經離散。當時他們召集了勇丁數人,乘夜檢拾,檢得數千冊。為了保護《四庫》,丁氏兄弟將《四庫》運至當時較為安全的上海保管。在上海,丁氏兄弟以收集「惜字紙」的名義,輾轉委托當時在上海的杭州書商收集閣書,又收集得不少,「每包高二尺許,有八百包之多」,合共有8689本,約為整套《四庫》的四分之一。光緒五年(1879年),浙江巡撫譚鍾麟見文瀾閣舊藏書籍甚多,有必要重建文瀾閣以方便保存。建築成本計為12913銀圓,次年三月落成,重建工程則於九月完成,十月初六之前將書籍都移至重建的文瀾閣內。光绪帝颁赐了御书满汉文的“文澜阁”匾额,御賞“丁申四品顶戴以示奖励”。[28]:46-48
丁丙見文瀾閣的《四庫》未見完整,提出補抄。光緒八年(1882年),補抄工作得到了譚鍾麟的批准,經費由政府提供,設局於东城讲舍,抄寫者達百餘人。當時所依的底本大多都是丁丙家中的八千卷樓的藏書,後來發現不敷使用,便向各地藏書樓借書;不愿借出的,则派人到对方當地借抄,最遠甚至曾向廣州孔氏岳雪樓借抄。其後民國四年(1915年)至民國十二年(1923年)間,錢恂又主持了一次補抄(乙卯补抄)。接着,張宗祥繼續了錢恂的補抄工作(癸亥補抄),是次補抄大多都是以北京文津閣本作底本,少數按浙江省圖書館所藏的善本作底本。[28]:48-50
1937年7月底中国抗日战争期間,時任浙江圖書館館長陳訓慈為了避免文瀾閣《四庫全書》受劫掠和被炸,命令總務組趕制木箱以準備遷移。8月4日,文瀾閣《四庫》本先運向富陽魚山,然後於12月3日運抵建德。12月24日杭州淪陷,建德也受影響,時任教育部長陳立夫建議遷往內地,但浙江省政府不肯,《四庫》又先後轉運至金華、龍泉等地。其後教育部決定將《四庫》運到貴陽,12月30日到達,寄存貴州省立圖書館;為了避免受日軍轟炸,先是移至城外張家祠堂中,次年4月8日又移至離貴陽10公里的地母洞裡,至1944年為止。1944年春,日軍發動了豫湘桂戰役,同年11月桂林、柳州先後淪陷,貴陽也有失守的風險,於是便運至重慶青木關保存。[29]
抗戰勝利後,文瀾閣《四庫》本由重慶運回杭州,收入浙江省圖書館。1954年3月改藏於浙江省圖書省西北側的青白山居。1969年珍寶島事件發生,為了備戰,《四庫》於1970年1月被運至龍泉縣收藏;[30]1976年12月返杭後,依然藏於青白山居。1998年,浙江省圖書館建造了新的地下藏書庫,《四庫全書》以及補抄本都移至該處收藏至今。[21]:248
出版
《四庫全書》的出版工作始自1916年旅沪犹太商人哈同()的提议。其後十餘年,数届政府都有提案研究出版的事宜,計有五次,但都未果。1933年,教育部和商务印书馆簽訂了合同,決定出版當中較為珍貴的版本,即《四庫全書珍本》;當時,學者對於要以何形式出版形成了「庫本」和「善本」兩派意見:「庫本」派有教育部和商務印書館當事雙方,他們認為應該以原貌印刷《四庫全書》;「善本」派有北平圖書館為代表的學者,包括有董康、蔡元培等,認為《四庫》「成书于专制帝王之私意,毁禁所余,仍有删改」,版本粗劣,應該以善本代替之以出版。教育部代表王世杰拒絕了「善本」派的要求,認為「以库本与刊本并印,则与普通丛书相同」,商務印書局代表張元濟也認為應該刊印庫本。[31][32]1934年,上海举办的国际图书馆展览会展出了部份影印的《四庫全書》[32]。1935年,《四庫全書珍本初集》印畢。[31]
《四庫全書珍本初集》刊行之後,台灣商務印書館於1969年曾重印。商務印書館又按選印時定的目錄,於1971年至1974年,繼續編印《四庫全書珍本》第二至五集。1975年,台灣商務印書館編印了《四庫全書輯自永樂大典諸佚書》,將《四庫》大典本全部出版。1976年至1982年,商務印書館對《四庫全書珍本》有續編第六至十二集,至此《四庫》中近一半已經出版。[31]
1982年,台灣商務印書館開始籌印文淵閣本,並得到臺北故宮的批准。由同年年底開始進行,至1986年3月全部出齊。其後,上海古籍出版社於1990年間翻印了文淵閣《四庫全書》。[31]1999年,香港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和中文大學出版社合作出版了《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此計劃集合了兩岸三地的學者,是「九五」重點電子出版項目之一。[33]
文津閣方面,2002年中国出版集团和商務印書館先後兩次召開文津閣《四庫全書》出版研討會,決定出版文津閣本《四庫全書》,並於2005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34][35]文瀾閣方面,2004年,杭州出版社和浙江圖書館決定共同整理文瀾閣《四庫全書》出版,歷時十年後,於2015年完成。[36]
文溯閣《四庫全書》是現存三部半中唯一一部沒有完全影印出版的。2003年,甘肃省图书馆从文溯阁《四库全书》中选出四部著作,汇编成《影印文溯阁〈四库全书〉四种》,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2013年年初,「文溯阁《四库全书》影印出版工程」成為了甘肅省的20个文化产业重点项目之一,計劃出版2500套。[37][38]
續修
在《四庫全書》編成之後,曾多次提議續修。光緒十五年(1889年),翰林院編修王懿榮曾提出要續修《四庫全書》。三十四年(1908年),翰林院檢討章梫也提議續修,得到了喻長霖、孫同康等人的同意。孫同康還為此編寫了《重修四庫全書條例二十則》。但兩次的提議在當時的政治背景下根本不可能執行。[39]
1925年,美國等國家退還了庚子賠款。日本政府逼於國際壓力,也隨之退還賠款並計劃用於發展中國的文化事業,組織了「人文科學研究所」,計劃編寫《續修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編寫工作分作兩期,第一期主要擬定書目,於1928年開始。當時編纂委員會以及研究所的經費都來自於日方,實權也在日本,再加上抗議日本侵佔濟南(五三慘案),中方委員於同年五月全體辭職,因此整個編纂工作都以日方作主導。擬定書目的工作至1931年6月結束,擬定了書目27,000種。第二期着重撰寫提要,於1931年開始編寫。1942年,因日本發動了太平洋戰爭,續修工作因此停止,提要沒有完成。1980年,北京中華書局推出了整理本,收書有三萬一千餘種,為清修《總目》中存目、著錄之三倍,約一千五百萬字。[39]
1997年,《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完成編印工作。《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共收录历代典籍四千余种,六万余卷,分为经、史、子、集四部及目錄、索引卷,一共一千二百冊。當中主要是收集《四庫》中只存其目而沒有着錄的書籍。[40][41]
1999年,北京出版社出版了《四庫禁燬書叢刊》。是書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国家图书馆等多家单位的学者和图书馆工作者共同编纂,一共有31冊,當中包括目前現存的一千五百餘種《四庫》禁燬書籍。[42][43]其後有《補編》,一共401冊。[44]
2002年,《續修四庫全書》完成了編印工作。1994年,中華書局總編輯傅璇琮、北京圖書館業務長李致忠、中華書局編審許逸民等開始計劃編纂《續修四庫全書》之事,並得到深圳南山區政府的投資。當中主要的是收集乾隆朝之後出版而有價值的書籍;以及是《四庫存目》以及《四庫》禁毀書中較為有價值的部份。整套《續修四庫全書》一共收集了書籍5213种,為《四庫》之1.5倍。[45][46]
參考
- 張昇. . 北京: 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 2012. ISBN 9787303140503.
- 中國大百科全書編委會 (编). . . : 146-147. ISBN 9787500079583.
- 黄爱平. . 北京: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1989.
- 劉君祖 (编). . 人物中國系列. 台北: 故鄉出版社. 1987.
- 郭伯恭. . 國立北平研究院史學研究會. 1937.
- 吳哲夫. . 台北: 國立故宮博物院. 1990. ISBN 9789575620448.
- 魯迅. . 维基文库. 1934-03.
- 周錫侯. . 中華文化復興月刊. 1958, 18 (1): 56.
- 牟復禮等. 崔瑞德 , 编. . 由張書生翻译.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90: 865–866. ISBN 7500410115.
- 江慶柏. . 南京: 鳳凰出版社. 2018. ISBN 9787550628434.
- 朱荺. . : 4-5.,見.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2: 127.
- 梁啟超. . 上海市: 商務印書館. 1947: 98-99 [2022-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04).
- 史廣超. . 鄭州: 中州古籍出版社. 2009. ISBN 9787534832123.
- 楊晉龍. . 中國文哲研究通訊. 1998, 8 (4): 217-231.
- 童正倫. . 圖書館研究與工作. 2012, (04): 60-65.
- 董蕊. . 文津學志. 2018, 11: 221-230.
- 司馬朝軍. . 武漢大學出版社: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10: 18–77. ISBN 9787307077508.
- 陳曉華. . 北京: 商務印書館. 2008. ISBN 9787100059046.
- 張升. . 史學史研究. 2011, (01): 111-118.
- 李文昌. . 四庫學. 2018, (01): 35-48.
- 顧志興. . 杭州: 杭州出版社. 2008. ISBN 9787556508624.
- 郭向東. (博士论文). 西北師範大學. 2004.
- 王愛華; 張倩. . 中國文化遺產. 2016, (05): 35-41.
- 王靜. . 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 2012, (10): 139-145.
- 蔣肖斌. . 中國青年報. 2016-08-14: 3 [2022-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5).
- 劉玉才. . 文獻. 2006, (04): 169-175.
- 王智汪. . 歷史檔案. 2008, (02): 130-133.
- 顧志興. . 世紀. 2010, (04): 46-50.
- 楊斌. . 中國檔案. 2013, (10): 76-77.
- 徐永明. . 中國典籍與文化. 1999, (04): 42-45.
- 孔煜華. . 鄧洪波 (编). . 2018: 77-86. ISBN 9787101131741.
- 朱琳. . 現代出版. 2019, (03): 87-92.
- 程之. . 出版參考. 1999, (16): 12.
- . 人民日報. 2005-12-23 [2022-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04).
- 張帆; 汪龍麟. . 社會科學戰線. 2006, (06): 317-319.
- 徐海榮. . 人民日報. 2015-08-06 [2022-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04).
- 高怡. . 傳媒論壇. 2020, 3 (24): 106-107.
- 甘肅省圖書館. . 2018-12-04 [2022-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04).
- 彭明哲. . 湘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1994, (2): 80-83.
- 杜澤遜. . 文史哲. 1998, (03): 71-74.
- 季羨林; 任繼愈; 劉俊文. . 文史哲. 1997, (04): 3-9.
- 田款; 魏書菊. . 歷史教學. 2002, (04): 57-58.
- 馬寶珠. . 圖書館. 1999, (04): 80-81.
- 扶璐; 晨維. . 臺聲. 2005, (12): 88-89.
- 宋木文. . 中國出版. 2004, (02): 26-30.
- 宋木文. . 中國出版. 2004, (01): 4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