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陂頭
地名由來
大陂頭是未改道前的山貝河(又稱為大陂頭河)河畔和元朗大馬路交界一帶的土地,在嘉慶二十四年(1820年)編成的新安縣志中已被提及。過去,大陂頭是山貝河多個支流匯合出海的地方,有一處截水堰(水坡),用以引河水灌溉農田,故以名之。[1]
歷史
國共內戰時期,來港難民和貧民沿著多條大陂頭溪流的壆上搭建木屋,形成一大片與水坑、水田交織的大陂頭村木屋區。[2][3]河畔亦建有多間需要大量用水的牛皮廠,廢染料污水散播臭味,亦令河床大受污染。大坡頭一帶是低窪地區,多次在大雨後河水氾濫發生水災,很多木屋居民受影響而流離失所,多次水災令政府決心於1963年落實元朗防洪工程計劃,將河道重建成一條大明渠(元朗大坑渠)和數條支渠木屋居民被安置到水牛嶺平房區。周邊土地隨即被平整,建有多所公共建築。[4][5]
隨著元朗新市鎮的發展,最後一間皮革廠亦於1970年代末遷離,大陂頭成為元朗市中心的重要部份。除了老一輩元朗居民外,大陂頭作為地名已很少被人使用。
主要建築和地點
參考資料
- 嘉慶二十四年《新安縣志》卷四〈山水略.水〉:「大陂頭,在五都馬田之右,水自南坑、水蕉諸山流下,堰以灌田。」
- . 華僑日報. 1954-12-30.
- . 香港工商日報. 1958-09-23.
- . 華僑日報. 1961-02-07.
- . 大公報. 1964-07-10.
- . 華僑日報. 1986-04-08.
- . [2022-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07).
- (PDF). [2022-09-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09-07).
- . [2022-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07) (中文(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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