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障礙
學習障礙或學習困難(英語:),又稱特殊學習需要,是指儘管智商沒有問題,也沒有發展遲緩,但是在聽力、會話能力、閱讀能力、書寫能力、計算能力、推理和推論能力這些特定領域上,學習或使用上卻出現明顯問題而引致學習困難。[1]學習障礙的成因很複雜,科學家還不太了解。不同地區對學習障礙亦有不同的定義,而亦可歸因到醫學、心理學或教育學等不同的範疇上。
學習障礙 | |
---|---|
类型 | 特殊性发育障碍、身心障礙、疾病 |
分类和外部资源 | |
醫學專科 | 精神医学、臨床心理學 |
ICD-10 | F81 |
ICD-9-CM | 315 |
DiseasesDB | |
eMedicine | 1835883、915176 |
MeSH | D007859 |
身心障礙 |
---|
|
過去的教學理論一般都會為有學習障礙的學生設立特殊教育,但在講求融合教育的今天,這種思想顯得過時。因此,現時社會應付學習障礙的方法,會在學習或教導方法上做改善。
對於天生有嚴重學習障礙,並且智商低於兩個標準差(例:WISC得分低於70)的人,根據資料歸類為智力障礙,簡稱智障或弱智。這類人需要特別照顧,所以根據資料整理不會把他們歸入“學習障礙”一類。相反,對於WISC得分介乎80至100的人,由於他們仍然能夠與一般人作正常溝通,他們的在學習上遇到的問題都算是學習障礙。
不同地區對“學習障礙”的定義
由於不同地區對「學習障礙」都有不同的定義,所以對處理「學習障礙」都有不同的方法。以下為幾個地區的定義:
香港
根據教育署心理輔導服務組(2000年)的定義,他們認為,學習困難泛指一系列學習異常的表現,包括聆聽、閱讀、說話及寫作方面的困難。當中較常見的有:讀寫障礙、數學運算障礙及語言障礙。
根據香港特殊學習障礙協會(HKASLD)的資料,患有「特殊學習障礙」的學童有以下種類:
- 閱讀障礙(Developmental Dyslexia)
- 特殊語言障礙(Specific Language Impairment)
- 發展性協調障礙(Developmental Coordination Disorder)
- 特殊數學運算障礙(Specific Learning Disabilities in Mathematics)
- 視覺空間感知障礙(Visual Spatial Perceptual Disorder)
北美洲
在美國及加拿大,所謂「學習障礙」是指對於一個已知其智力水平的個體,其學習能力未達其智力水平應有的能力。因此,對於弱智的學生,若他們所表現的學習水平與他們的智力相若,並不會被歸類為「學習障礙」。學習能力一般以其學科表現作準則。
英國
在英國,「學習障礙」的定義比較寬鬆,一般在英國所指的「學習障礙」,在英國以外的地方普遍當作「發展障礙」來處理。
主要學習障礙的分類
- 一種因為第21對染色體多出一條而引致的病症,而其中一種後果是病者會有中度至嚴重弱智。此外,對於第13對染色體多出一條的人及Fragile X Syndrome的患者,亦會出現相同的症狀。
參考來源
- 飯田英晴 岩波明. 簡玉芬 , 编. . 世茂出版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 p.150–151. ISBN 978-986-6363-18-4.
延伸閱讀
- 鄺浩然︰【用心聽 聾健共融】通識教材套(页面存档备份,存于),龍耳出版,2013年9月
- 文家安,(2004年),“EPC5013C Effective Teaching for Pupils with Learning Difficulties”第一課講義,香港教育學院。
- 教育署心理輔導服務組,(2000年),幫助有特殊學習困難的學童,香港教育統籌局
- Lerner, Janet W. (2003年)“Learning Disabilities: Theories, Diagnosis, and Teaching Strategies”USA:Houghton Mifflin Company.
參見
外部連結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特殊教育法 |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鑑定標準 |
臺灣
- 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臺北市學習障礙者家長協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臺中市學習障礙協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高雄市學習障礙教育協進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