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监察委员会
山西省监察委员会,简称山西省监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省的省级地方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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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署办公 | 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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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
主任 | 王拥军 |
副主任(4) | 王 鹏、孟 萧、王帅红、李新春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
组织上级机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省级国家监察机关 |
行政级别 | 副省级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监察委不设党组) |
联络方式 | |
山西省监察委员会 | |
实际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51号 |
邮政编码 | 030021 |
對外官網 | http://www.sxdi.gov.cn/ |
机构沿革 | |
被接替者 | 山西省监察厅 |
历史沿革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2017年1月19日,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是中国第一个正式挂牌的省级监察委员会[2]。
组织机构
- 职能部门
- 办公厅
- 组织部
- 宣传部
- 政策法规研究室
- 党风政风监督室
- 信访室
- 案件监督管理室
- 第一至第八监督检查室
- 第九至第十二审查调查室
- 案件审理室
-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 机关党委
- 直属事业单位
- 后勤服务中心
- 审计中心
- 培训中心
- 电教中心
- 信息中心
- 党纪教育基地
- 信访大厅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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