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

巡查日本警察官階級之一,為組織之中的最基層階級,地方公務員,同中華民國警察官等的警員位階。相當於自衛隊下士官的階級[1]

巡查的階級胸章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
假名
平文式罗马字

概要

巡查負責派出所與日常巡邏等工作,警察署的署員亦進行搜查等事務。通常經都道府縣的警察官採用考試所採用者,採用之後大多擔任巡查(有職務經驗者等則多採用為「特別捜查官」)。這時已經為警察官身分,除了大規模事件如日本航空123號班機墜落事故、淺間山莊事件等,會因後方支援的需要而出動,初入職者很少機會參與現場活動。

晉昇

巡查要晉昇至巡查部長,通常必須接受一年一度的昇任考試。亦有由署長推薦、通過選拔考試及因立大功而被特別昇任者,但不常出現。

補足

  • 司法警察職員 司法警察職員中、有分為司法巡查司法警察員:(刑事訴訟法第39条)
    • 司法警察員 原則上是巡查部長或以上階級的警察官(例外後述)。 
    • 司法巡査 巡查階級的警察官。
    • 例外:離島駐在所員與専務課所屬捜査員等,部份巡查被付與司法警察員的權限。

相等職級

有名之虛構人物

参考资料

  1. . . [2015-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25) (日语).
序列階級外第1位第2位第3位第4位第5位第6位第7位第8位-第9位
胸章
警察廳長官 警視總監 警視監 警視長 警視正 警視 警部 警部補 巡查部长 巡查长 巡查
肩章
Second Lieutenant
Second Lieutenant
Officer Cadet
Officer Cadet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