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倫
常倫(1492年11月30日—1525年[2][3]),字明卿,号楼居子[3],山西澤州沁水縣人,明朝文学家、散曲家、政治人物。
常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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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山西澤州沁水縣民籍 | |
字號 | 字明卿,号楼居子 | |
出生 | 弘治五年(1492年)11月30日 泽州沁水县(今端氏镇西樊庄村[2]) | |
逝世 | 嘉靖四年(1525年) 潞安郊外 | |
親屬 | (父)常賜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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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常倫祖籍曲沃,弘治五年(1492年)出生于泽州沁水县今端氏镇西的樊庄村[2]。他15岁时,作《笔山赋》,得文学家李梦阳、何景明等人赏识。
正德五年(1510年),常倫十八岁时,考取山西鄉試第二名舉人(亚元),而其父常賜曾在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山西乡试考中第一名举人(解元)。由此曾想在贺宴上与解元斗文,但为其友人所止[3][1]。正德六年(1511年),常倫中式辛未科會試第四十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七十八名進士[4][5]。授大理寺右评事。因性格狂傲,喜饮酒作乐,常耽误公事,并且因醉酒时随意议论,致使某些官员不满,于是在正德十年(1515年)的京察中被贬为外补,于是辞病告归。正德十六年(1521年)五月,起任为寿州判官。嘉靖三年(1524年),明世宗遣监察御史巡视江淮,至寿州时因御史对其语稍不逊,常倫自覺受辱,弃官还乡[1][3]。
嘉靖四年(1525年),常倫偶觉闲居无聊,决定再次出仕,入京途经潞安时,晨起身穿紫红袍的骑马,飞奔到郊外河边舞剑,饮水的马因他倒影上的服装受惊而起,坠入河中,常伦因此溺水而亡,时年三十三岁。
参考文献
- 张志仁 (编). . 太原: 山西人民出版社. 2016.05: 267. ISBN 978-7-203-09419-7.
- 常伦墓志铭,载 晋城市地方志丛书编委会 (编). . 北京: 海潮出版社. 1995.12: 154. ISBN 7-80054-761-2.
- 富路特,房兆楹 (编). . 北京: 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2015.04: 164-166. ISBN 978-7-80769-990-3.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沁水县志编纂办公室 (编). . 太原: 山西人民出版社. 1987.09: 391. ,统一书号:17088·65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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