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公
魏晋南朝
魏晉南朝時期,郡公為異姓功臣(禪代前的權臣除外)的最高封爵,皆為實封,有封国、食邑,开国置国官,具有世襲性。食邑從數千戶到萬戶不等。郡公以郡立國,封國置相,其職責相當於太守。
曹魏
曹魏咸熙元年(264年),在晉王司馬昭的主持下,創建了五等爵,分為郡公、縣公、大國侯、次國侯、大國伯、次國伯、大國子、次國子、大國男、次國男十級,郡公為最高的一級,居第一品。郡公仅封一人,為长乐公司馬孚。
元魏、北齊
北周到明朝
從北周開始,开国郡公之上增設國公一爵。五等爵皆無實際封國,郡公雖帶有“開國”二字,但並不開國,“開國”二字成為榮譽稱號。唐朝以後,郡公一般不可世襲,常為虛封。明朝初年,取消郡公一爵,以後不再複置。
参见
参考资料
- 參見王安泰,《开建五等—西晋五等爵制成立的历史考察》,頁191,表4101。
- 參見王安泰,《开建五等—西晋五等爵制成立的历史考察》,頁108,表3202。
- 參見《隋書·志第二十一·百官上》
- 參見《魏書·志第十九·官氏九》
- 參見《隋書·志第二十二·百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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