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皇族
明朝皇族為「朱姓」,除以明朝皇帝为核心的皇室外,包括各地藩王及宗室。
國家 | 明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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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銜 | |
創立 | 1368 |
創立者 | 明太祖朱元璋 |
最後統治 | |
廢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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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 | 帝系:
(最长)非帝系: |
民族 | 汉族 |
淵源
至正二十八年正月初四(1368年1月23日),明太祖在應天稱帝,建國號明,年號洪武。以應天為「南京」,大梁為「北京」。同年閏七月,大將徐達攻克大都,元朝滅亡。
明朝建立以後,明太祖朱元璋在與其謀士們總結歷史上治亂興衰的經驗時,一致認為,宋朝和元朝之所以滅亡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主弱臣強」,朝廷得不到宗室藩屏,於是以前朝為鑑,決定建藩,於洪武三年(1370年)開始,分封諸皇子為親王,並規定一套嚴格的封藩制度。這一制度被明朝歷代皇帝奉為萬世不變的祖訓,一直延續至明末。[1]
明朝重建了比較規範的分封制,明太祖在全國各地封了包括自己兒子、侄孫在內的二十六個王,在邊疆的藩王可以主持地方軍務。但靖難之役燕王朱棣奪位後,強化中央集權,藩王不得干涉地方政治軍事事務,不得擅自離開封地,結交地方官員。
玉牒
明王朝設有宗人府,專門管理皇族本家宗室事宜。又有專門記載宗室繁衍傳遞和生死娶葬的譜牒,叫做玉牒。玉牒每十年一修,由翰林院的官員專司其職,定期公佈。明亡後,玉牒的下落不明。據清代檔案記載,順治初年明代玉牒尚存,但不知其是否完整,隨後就失而不見了。
分封制度
據明史記載:「初,太祖大封宗藩,令世世皆食歲祿,不授職任事,親親之誼甚厚。」[2]
明朝規制,皇子封親王,授以金寶、金册,親王子封郡王,授以鍍金银印、银册。[3]
郡王:皇太子、親王之子,除皇太孫、世子外,皆封郡王。郡王如果死后没有子孙,一般由与其血缘较近的旁支或过继子孙受命管王府事,但不袭封为郡王;仅有少数例外,被称为“冒封”,且大多因事后被查出而仍被取消。
輔國將軍:鎮國將軍之子,皆授輔國將軍。
奉國將軍:輔國將軍之子,皆授奉國將軍。
鎮國中尉:奉國將軍之子,皆授鎮國中尉。
輔國中尉:鎮國中尉之子,皆授輔國中尉。
奉國中尉:輔國中尉、奉國中尉之子,皆授奉國中尉。[4][5]
洪武九年定諸王公主歲供之數:
親王,米五萬石,鈔二萬五千貫,錦四十匹,紵絲三百匹,紗、羅各百匹,絹五百匹,冬夏佈各千匹,綿二千兩,鹽二百引,花千斤,皆歲支。馬料草,月支五十匹。其緞匹,歲給匠料,付王府自造。
靖江王,米二萬石,鈔萬貫,馀物半親王,馬料草二十匹。
公主未受封者,紵絲、紗、羅各十匹,絹、冬夏佈各三十匹,綿二百兩;已受封,賜莊田一所,歲收糧千五百石,鈔二千貫。
親王子未受封,視公主;女未受封者半之。子已受封郡王,米六千石,鈔二千八百貫,錦十匹,紵絲五十匹,紗、羅減紵絲之半,絹、冬夏佈各百匹,綿五百兩,鹽五十引,茶三百斤,馬料草十匹。女已受封及已嫁,米千石,鈔千四百貫,其緞匹於所在親王國造給。
皇太子之次嫡子並庶子,既封郡王,必俟出閣然後歲賜,與親王子已封郡王者同。女俟及嫁,與親王女已嫁者同。
凡親王世子,與已封郡王同,郡王嫡長子襲封郡王者,半始封郡王。女已封縣主及已嫁者,米五百石,鈔五百貫,馀物半親王女已受封者。郡王諸子年十五,各賜田六十頃,除租稅為永業,其所生子世守之,後乃令止給祿米。
洪武二十八年詔以官吏軍士俸給彌廣,量減諸王歲給,以資軍國之用。乃更定親王萬石,郡王二千石,鎮國將軍千石,輔國將軍、奉國將軍、鎮國中尉以二百石遞減,輔國中尉、奉國中尉以百石遞減,公主及駙馬二千石,郡王及儀賓八百石,縣主、郡君及儀賓以二百石遞減,縣君、鄉君及儀賓以百石遞減。自後為永制。
行輩由來
由洪武帝明太祖朱元璋以子孫繁眾,命名慮有重複,乃於東宮和親王世系,各擬二十字,一字為一世。子孫初生,宗人府依世次立雙名,以上一字為據,其下一字則取五行偏旁者,以火、土、金、水、木為序,惟靖江王不拘[7]。
至明朝中后期,皇族人口繁盛,又受辈字、五行所限,故命名常见生僻字。当代或戏曰:晚清徐壽命名化学元素中文名称时,受明皇家谱启发,选用其中“金”字旁的汉字[8]。
各藩字輩
九子趙王朱杞
幼薨,未及赴藩。
十八子岷王朱楩
徽音膺彥譽,定幹企禋雍。崇理原諮訪,寬鎔喜賁從[12]。原府址為岷州(今甘肅岷縣)。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改派朱楩南鎮雲南府。建文元年(1399年)由於受沐晟控告而被罷免為庶人,改居漳州府。永樂元年(1403年)被明成祖恢復為王。洪熙元年(1425年)四月,朱楩被明仁宗從雲南府北遷至武岡州(今湖南武岡市)。從此,岷藩一支,自甘肅經雲南,最後定藩於今湖南武岡。明末農民軍起義攻陷武岡時,其中一支從武岡逃難至長沙的棠坡,成為棠坡朱氏[13]。岷王住在州府的公寓中,很久以後才允重建自己的王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前總理朱鎔基即為朱楩17世孫。(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十九子谷王朱橞
賦質僖雄敞,叢興闡福昌。篤諧恂懌豫,擴霽昱禎祥。府址宣府鎮。永樂朝廢為庶人,國除。
二十六子朱楠
幼薨,未封王。
皇室女眷
明制,乃定皇姑曰大長公主,皇姊妹曰長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冊,祿二千石,婿曰駙馬都尉。親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縣主,孫女曰郡君,曾孫女曰縣君,玄孫女曰鄉君,婿皆儀賓。郡主祿八百石,餘遞減有差。郡主以下,恩禮既殺,無足書者。[14]
明初,皇太子、亲王有二妃,即正妃、次妃。亲王正妃依丈夫封号,称某王妃。亲王次妃相同[15]。明朝第一位皇太子朱标的继室吕氏是第一位有记录皇太子次妃。明仁宗朱高熾为太子时,有妾室郭氏。《明太宗实录》永乐九年的记录中,称郭氏为皇太子庶妃,其妹为汉王庶妃[16],此处庶妃是否指皇太子次妃、亲王次妃,不详。
参考文献
- . www.qikan.com. [2019-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3).
- 張廷玉《明史》卷082 誌第五十八食貨六。
- . [2022-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3-22).
- 《皇明祖訓·職制》:「皇太子嫡長子為皇太孫,次嫡子并庶子年十歲皆封郡王……親王嫡長子年及十歲,朝廷授以金冊、金寶,立為王世子……親王次嫡子及庶子,年及十歲,皆封郡王……凡郡王子孫,授以官職。子授鎮國將軍。孫授輔國將軍。曾孫授奉國將軍。玄孫授鎮國中尉。五世孫授輔國中尉。六世孫以下,世授奉國中尉。」
- 《大明會典·封爵》:「(郡王)次嫡、庶子俱授鎮國將軍。鎮國將軍之子,授輔國將軍。輔國將軍之子,授奉國將軍。奉國將軍之子,授鎮國中尉。鎮國中尉之子,授輔國中尉。輔國中尉以下,俱授奉國中尉。」
- 張廷玉《明史》卷082 誌第五十八食貨六。
- . 2009-08-20 [2017-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3-22).
- 张建中. .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7-12-08 [2017-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13).
- 張廷玉《明史·卷一百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朱氏宗親網. [2011-03-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5-18).
- 張廷玉《明史》卷一一六。
- 《皇明祖訓》:“岷王位下:徽音膺彥譽,定幹企禋雍,崇理原諮訪,寬鎔喜賁從。”
- 朱鎔基身世之謎:明太祖朱元璋直系後裔,【文匯資訊】,(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張廷玉《明史》卷121 列傳第九。
- 《明史·卷五十五·志第三十一·礼九》亲王婚礼 唐制,皇子纳妃,命亲王主婚。宋皆皇帝临轩醮戒,略与皇太子同。明因之。其宣制曰:“册某氏为某王妃。”纳采[……]太祖之世,皇太子、皇子有二妃。洪武八年十一月,征卫国公邓愈女为秦王次妃[……]
- 《明实录·明太宗实录·卷一百十四》永乐九年三月辛酉朔 上御奉天殿试礼部……○庚午安定王尚炌来朝[……]府军卫千户郭琮为旗手卫指挥佥事.舍人郭玹为锦衣卫指挥佥事.琮玹皆故武定侯郭瑛孙.时瑛二女孙.长为皇太子庶妃.次女汉王庶妃.琮玹以亲俱食禄不任事.建州卫千户古那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