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浩
李思浩(1882年—1968年[lower-alpha 1]),清朝末年民国时期财政要人,曾出任中国银行总裁。字晓沧,号赞侯,浙江省慈谿縣(今宁波市余姚市)人。为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时期财政金融中枢。一生任职于清廷、北洋政府、国民政府、日占上海、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近现代中国传奇财经人物。任北洋财长时,建议用美元结算外债,是美元国际结账的肇始。擅书法。
李思浩 | |
---|---|
政治财经人士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882年(一说1881年) 大清浙江省宁波府慈谿縣(今属余姚市)西乡大门头 |
逝世 | 1968年1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 |
籍贯 | 浙江省宁波府慈谿縣(在今余姚市境) |
国籍 | 大清 (1881/1882年—1911年) 中華民國 (1911年—194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1968年) |
政党 | 中國國民黨 |
经历
|
生平简历
北京政府
民国成立后,于元年出任民国临时政府的盐务署科长和厅长。民国二年,担任国家税务筹备处委员。1916年,出任北洋政府财政次长,并兼任盐务署署长。1917年,出任北洋政府代理财政部长。1917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总裁。1919年,出任政府财政总长,并兼任盐务署督办。1919年,徐树铮在北京创立边业银行,李思浩出任银行总经理。
1920年,直皖战争爆发,皖派军阀战败,李思浩因“战争罪”遭受通缉。1924年,段祺瑞再次得势上台,李思浩官复原职,出任财政部长,并兼任盐务署督办。1925年,出任关税特别会议委员会委员。
国民政府
1933年,天津大中银行改组,李思浩出任总经理。1934年,主持迁移大中银行总管理处到上海,成为大中银行的业务中心。1936年,民办四明银行被改组成为官商合办银行,出任四明银行商股董事。
抗日战争爆发,转到香港避战。香港沦陷,于1941年12月,被日军拘捕囚禁。1942年2月,返回上海,发起创办阜通银行,并出任董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5月,出任上海临时联合救济委员会副主任。1958年,被聘为上海市人民政府顾问。曾担任上海佛教居士林名誉主任。曾任中国上海市政协委员。1968年1月28日,在上海去世,享年87岁(满86周岁)。
荣誉
按年代先后顺序:
- 五等嘉禾章
- 四等嘉禾章(晋给)
- 三等嘉禾章
- 二等嘉禾章
- 二等大绶嘉禾章
- 二等大绶宝光嘉禾章
- 一等大绶嘉禾章
- 二等文虎章。
备注
- 《余姚市志》称生于1881年,死于1967年[1]。
注释
参考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