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開先
李開先(1502年—1568年),字伯華,號中麓,又號中麓山人、中麓狂客。山東濟南府章丘縣人。[1]明朝官員,文學家、戏曲作家、评论家。
李開先 | ||
---|---|---|
李開先常服像 | ||
大明中宪大夫翰林院提督四夷官太常寺少卿 | ||
籍貫 | 山東濟南府章丘縣 | |
出生 | 弘治十五年(1502年)八月二十八日 | |
逝世 | 隆慶二年(1568年) | |
配偶 | 張氏 | |
親屬 | 曾祖李子瞻,祖李聰 父李淳,母王氏 | |
出身 | ||
| ||
著作 | ||
|
生平
由縣學增廣生中式戊子科(1528年)山東鄉試第七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己丑科會試二十名,廷試二甲六十七名进士,觀户部政,授户部云南司主事、历任吏部考功司主事、稽勋司员外、验封司、文选司郎中等职,十九年(1540年)三月官至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嘉靖二十年(1541年)四月,有“九廟災”,[2]首輔夏言命其罷歸。[3]
成就
詩文詞曲兼通,尤擅長傳奇,《寶劍記》是其戲曲的代表作,“自诩马东篱、张小山无以过也”[4]。有學者以為李開先就是《金瓶梅》的作者蘭陵笑笑生。[5]爱好藏书、象棋。与王慎中、唐顺之、陈束、赵时春、熊过、任瀚、吕高等七人诗文唱和,有“嘉靖八才子”之誉,共同反对前後七子“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文风,主张学习韩愈、柳宗元、欧阳修和曾巩的筆法,强调作品的思想内容,要求文字平易朴实。除重視文學理論外,也強調詩歌的本質與特色,另外更是否定詩文必須絕對復古的為文風氣。重要著作有詩文集《閒居集》及有關戲曲理論的《詞謔》。[6]
参考资料
- 《嘉靖八年己丑科進士登科錄》:軍籍,治《詩經》,年二十八歲中式嘉靖八年己丑科第二甲第六十七名進士。八月二十八日生,行一,曾祖李子瞻;祖李聰;父李淳,貢士;母王氏。慈侍下,妻張氏,弟繼先。由縣學增廣生中式山東鄉試第七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二十名
- 據《明書》記:“二十年夏四月,九廟災初震,火從仁廟起,延成廟及太廟,群廟一時俱燼。”
- 李开先《闲居集》卷八《封宜人亡妻张氏墓志铭》載:“余素嫉恶太严, 守法不少假借人,其为文选也滋甚,以是得罪權貴。……辛丑,九庙灾,余乃投罢免。”
- 《明诗综·小传》:“李开先字伯华,章邱人。嘉靖己丑进士,除户部主事,历太常少卿,提督四夷馆。罢归,有《闲居集》。钱受之云:‘伯华罢归,治田产,蓄声伎,征歌度曲。自诩马东篱、张小山无以过也。’”
- 卜鍵:《金瓶梅作者李開先考》
- 《曲藻》:北人自王、康後,推山東李伯華。伯華以百闋《傍粧臺》爲德涵所賞。今其辭尚存,不足道也。所爲南劇《寶劍》、《登壇記》,亦是改其鄉先輩之作。二記余見之,尚在《拜月》、《荊釵》之下耳,而自負不淺。一日問余:“何如《琵琶記》乎?”余謂:“公辭之美,不必言。第令吳中教師十人唱過,隨腔字改妥,乃可傳耳。”李怫然不樂罷。
- 殷士儋:《明中憲大夫翰林院提督四夷官太常寺少卿李公墓誌銘》
- (明)王世貞.《曲藻》.
- 1991年版,华龄出版社《文学百科大辞典》,主编:胡敬署,陈有进,王富仁等。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