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金海 (1932年)
楊金海(1932年7月11日—2021年),台灣高雄茄萣人。台灣白色恐怖受難者,台灣獨立運動參與者。曾任高雄縣油品商業同會公會會長、鳳山國際青年商會會長、鳳山市三民里及新興里長,因參與郭雨新的組黨運動而遭國民黨逮補入獄。解嚴後曾任國大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
生平
楊金海於昭和七年(1932年)出生於今高雄市茄萣區,年輕時目睹了二戰。1945年搬到高雄市大港埔。二二八事件發生時,楊金海由於身為報童有通行證,目睹了彭孟緝的武裝部隊掃射市政府群眾,並對跳入愛河的人民開槍。[1]:244了解國民黨政權的腐敗與不公。在擔任鳳山市三民里及新興里長時,即利用里民請託陳情案件時,向里民揭發國民黨的霸權統治及蔣介石神化獨裁的真相。[2]:82
1969年,楊金海當選高雄縣商業第十屆理事長時,國民黨高雄縣黨部曾欲說服楊金海加入國民黨,遭楊氏嚴拒。隨後國民黨利用商會總幹事將其偷偷入國民黨籍,引起楊金海發表抗議聲明。得罪了國民黨。[2]:83
1972年,楊金海前往日本經商期間,經由日籍友人高橋豐的介紹,認識了台灣獨立聯盟日本本部中央委員黃有仁(即黃昭堂),兩人經過深入交談後,頗有相見恨晚之感。楊金海在返台之前,獲得獨盟邀請加入台獨聯盟,成為島內工作人員,將《獨立台灣》單張、陳隆志的《台灣獨立與建國》及封面改裝的《台灣青年》帶回台灣。[3]:256
楊金海也積極投入民主運動,為余登發、郭國基、郭雨新、余陳月瑛等人助選,在參與助選過程中,楊金海深感國民黨的買票、作票卑劣行徑。[4]:61
被捕
1976年5月,楊金海將余登發、謝掙強、黃振三等南部發起人名單送給台北的顏明聖交給郭雨新後一週後,[4]:62與顏明聖遭調查局逮捕。
楊金海遭警備總部以「意圖顛覆政府」罪名逮捕後,在獄中歷經酷刑。包括雙腳銬住,再以手腳連鎖,任憑五、六個辦案人員腳掌歐踢、雙手銬緊,以長針刺入指甲穴中、另強食自己被毆打吐出的痰及鼻涕等穢物、強灌辣椒水、以電話接電,用電線捆住大拇指,搖動電話通電刑求。[4]:62逼迫楊金海承認意圖於1976年1月到中島變電所以賞花為名,實則勘查地形,意圖破壞電力推翻政府。[4]:62
楊金海入獄時即受到台獨聯盟的聲援,並提供消息給AI德國分部。[3]:254
1976年6月,楊金海以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起訴,原遭判處死刑,經美國國會議員及AI德國分部聲援營救。7月28日,被判處無期徒刑,顏明聖判刑十二年。[4]:62-63在獄中歷經21種酷刑,不斷絕食導致胃部大量出血。由於他曾遭受殘酷刑求,在監禁期間又多次進行絕食抗議,以致十二指腸潰瘍的痼疾復發,竟至造成嚴重出血,經過一再申請,才在1982年8月16日被送至台東的陸軍八三二醫院急救,病情稍微穩定的時候,他就在11月8日從戒護病房脫逃。
1983年1月16日,楊金海在高雄火車站附近一輛發動準備開往台北的野雞車上被捕。回籠後的楊金海成為國際特赦組織重點救援的對象。直到1987年3月,楊金海獲得保釋在外就醫。[2]:85
保外就醫後
外部圖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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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楊金海(右)頭綁「台獨有罪嗎?」聲援蔡許台獨案。左為鄭南榕。 |
保外就醫後,楊金海加入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出任執行委員。在會長魏廷朝、副會長柯旗化辭職後,楊金海被選為召集人,代理會長職務。[4]:64
由於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將「台灣應該獨立」列入組織章程。受到當局打壓,高檢署揚言要嚴辦。但最後僅對許曹德及蔡有全發出傳票,即為許、蔡台獨案。楊金海加入聲援許、蔡台獨案。[2]:86
後來楊金海曾任台灣人權促進會高雄分會權行委員、民進黨高雄縣黨部執行委員及第二屆主任委員等職。1990年參與創立台灣新國家聯盟,出任副主席。1991年10月20日,參與成立台獨聯盟臺灣本部,任大會主席,被選為中央委員召集人。為獨盟遷台後的發展繼續與國民黨鬥爭。[4]:65
1996年楊金海角逐第三屆國大代表選舉,於高雄縣鳳山區參選,以最高票當選。卸任後獲陳水扁總統聘為總統府國策顧問。
2021年底,楊金海逝世。
家庭
參考文獻
- . 2014-10. ISBN 978-986-04-2323-5.
- 林樹枝. . 前衛出版社. 1997-10.
- 張炎憲採訪. . 吳三連史料基金會. 2012-02.
- 林樹枝. . 1992-08.
- 《白色恐怖X檔案》
- 楊金海: 國民黨特務殺了我哥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自由時報》, 2007-10-17
- 楊金海女控 曾遭沈若蘭欺壓 ,民視新聞,2012年7月14日
相關書籍
外部連結
- 遭到搆陷的楊金海叛亂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馬非白,【被遺忘的歷史】遭刑求卻頑強不悔的楊金海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想想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