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閱使
巡閱使是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时期,对兼管两省及以上的军事官员给以的官衔,名义上管理所辖各省的军政,是地区性军政官员的一种(另一种为经略使)。该官衔大多为虚衔,并无实职,其实际权力视任职者的实力而定。巡阅使的设立与裁撤、职权与机构等各方面均无统一法规加以规定,完全是因人而设,废置不常。1924年12月11日裁撤所有的巡阅使及副使。
长江巡阅使
1912年11月27日设置,1920年10月2日裁改为苏皖赣巡阅使。1914年2月19日《长江巡阅使条例》规定负责湘鄂赣皖苏5省江面治安。实际上长江巡阅使公署设于徐州。
直鲁豫巡阅使
1920年8月20日由川粤湘赣四省经略使改置,1924年12月11日裁撤
苏皖赣巡阅使
1920年10月2日由长江巡阅使改置,1921年1月7日裁撤;1923年11月11日重设,1924年12月11日裁撤
两湖巡阅使
1920年6月13日设置
热察绥巡阅使
1922年5月29日设置,1924年11月11日裁撤
参考文献
-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第3辑:军事(一),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82页
- 钱实甫 (编). .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4年.
- . 申報 (上海). 19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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