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协 (晋商)
王协,字允中,号一斋,山西平阳府太平县北柴人(今临汾市襄汾县赵康镇北柴村)。清朝著名晋商,两淮盐商,商名王履泰。[1]加候补知府、盐运使衔。
王太来后第五代,王勖弟[2][3],在扬州充当两淮盐商,商名王履泰。支分三号,曰履泰、允泰、居易。王协并未亲身赴扬州,而是由店伙经营[4] 。乾隆四十五年庚子(1780年)、四十九年甲辰(1784年),两次乾隆帝南巡,指定王家承办接驾差务,受到赏识[5]。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王协、王勋癸卯科考中举人,捐官擢刑部员外郎。乾隆五十五年庚戌(1790年),王履泰、尉跻美为承办乾隆八十祝寿之总商,受到奖励[6],奉旨敕建七世同居坊[7],旌表王家自高祖廷仪至孙棻等七世同居,准入忠义孝弟祠。蒙恩加三品顶戴,赐宴并貂皮纱。[8]嘉庆元年丙辰(1796年)捐饷,加盐运司衔,又在两淮煮赈、捐育婴堂食费,恩加十三级,赐匾“乐善好施”,晋资政大夫。办理河东盐务。嘉庆五年(1800年8月19日),山西巡抚伯麟上奏朝廷:候补知府王协捐银50万两,用于剿平白莲教的军饷。[9]享年八十岁。
- 子王润翰。字德滋,号雨舟,著有《汲古堂印谱》
- 子王冲翰,商名王恒泰,
参考
- 光绪版《重修两淮盐法志》姚莹《上陆制府建瀛九江卡务情形禀》:“昔者徽商如鲍有恒、江广达,西商如王履泰、尉跻美,皆挟千万金资本,行之数十年。及其败也,不过三四年,岂惟奢淫,亦由多运滞销,转输不及。”
- 重修《扬州府志》
- 《两淮盐法志》
- 《宮中檔奏摺-嘉慶朝》,衡齡 奏,〈奏報審辦太平縣民刑紳誣控並該縣知縣李實好威逼二命案〉,嘉慶20年07月09日,故宮105214 號,頁 1 ,國立故宮博物院
- 《光绪太平县志卷十-选举-即用》:“王协,字允中,号一斋,北柴人。知府议叙即用。乾隆庚子、甲辰,恭逢两次南巡,承办差务。恩加一级,又恩加一级。赐宴并御书福字,御制柳絮诗,落叶诗,古稀说耕织诗,并图洛水、兰亭,貂皮荷包、朝珠诸珍物。庚戌,奉旨旌表义门,敕建七世同居坊。自其高祖廷仪至孙棻等,分别殁存,设位题名于忠义孝弟祠。蒙恩加三品顶戴,赐宴并貂皮纱。嘉庆丙辰,捐饷议叙盐运司衔,又在两淮煮赈,并捐育婴堂食费。恩加十三级,钦奖乐善好施匾额,晋资政大夫。”
- 《钦定四库全书》卷七十六《八旬万寿盛典》
- 《太平县志》县令张钟秀《北柴村王氏七世同居传》
- 《道光太平县志卷十一—人物—孝友》:“王协,字允中,号一斋,北柴人。耿介自守,敦品力行。父病,奉侍汤药,定省弗倦。办理河东鹾务,措施得宜。在两淮捐赈煮粥,又捐育婴堂食费。屡邀恩眷,乾隆五十五年庚戌奉旨旌表,自高祖廷仪至孙棻等七世同居,准入忠义孝弟祠。晚年研精八法,尤嗜南华《马蹄》《秋水》之章,日吟再三,声琅琅出户外。寿八十岁卒。”
- 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七十四/嘉庆五年九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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