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庭梅
生平
王庭梅在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中舉人[2],四十一年(1613年)成進士,獲授刑部河南司主事,遷官員外郎。之後歷任饒州、廣信知府,陞為井陘道副使[3],升任江西湖西道參政以及浙江杭严道按察使、温处道右布政使,改福建左布政使,入朝擔任順天府府尹[1]。弘光帝繼位,轉王庭梅為應天府府尹,任內清廉正直,但因事被革職;南京失陷,他和弟弟王廷栢隱居到去世[4]。
引用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王庭梅,字元調,嵩江華亭人。萬曆四十一年進士。授刑部河南司主事,遷員外郎,出為饒州知府,調廣信,陞井陘副使,移杭嚴,歷溫處參議、浙江按察使、右布政使、福建左布政使,入為順天府尹。
- 《同治上海縣志·卷十五·選舉表上》:……(萬曆)三十七年己酉科解元尹嘉賓……王庭梅 府學,見進士 ……四十一年癸丑科周延儒榜……王庭梅 ……嘉靖甲辰華亭進士會從孫,萬厯【曆】己未華亭進士庭栢兄……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五》:天啓三年六月丙寅,升饶州府知府王庭梅为山西按察司副使井陉兵备道,建宁府知府方尚恂为湖广按察司副使分守湖北道。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安宗立,改應天。清正有操守,以事削籍。南京亡,與弟廷柏隱居卒。
參考文獻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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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衛道 |
明朝廣信府知府 萬曆年間-天啟年間 |
繼任: 蔣如奇 |
前任: 錢繼登 |
明朝饒州府知府 1623年 |
繼任: 黃應秀 |
前任: 郝晉 |
明朝順天府府尹 1644年 |
繼任: 王則堯 大順府尹 |
前任: 劉士禎 |
明朝應天府府尹 1644年-1645年 |
繼任: 李正茂 (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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