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繼登
生平
錢繼登生於萬曆二十二年(1594)二月十日。[2]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進士及第,授刑部貴州司主事,審問珠商和宦官侵吞人民財物,遷官郎中後亦摘除狡猾官員魏成銓的劣政;外任饒州知府恢復芝山書院,制止驕縱的淮王朱翊鉅,陞任江西督學副使,因父母逝世辭官回鄉。[1]後來朝廷起用錢繼登為江西督糧參議,調任蘇松常鎮副使,因事被譴戍到建陽;再起用山西僉事,轉官尚寶少卿和光祿少卿。
弘光元年(1645年)三月,任僉都御史總理兩淮鹽法,同時監督江防,到四月時再兼撫淮揚,罷任巡鹽御史,不久辭官歸鄉。隆武帝繼位,徵為南京兵部右侍郎,任內保持氣節,不迎合諧俗。入清後不仕,居家潛心經史。晚年精研佛學。康熙十一年(1672年)卒,年七十九。[3]
著有《壑專堂集》、《東皋問耕録》、《易簣》三卷等。[4]
注釋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錢繼登,字爾先,嘉興人。萬曆四十四年進士。授刑部貴州司主事。鞫珠商與大璫乾沒事不少貸。遷郎中,摘猾胥魏成銓等弊。出為饒州知府,復芝山書院。淮王驕縱,閩師不戢,止之不紊。擢江西督學副使,憂歸。”
- 《钱继登生卒考及其园林之称谓考》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起江西督糧參議,調蘇嵩嘗鎮,以事獲譴,戍建陽。再起山西僉事,轉尚寶、光祿少卿。弘光元年三月,以僉都御史總理兩淮鹽法,兼督江防。四月,兼撫淮揚,罷巡鹽御史,辭歸。紹宗立,召南京兵部右侍郎。矜氣抗節,不諧於俗,卒年七十九。”
- 《嘉善縣志》載:“錢繼登,字龍門,萬曆丙辰進士,官至右僉都御史,總理兩淮鹽法江防,著《易簣》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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