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竑
王竑(1413年—1488年),字公度,陝西河州(今屬甘肅省)人,中國明朝重臣,官至兵部尚書。
王竑 | ||
---|---|---|
明《三才圖會》載《兵部尚書王公像》 | ||
大明兵部尚書 | ||
籍貫 | 陝西河州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公度 | |
諡號 | 莊毅 | |
出生 | 永樂十一年(1413年) 陝西河州 | |
逝世 | 弘治元年(1488年) 陝西河州 | |
出身 | ||
|
生平
正统朝
明英宗正統四年(1439年)進士。正統十一年授戶科給事中,豪邁負氣節,正色敢言。正統十四年(1449年),發生土木之變,英宗被瓦剌軍俘虜,留京群臣在郕王朱祁鈺面前彈劾王振誤國,伏地痛哭,請族殺王振。錦衣衛指揮馬順為王振黨羽,厲聲呵斥眾人。王竑大怒,奮臂起身,揪起馬順頭髮喊道:「若曹奸黨,罪當誅,今尚敢爾!」,眾大臣亦上前擊打,馬順當即斃命。朝廷大亂,郕王驚恐,起身進殿,王竑率眾跟隨。郕王命中官金英問所欲言,曰:「內官毛貴、王長隨亦振黨,請置諸法。」郕王命拿出兩人,眾人又捶殺之,鮮血遍地。此後,王竑名震天下,并得到郕王倚重。[1]
隨後,郕王繼位,也先圍攻京師,郕王命王竑與王通、楊善守衛京師,升右僉都御史,督毛福壽、高禮軍。寇退,詔偕都指揮夏忠等鎮守居庸關。王竑抵達后,改善軍務,彈劾不稱職將領,壁壘重整一新[2]。
景泰朝
景泰元年(1450年)四月,浙江鎮守太監李德上疏攻擊王竑等人當廷毆打馬順無禮,不宜繼續任用。上疏下廷議。于谦等奏稱,此為《春秋》中誅殺亂臣之大義。於是景帝稱意。同年八月,王竑因病回京。不久任同都督僉事徐恭督漕運,治通州至徐州運河。景泰二年(1451年)冬,敕竑兼巡撫淮、揚、廬三府,徐、和二州,又命兼理兩淮鹽課。[3]
景泰四年(1452年)初,上疏請賑災陝山東、河南飢民,徐州廣運倉有餘糧。王竑欲盡開倉救濟,典守中官稱不可。王竑趕往正告:“百姓很快會淪為盜賊。如果我們不開倉而造成民變,我就當先殺掉你,然後我自請死罪。”中官忌憚王竑威名,不得不聽從。王竑於是彈劾自己專擅之罪,稱:“廣運所儲僅支三月,請令死罪以下,得於被災所入粟自贖。”明景帝遂派遣侍郎鄒幹帶帑金馳赴。王竑躬親散發賑災糧食,使得饑荒有一百八十五萬人得活。此外勸富民出米二十五萬余石,供給飢民五十五萬七千家。并給牛種七萬四千余,使得復業者五千五百家,其他地方流民亦有一萬六百余家安定。病者給藥,死者具喪葬,所賣子女的家庭均贖還,歸者予路費。百姓忘記其饑,紛紛頌揚其功德。當時,景帝初聞饑荒非常擔憂,正得王竑發廣運倉自劾疏,喜曰:「賢哉都御史!活我民矣。」尚書金濂、大學士陳循等皆稱讚其功。同年十月,升任左副都御史。當時濟寧亦有饑荒,景帝命尚書沈翼帶領帑金三萬兩賑災,沈翼僅給了五千兩,其餘歸于京庫。王竑知情后上疏請換成米糧賑災,得到批准[4]。
景泰六年,霍山民趙玉山自稱宋裔,以妖術迷眾作亂,王竑捕獲,并先後彈劾數位貪官污吏[5]。
参考文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明史/卷177 |
- 《明史》(卷177):王竑,字公度,其先江夏人。祖俊卿,坐事戍河州,遂著籍。竑登正統四年進士。十一年授戶科給事中,豪邁負氣節,正色敢言。英宗北狩,郕王攝朝午門,群臣劾王振誤國罪。讀彈文未起,王使出待命。眾皆伏地哭,請族振。錦衣指揮馬順者,振黨也,厲聲叱言者去。竑憤怒,奮臂起,捽順發呼曰:「若曹奸黨,罪當誅,今尚敢爾!」且罵且嚙其面,眾共擊之,立斃。朝班大亂。王恐,遽起入,竑率群臣隨王後。王使中官金英問所欲言,曰:「內官毛貴、王長隨亦振黨,請置諸法。」王命出二人。眾又捶殺之,血漬廷陛。當是時,竑名震天下,王亦以是深重竑。且召諸言官,慰諭甚至。
- 《明史》(卷177):王即帝位,也先犯京師,命竑與王通、楊善守禦京城,擢右僉都御史,督毛福壽、高禮軍。寇退,詔偕都指揮夏忠等鎮守居庸。竑至,簡士馬,繕厄塞,劾將帥不職者,壁壘一新。
- 《明史》(卷177):景泰元年四月,浙江鎮守中官李德上言:「馬順等有罪,當請命行誅。諸臣乃敢擅殺。非有內官擁護,危矣。是皆犯闕賊臣。不宜用。」章下廷議。于謙等奏曰:「上皇蒙塵,禍由賊振。順等實振腹心。陛下監國,群臣共請行戮,而順猶敢呵叱。是以在廷文武及宿衛軍士忠憤激發,不暇顧忌,捶死三人。此正《春秋》誅亂賊之大義也。向使乘輿播遷,奸黨猶在,國之安危殆未可知。臣等以為不足問。」帝曰:「誅亂臣,所以安眾志。廷臣忠義,朕已知之,卿等勿以德言介意。」八月,竑以疾還朝。尋命同都督僉事徐恭督漕運,治通州至徐州運河。明年,尚寶司檢順牙牌不得,順子請責之竑,帝許焉。諸諫官言:「順黨奸罪重,廷臣共除之,遑問牙牌。且非竑一人事,若責之竑,忠臣懼矣。」乃寢前旨。是年冬,耿九疇召還,敕竑兼巡撫淮、揚、廬三府,徐、和二州,又命兼理兩淮鹽課。
- 《明史》(卷177):四年正月,以災傷疊見,方春盛寒,上言:「請敕責諸臣痛自修省,省刑薄斂,罷無益之工,嚴無功之賞,散財以收民心,愛民以植邦本。陛下益近親儒臣,講道論德,進君子,退小人,以回天意。」且引罪乞罷。帝納其言,遂下詔修省,求直言。先是,鳳陽、淮安、徐州大水,道堇相望。竑上疏奏,不待報,開倉振之。至是山東、河南饑民就食者坌至,廩不能給。惟徐州廣運倉有餘積,竑欲盡發之,典守中官不可。竑往告曰:「民旦夕且為盜。若不吾從,脫有變,當先斬若,然後自請死耳。」中官憚竑威名,不得已從之。竑乃自劾專擅罪,因言「廣運所儲僅支三月,請令死罪以下,得於被災所入粟自贖。」帝復命侍郎鄒幹賫帑金馳赴,聽便宜。竑乃躬自巡行散振,不足,則令沿淮上下商舟,量大小出米。全活百八十五萬餘人。勸富民出米二十五萬餘石,給饑民五十五萬七千家。賦牛種七萬四千餘,復業者五千五百家,他境流移安輯者萬六百餘家。病者給藥,死者具槥,所鬻子女贖還之,歸者予道里費。人忘其饑,頌聲大作。初,帝聞淮、鳳饑,憂甚。及得竑發廣運倉自劾疏,喜曰:「賢哉都御史!活我民矣。」尚書金濂、大學士陳循等皆稱竑功。是年十月,就進左副都御史。時濟寧亦饑,帝遣尚書沈翼賫帑金三萬兩往振。翼散給僅五千兩,餘以歸京庫。竑劾翼奉使無狀,請仍易米備振,從之。明年二月上言:「比年饑饉薦臻,人民重困。頃冬春之交,雪深數尺,淮河抵海冰凍四十餘里,人畜僵死萬餘,弱者鬻妻子,強者肆劫奪,衣食路絕,流離載途。陛下端居九重,大臣安處廊廟,無由得見。使目擊其狀,未有不為之流涕者也。陛下嗣位以來,非不敬天愛民,而天變民窮特甚者,臣竊恐聖德雖修而未至,大倫雖正而未篤,賢才雖用而未收其效,邪佞雖屏而未盡其類,仁愛施而實惠未溥,財用省而上供未節,刑罰寬而冤獄未伸,工役停而匠力未息,法制頒而奉行或有更張,賦稅免而有司或仍牽制。有一於此,皆足以干和召變。伏望陛下修厥德以新厥治。欽天命,法祖宗,正倫理,篤恩義,戒逸樂,絕異端,斯修德有其誠矣。進忠良,遠邪佞,公賞罰,寬賦役,節財用,戒聚斂,卻貢獻,罷工役,斯圖治有其實矣。如是而災變不息,未之有也。」帝褒納之,敕內外臣工同加修省。
- 《明史》(卷177):“六年,霍山民趙玉山自稱宋裔,以妖術惑眾為亂,竑捕獲之。先後劾治貪濁吏,革糧長之蠹民者,民大稱便。
- 《明史》(卷177):“英宗復辟,革巡撫官,改竑浙江參政。數日,石亨、張軏追論竑擊馬順事,除名,編管江夏。居半歲,帝於宮中得竑疏,見「正倫理,篤恩義」語,感悟。命遣官送歸田,敕有司善視之。天順五年,孛來寇莊浪,都督馮宗等出討。用李賢薦,起竑故官,與兵部侍郎白圭參贊軍務。明年正月,竑與宗擊退孛來於紅崖子川。圭等還,竑仍留鎮。至冬,乃召還。明年春,復令督漕撫淮、揚。淮人聞竑再至,歡呼迎拜,數百里不絕。”
- 《明史》(卷177):“憲宗即位,給事中蕭斌、御史呂洪等,共薦竑及宣府巡撫李秉堪大用。下廷議,尚書王翺、大學士李賢請從其言。帝曰:「古人君夢蔔求賢,今獨不能從輿論所與乎?」即召竑為兵部尚書,秉為左都御史。命下,朝野相慶。時將用兵兩廣,竑舉韓雍為總督。雍新得罪,眾難之。竑曰:「天子方棄瑕錄用,雍有罪不當用,竑非罪廢者耶?」卒用雍。竑條上進剿事宜,且言將帥征討,毋得奏攜私人,妄冒首功。又請復京營舊額,禁勢家豪帥擅役禁軍。於是命竑同給事中、御史六人簡閱十二營軍士。竑以擇兵不若擇將,共奏罷營職八十餘人,而慎簡材武補之。兵部清理貼黃缺官,竑偕諸大臣舉修撰岳正、都給事中張寧,為李賢所沮,竟出二人於外,並罷會舉例。竑憤然曰:「吾尚可居此耶?」即引疾求退。帝方向用竑,優詔慰留,日遣醫視疾。竑請益切。九月命致仕去。竑為尚書一年,謝病者四月,人以未竟其用為惜。既去,中外薦章百十上,並報寢。初,竑號其室曰「戇庵。」既歸,改曰「休庵。」杜門謝客,鄉人希得見。時李秉亦罷歸,日出入里閈,與故舊談笑遊燕。竑聞之曰:「大臣何可不養重自愛?」秉聞之,亦笑曰:「所謂大臣,豈以立異鄉曲、尚矯激為賢哉。」時兩稱之。竑居家二十年,弘治元年十二月卒,年七十五。正德間,贈太子少保,諡莊毅。淮人立祠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