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毒杀

百毒杀台灣中國大陸裡一種獸用殺毒劑的常見通名,用於場、場、場,用途為饮用水消毒、水質改良及控制禽畜疾病,[1]例如甲型流感病毒H5N1。百毒杀是一種表面活性剂,主要化學成分是双链季铵盐。兩家來自台灣與大陸的化工企業各自有「百毒殺」產品,2008年起了商標訴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百毒殺」名字「不具显著性」,大陸企業「合理使用通用名稱」,台灣方敗訴。

百毒殺常用於

化學成分

百毒杀是一種表面活性剂[2]學者描述百毒殺的主要成份双链(duplex-)季铵盐能杀灭病毒细菌霉菌真菌等各类微生物[2][1],其消毒力不受有机物污染影响,也不受硬水酸碱度温度湿度等的影响,药效持续时间长;另外双链季铵盐也具有低毒、低腐蚀性和低刺激性的特点,且其杀菌效果与含消毒剂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是公认的饮水消毒、水质改良及控制禽畜疾病的良好消毒剂」。[1]

按照不同品牌的配方和濃度,百毒殺的構成化合物包括双八烷基二甲基氯化铵 (DDAC8),双十烷基二甲基氯化铵(DDAC10)、双十二烷基二甲基氯化铵(DDAC12)、双十烷基二甲基溴化铵 (DDAB10)、双十二烷基二甲基溴化铵(DDAB12)、双十八烷基二甲基溴化铵(DDAB18)等,上述均屬双链季铵盐[1]

歷史

台灣的開發

台灣企業中國派斯德股份有限公司開發的「百毒殺」(Bestaquam),主要成分為双十烷基二甲基溴化铵(又稱癸甲溴銨溶液,Didecyl dimethyl ammonium bromide,屬双链季铵盐的一種)。[3]1981年首批生產。[4]1983年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動物用藥品許可[5]1993年與1996年分別註冊兩個商標。[6][7]至2010年代,對台灣百毒殺的學術研究涉及對禽流感的功效[8]、對魚類的急性毒性等。[9]

在中國大陸的社會民生普及

朱鹮,攝於陝西

例如,台灣百毒殺在1990年北京亞運會使用,2002-03年SARS疫情期間北京朝陽醫院使用。[10]2012年3月31日,上海野生动物园陝西接來10隻朱鹮(屬珍稀濒危動物),為朱鹮興建的2000平方米園區,「裏裏外外用百毒杀药剂严格消毒了一遍」。[11] 百毒殺在中国兽用消毒品行业的长期使用中,已逐渐演变成为某一类商品的通用名称,並非專指台灣企業中國派斯德股份有限公司產品。中国大陸各大兽药企业在使用‘百毒杀’商品名时,一般也标明自身企業的商標。[12][13]

中國農業部門在歷次流感疫情時採用

顯微鏡下的H5N1禽流感

甲型流感病毒H5N1亚型2004年傳入中國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农业部防治禽流感专家组成员辛朝安受訪說「研究组对苯酚消毒灵氢氧化钠雅好生漂白粉高锰酸钾二氯异氰尿酸钠、百毒杀、新洁尔灭福尔马林过氧乙酸等常用消毒药物进行体外杀灭禽流感病毒的试验,结果证明,禽流感病毒对上述消毒药物比较敏感,在推荐使用浓度下,可以将病毒杀灭。」[14]此後中國各級政府每逢有禽畜感冒爆發,例如2009年H1N1流感大流行等,均廣泛引用該說法。[15][16]2015年,陝西省周至县农业局防治H7N9,现场发放消毒药百毒杀。[17]2018年四川省农业农村厅非洲猪瘟做新聞發布,指「人员进出消毒通道,可以使用超声波雾化消毒机雾化1:300的百毒杀进行消毒。」[18]

商標侵權訴訟

百毒殺常用於
百毒殺常用於

1993年,台灣企業中國派斯德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國大陸註冊商標「派斯德百毒杀」,同年在上海成立子公司。江苏牧王药业有限公司2003年註冊「牧王」商標。台灣方的上海子公司控告牧王生產的「牧王百毒殺」商標侵權[12][13]案件頗具知名度,登上《人民法院報》案例指導欄目。

2008年初審,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駁回,判決「被告在主观上并没有攀附原告商标声誉的故意,客观上并未对广大消费者进行误导。」[12][13]上訴,2009年7月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再次駁回,「既未能证明其生产的“派斯德百毒殺”是行业内的知名商品,也无法证明该产品所采用的外包装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原告对该种商品包装不具有独占权,被告使用的商品包装即使与原告类似,也属于正当使用,并不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据此,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第九条、第十一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派斯德公司的诉讼请求。」[12][13]

參考文獻

  1. 张金萍,杨洁,鲁心安. .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 2011, 38 (3): 414-4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14).
  2. 杨长明博士,王汉宇. . 中国给水排水期刊. 2020-03-09.
  3. . 台湾中国派斯德公司官网. [2020-05-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21).
  4. 叶嘉宏. . 新牧網. 2018-12-16.
  5. . 台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動物用藥資訊服務網.
  6. . 台灣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 [2020-05-14].
  7. . 台灣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 [2020-05-14].
  8. 中國派斯德股份有限公司(譯). . 農牧旬刊. 2017-02-25, 1982: 76.
  9. 汪开毓, 耿毅, 卢明科, 钟妮娜. . 四川农业大学学报. 2000, 18 (01).
  10. (PDF). 台灣中國派斯德公司官網: 頁1,5,6. [2020-06-1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5-14).
  11. 胡彦珣. . 中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網. 2012-04-01. 原刊於新民网.
  12. 吴名(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PDF). 人民法院報實務周刊. 2010年2月4日: 第六版案例指導.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0-05-14). 純文字連結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13. 吴名(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 中华商标. 2010, (01).
  14. 王晖辉,张蜀梅. . 新浪新聞. 2004-02-04 [2020-05-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1-10). 原刊於南方日报.
  15. . 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2007-12-13.
  16. 王晖辉,张蜀梅. .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9-0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14).
  17. . 乒馬俑在線. 2015-05-12.
  18. 戴璐岭. . 四川新闻网. 2018年11月29日 [2020年5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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