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 (汪精卫国民政府)

立法院汪精卫国民政府的最高立法机关,1940年成立。设60席。最后的第二届立法委员于1942年4月宣誓就职。

中華民國汪精卫国民政府政府機構
立法院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1940年3月30日
前身機構立法院
解散時間1945年8月16日
後繼機構立法院
机构驻地 中華民國
南京市
机构首长院长:陈公博(1940年-1944年)
梁鸿志(1944年-1945年)
副院长:朱履龢(1940年-1941年)
缪斌(1941年-1942年)
褚翔(1942年-1945年)
上级机构国民政府委员会

沿革

1940年3月30日,立法院随汪精卫国民政府成立,陈公博任立法院长,并任命立法委员约50人。立法院对法律、预算、大赦、宣战、媾和等重要事务有议决之权。[1]

1944年汪兆铭逝世后,陈公博继任为国民政府主席,其所遗立法院长一职则由监察院长梁鸿志调任。

主要官员

立法院主要官员包括:[2][3]

  • 院长:陈公博(1940年3月31日任)、梁鸿志(1944年11月13日任)
  • 副院长:朱履龢(1940年9月12日任)、缪斌(1941年2月13日任)、诸青来(1942年8月20日任)
  • 秘书长:胡泽吾(1940年4月8日任)、周学昌(1941年5月14日任)、彭羲明(1942年5月4日任)、黄曝寰(1945年1月12日任)
  • 简任秘书(1944年5月在职):张国仁林基吴乾夔郑诚一
  • 编译处长:萧恩承(1940年5月6日任)、黄曝寰(1941年7月4日任)

立法委员

立法院立法委员有:[2][3]

注释

  1. 1944年4月24日免
  2. 1945年2月16日免
  3. 1943年9月2日免
  4. 1945年3月10日免
  5. 1941年4月17日免
  6. 1942年4月11日免
  7. 1941年2月1日免
  8. 1940年10月19日免
  9. 1943年2月13日免
  10. 1944年12月2日免
  11. 1941年6月6日免
  12. 1940年6月15日免
  13. 1941年7月18日免
  14. 1940年12月7日免
  15. 1943年5月22日免
  16. 1944年9月1日免
  17. 1942年8月22日免
  18. 1942年4月9日中央政治委员会会议通过立法院第二届立法委员人选案。有56人继任,另新增四人。
  19. 1943年9月13日免
  20. 1944年7月7日免

参考文献

  1. 施宣岑. . 档案出版社. 1987.
  2. 刘寿林. . 中华书局. 1995.
  3. 刘国铭. . 春秋出版社. 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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