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僑

羅僑1461年—1534年),字維升,號東川,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吉水縣(今江西省吉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羅僑

大明廣東布政司左參政
籍貫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吉水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維升
出生 天順六年(1461年)壬午十月二十六日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吉水縣
逝世 嘉靖十三年(1534年)九月五日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吉水縣
配偶 娶李氏,封宜人
親屬 (子)羅卿、羅宰
出身
  • 弘治八年乙卯科舉人
  • 弘治十二年己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弘治、正德年間

羅僑為人性情純靜,寡嗜貪慾。其受學于張元禎。弘治十二年,登進士,授新會縣知縣,受到民眾愛戴。正德初年,入朝擔任大理右評事。正德五年四月,順天府大旱,羅僑於是因災進言,稱:

當時,朝中官員長期避諉諫言。羅僑奏疏呈上時,內心揣度必死無疑,於是便將棺材放在車上聽後發落。劉瑾大怒,假傳內宮聖旨譴責長達百句,命令朝廷大臣商議刑罰。大學士李東陽極力營救,得以改判貶為原籍擔任教職。同年秋天,劉瑾事敗,羅僑不久被徵召恢復原職,隨後他稱病辭職歸鄉。寧王朱宸濠反叛,王守仁吉安起兵,羅僑首先赴義討伐平叛[2]

嘉靖年間

明世宗即位后,羅僑即授台州府知府。在任期間建忠節祠,祀奉方孝孺。他還延請平民張尺,詢問民間疾苦。并按季節巡視田間,督促農桑,并講解提倡明朝婚喪祭祀禮儀,境內治理很好。嘉靖二年,政績考核卓越突出。都御史姚鏌為羅僑上疏道[3]

世宗採納其進言,提升羅僑為廣東參政,羅僑推辭。吏部則以公文催促,羅僑不得已而就任。一年后,便稱病辭職歸鄉[5]

羅僑為人敦厚行,行為效仿古人。羅洪先居喪期間,仍然不停止講學,羅僑認為不合禮法,寫信指責。其峻峭直率的性格正是如此[6]

家族

曾祖羅支順。祖父羅聲振。父羅穎,官太平府通判。母袁氏,贈安人。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國朝獻徵錄·卷之九十九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一百八十九》,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1.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羅僑,字維升,吉水人。性純靜,寡嗜慾。受業張元禎,講學里中。舉弘治十二年進士,除新會知縣,有惠愛。正德初,入為大理右評事。五年四月,京師旱霾,上疏曰:「臣聞人道理則陰陽和,政事失則災沴作。頃因京師久旱,陛下特沛德音,釋逋戍之囚,弛株連之禁,而齋禱經旬,雨澤尚滯。臣竊以為天心仁愛未已也。陛下視朝,或至日昃,狎侮羣小,號呶達旦,其何以承天心基大業乎!文網日密,誅求峻急,盜賊白晝殺人,百姓流移載道,元氣索然。科道知之而不敢言,內閣言之而不敢盡,此壅蔽之大患也。古者進退大臣,必有體貌,黥劓之罪不上大夫。邇來公卿去不以禮。先朝忠藎如劉大夏者,謫戍窮邊,已及三載,陛下置之不問,非所以待耆舊、敬大臣也。本朝律例,參酌古今,足以懲奸而蔽罪。近者法司承望風旨,巧中善類。傳曰:『賞僭則及淫人,刑濫則及善人。不幸而過,寧僭無濫。』今之刑罰,濫孰甚焉。願陛下慎逸游,屏玩好,放棄小人,召還舊德,與在廷臣工,宵旰圖治,幷敕法司慎守成律。即有律輕情重者,亦必奏請裁決,毋擅有輕重。庶可上弭天變,下收人心。」”
  2.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時朝士久以言為諱。僑疏上,自揣必死,輿櫬待命。劉瑾大怒,矯中旨詰責數百言,令廷臣議罪。大學士李東陽力救,得改原籍教職。其秋,瑾敗,僑尋召復官,引病去。宸濠反,王守仁起兵吉安,僑首赴義。”
  3.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世宗即位,即家授台州知府。建忠節祠,祀方孝孺。延布衣張尺,詢民間疾苦。歲時循行阡陌,課農桑,講明冠婚喪祭禮,境內大治。嘉靖二年舉行卓異。”
  4.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都御史姚鏌上書訟僑曰:「人臣犯顏進諫,自古為難。曩『八黨』弄權,逆瑾亂政,廷臣結舌,全軀自保。而給事中劉茝、評事羅僑殉國忘身,發摘時弊,幸存餘息。遭遇聖朝,謂宜顯加奬擢,用厲具臣。乃僑知台州,茝知長沙,使懷忠竭節之士淹於常調,臣竊為朝廷惜之。」帝納其言。”
  5.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擢僑廣東左參政,僑辭。部牒敦趣,不得已之官。踰年,遂謝病歸。”
  6.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僑敦行誼,動則古人。羅洪先居喪,不廢講學,僑以為非禮,遺書責之。其峭直如此。”
官衔
前任:
顧璘
明朝台州府知府
1522年-嘉靖年間
繼任:
吳天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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