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物質

致癌物質[1][2])又称 致癌物[3](carcinogen)、致癌原[4]致癌剂[5]誘癌物[6],是指任何會直接導致生物體產生癌症物質,包括化学物质、病毒放射性核素等。這些物質进入机体后會直接或间接使机体細胞受到損害,导致生物大分子异常、细胞代偿性增生、原癌基因活化、抑癌基因失活、DNA损伤修复缺陷及表观遗传改变等,從而诱发癌症。

風險評估

  • 致癌斜率係數(CSF,cancer slope factor)或稱潛在致癌係數(CPF,cancer potency factor),單位為劑量的倒數(mg/kg-day)^-1

分级

世界卫生组织轄下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将致癌物质按照危險程度分为4類:

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將致癌物質分為兩類:

  • 1組:被確認是或者相信對人類有致癌潛在可能
    • 1A組:測驗基於人類證據
    • 1B組:測驗基於動物證據
  • 2組:懷疑對人類的致癌物質

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將致癌物質分為2組:

  • 被確認是對人類有致癌潛在可能
  • 有理由地懷疑對人類的致癌物質

致癌物質種類

按作用方式分类

按照作用方式可以将化学致癌物质分为直接致癌物质、间接致癌物质与促癌物[註 1]三种。[10]

按致癌作用机制分类

化学致癌物进入机体后,有些直接与机体遗传物质结合导致体细胞癌变;有些则不作用于遗传物质,而是通过其他方式使体细胞发生癌变。因此,根据致癌作用机制的不同可将化学致癌物质分为遗传毒性致癌物与非遗传毒性致癌物。

  • 遗传毒性致癌物:包括绝大多数的直接致癌物与间接致癌物(如黃麴毒素、芳香族化合物、烟碱、甲醛等)。此类化学物质经代谢进入细胞后大多能与细胞DNA共价结合。
  • 非遗传毒性致癌物:包括促癌物、免疫抑制剂、一些特殊的固态物质(如石棉、铀矿或赤铁矿粉尘)、过氧化物酶体增生剂(如氯贝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等)、细胞毒物(如氮川三乙酸[10]

微生物

接触途径

相關參見

注解

  1. 本身无致癌作用,但可以与致癌物协同作用,诱发突变细胞克隆扩增或加速癌细胞发展,进而促进癌症发生的物质。

參考

  1. 致癌物質的介紹 存檔,存档日期2011-11-17.
  2. https://terms.naer.edu.tw/detail/51ced781fe439606f2eccab773043d6a/?seq=2
  3. https://terms.naer.edu.tw/detail/c998def6957e47818d6af094ac4cb17a/?seq=1
  4. . [2023-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20).
  5. . [2023-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20).
  6. https://terms.naer.edu.tw/detail/4843f76120245016c3d52e595ce366fd/?seq=8
  7. . [2019-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5).
  8. (PDF). [2006-09-1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06-09-27).
  9. (PDF). [2012-01-2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1-06-01).
  10. 楼宜嘉. .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6-2. ISBN 978-7-117-22371-3 (中文).
  11. 刘晶星; 李凡. .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3-3 [2017-10]. ISBN 978-7-117-17152-6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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