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经济开发区

芦台经济开发区为隶属于河北省唐山市行政管理区,全境位于天津市宁河区境内,为河北处天津的飞地之一。

芦台经济开发区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隶属行政区河北省唐山市
面积
  总计134.34 平方公里(51.87 平方英里)
人口
  總計41,041人
时区北京时间UTC+8
電話區號315
行政区划代码130271
1952年 国营芦台农场

历史

1938年(民国27年),日本东洋垦殖株式会社强征宁河县大艇村等18个村土地5万余亩,开辟农场,从朝鲜抢掠渔民4300人,垦荒种稻,将日本人称农场为“芦台模范农村”,附近群众称农场为“高丽圈”。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后,冀东十八专署接收农场。1946年,由于中国国民党占据芦台镇控制农场电源,农场无法扬水种植水稻,经中共中央批准,由农场负责人带领朝鲜农民回朝鲜,其中一部分人落户延边,小部分人流落在芦台镇。1949年1月天津归属共产党后,同年4月,农场由华北人民政府农业部津沽区农垦管理局接管,定名为“高里区农场”。1950年3月,农场直属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1951年5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正式将农场命名为国营芦台农场。1956年,国营芦台农场改属国家农垦部。1958年,国营芦台农场改属河北省农林厅。1959年,河北省将芦台农场党组织及行政管理下放宁河县管辖。人财物、产供销仍归河北省农林厅管辖。年末,宁河县与汉沽市合并为汉沽市,仍对芦台农场实施行政管理。[1]

1960年2月25日,汉沽市将高景庄人民公社任千户管理区花牛庄、西双庄、东双庄、北双庄划归芦台农场。3月,汉沽市将桐城、小海北、小塾等14村划归芦台农场管辖。9月,汉沽市将东棘坨管理区26个村、大中庄管理区28个村划归芦台农场。1961年末,汉沽市拆分成宁河县、汉沽市,汉沽划归天津市建区,宁河先划入天津地区后又划入廊坊地区,芦台农场随着区划变动政务由廊坊地区管辖。1969年2月15日,芦台农场归属宁河县管辖。11月8日,河北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芦台农场收归河北省直接管辖。11月21日,芦台农场改称河北省芦台“五·七”干校。1971年6月30日,撤销河北省芦台“五·七”干校建制,恢复原称国营芦台农场,归属河北省农垦局领导。1973年8月,宁河县由河北省划归天津市,芦台农场政务由廊坊地区管辖。1979年,河北省将农场政务划归唐山市管理,生产经营、人事、财务由河北省农业厅实施管理和领导。[1]

2003年7月11日,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河北省芦台农场划归唐山市管辖,成立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2]

地理经济

芦台经济开发区处于华北冲积平原的前缘与海积、冲积平原的交错地带,为海河、蓟运河水系冲积平原三角洲的尾端,总趋势是由西北向东南平缓降低,坡比为1/5000,平均高度约为2米,场境内虽有高低起伏,但高度差别极小,属微地貌类型。地势特点是西北部较高,邻近宁河县东棘坨乡前大安、后大安一带,海拔高度约为2.5米;西边最低,邻近七里海的大海北、张庄一带,海拔高度约为0.2米;中南部岭头地势偏高,海拔高度约1.5-2.5米;东南部较低。[3]流经芦台的主要河流共3条:蓟运河、潮白河、曾口河。在大海北村及张庄村南尚存面积约1000亩的水域,小海北村南有洼淀约200亩。芦台因处于第二水文地质区,地下水量一般,地下静水位埋深l0至15米,单位涌水量10立方米左右,此区距燕山补给水源较远,含水层颗粒细,上层覆盖物较厚,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困难,故富水性一般。[4]

芦台经济开发区处于暖温带,属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昼夜温差较大,冬季严寒,风多雪少。每年10月至次年3、4月间,常受亚洲大陆高压气团的影响。强烈的冷空气从北冰洋西伯利亚蒙古国进入中国北方,形成寒潮袭击,致使冬季春季低温严寒、雨雪稀少。每年5月至10月间,因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影响,多偏南风,对温带影响期短,不强烈。[3]开发区辖区总面积134平方公里,耕地12万亩,常住人口6.5万。[5]

芦台经济开发区的兽类较大的野生哺乳动物有狐狸野兔蝙蝠刺猬黄鼠狼。鸟类有麻雀猫头鹰喜鹊、黄鹊、铁鹊、鹞鹰秃鹰野鸽乌鸦啄木鸟画眉、靛颏、沙嘴子、鹌鹑燕子布谷鸟、鹰子、野鸭大雁。鱼虾蟹类有河螃蟹、银鱼、大青虾、鲤鱼鲫鱼鲇鱼鳅鱼、鳝鱼、梭鱼鲢鱼草鱼青鱼。昆虫有蜓、甲虫、芒天鹅、黄蜂蟋蟀金龟子粉蝶、彩蝶、螳螂蝈蝈萤火虫等。[6]

2017年,芦台经济开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2.39亿元人民币,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6.65亿元人民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6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30.1亿元人民币,出口创汇2.22亿美元。[7]

行政区划

芦台经济开发区下辖1个街道办事处、1个[8]

统计用区划代码 名称
130271100000 海北镇
130271450000 新华路街道

参考文献

  1. 《芦台农场志》 1997,第49-51頁
  2. . 唐北市人民政府. 2016-07-11 [2022-07-31].
  3. 《芦台农场志》 1997,第63頁
  4. 《芦台农场志》 1997,第70-71頁
  5. . 芦台经济开发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07-08 [2022-07-31].
  6. 《芦台农场志》 1997,第79-80頁
  7. 果爱民 主编;唐山市地方志办公室. . 新华出版社. 2019-06-17: 322-324.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 董文喜,刘文武. . 河北省芦台农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1997.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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