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经济开发区
芦台经济开发区为隶属于河北省唐山市的行政管理区,全境位于天津市宁河区境内,为河北处天津的飞地之一。
芦台经济开发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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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隶属行政区 | 河北省唐山市 |
面积 | |
• 总计 | 134.34 平方公里(51.87 平方英里) |
人口 | |
• 總計 | 41,041人 |
时区 | 北京时间(UTC+8) |
電話區號 | 315 |
行政区划代码 | 130271 |
历史
1938年(民国27年),日本东洋垦殖株式会社强征宁河县大艇村等18个村土地5万余亩,开辟农场,从朝鲜抢掠渔民4300人,垦荒种稻,将日本人称农场为“芦台模范农村”,附近群众称农场为“高丽圈”。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后,冀东十八专署接收农场。1946年,由于中国国民党占据芦台镇控制农场电源,农场无法扬水种植水稻,经中共中央批准,由农场负责人带领朝鲜农民回朝鲜,其中一部分人落户延边,小部分人流落在芦台镇。1949年1月天津归属共产党后,同年4月,农场由华北人民政府农业部津沽区农垦管理局接管,定名为“高里区农场”。1950年3月,农场直属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1951年5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正式将农场命名为国营芦台农场。1956年,国营芦台农场改属国家农垦部。1958年,国营芦台农场改属河北省农林厅。1959年,河北省将芦台农场党组织及行政管理下放宁河县管辖。人财物、产供销仍归河北省农林厅管辖。年末,宁河县与汉沽市合并为汉沽市,仍对芦台农场实施行政管理。[1]
1960年2月25日,汉沽市将高景庄人民公社任千户管理区花牛庄、西双庄、东双庄、北双庄划归芦台农场。3月,汉沽市将桐城、小海北、小塾等14村划归芦台农场管辖。9月,汉沽市将东棘坨管理区26个村、大中庄管理区28个村划归芦台农场。1961年末,汉沽市拆分成宁河县、汉沽市,汉沽划归天津市建区,宁河先划入天津地区后又划入廊坊地区,芦台农场随着区划变动政务由廊坊地区管辖。1969年2月15日,芦台农场归属宁河县管辖。11月8日,河北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芦台农场收归河北省直接管辖。11月21日,芦台农场改称河北省芦台“五·七”干校。1971年6月30日,撤销河北省芦台“五·七”干校建制,恢复原称国营芦台农场,归属河北省农垦局领导。1973年8月,宁河县由河北省划归天津市,芦台农场政务由廊坊地区管辖。1979年,河北省将农场政务划归唐山市管理,生产经营、人事、财务由河北省农业厅实施管理和领导。[1]
2003年7月11日,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河北省芦台农场划归唐山市管辖,成立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2]
地理经济
芦台经济开发区处于华北冲积平原的前缘与海积、冲积平原的交错地带,为海河、蓟运河水系冲积平原三角洲的尾端,总趋势是由西北向东南平缓降低,坡比为1/5000,平均高度约为2米,场境内虽有高低起伏,但高度差别极小,属微地貌类型。地势特点是西北部较高,邻近宁河县东棘坨乡前大安、后大安一带,海拔高度约为2.5米;西边最低,邻近七里海的大海北、张庄一带,海拔高度约为0.2米;中南部岭头地势偏高,海拔高度约1.5-2.5米;东南部较低。[3]流经芦台的主要河流共3条:蓟运河、潮白河、曾口河。在大海北村及张庄村南尚存面积约1000亩的水域,小海北村南有洼淀约200亩。芦台因处于第二水文地质区,地下水量一般,地下静水位埋深l0至15米,单位涌水量10立方米左右,此区距燕山补给水源较远,含水层颗粒细,上层覆盖物较厚,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困难,故富水性一般。[4]
芦台经济开发区处于暖温带,属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昼夜温差较大,冬季严寒,风多雪少。每年10月至次年3、4月间,常受亚洲大陆高压气团的影响。强烈的冷空气从北冰洋经西伯利亚、蒙古国进入中国北方,形成寒潮袭击,致使冬季春季低温严寒、雨雪稀少。每年5月至10月间,因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影响,多偏南风,对温带影响期短,不强烈。[3]开发区辖区总面积134平方公里,耕地12万亩,常住人口6.5万。[5]
芦台经济开发区的兽类较大的野生哺乳动物有狐狸、獾、野兔、蝙蝠、刺猬、黄鼠狼。鸟类有麻雀、猫头鹰、喜鹊、黄鹊、铁鹊、鹞鹰、秃鹰、野鸽、乌鸦、啄木鸟、画眉、靛颏、沙嘴子、鹌鹑、燕子、布谷鸟、鹰子、野鸭、大雁。鱼虾蟹类有河螃蟹、银鱼、大青虾、鲤鱼、鲫鱼、鲇鱼、鳅鱼、鳝鱼、梭鱼、鲢鱼、草鱼、青鱼。昆虫有蜓、蝉、甲虫、芒天鹅、黄蜂、蟋蟀、金龟子、粉蝶、彩蝶、螳螂、蝈蝈、萤火虫等。[6]
2017年,芦台经济开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2.39亿元人民币,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6.65亿元人民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6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30.1亿元人民币,出口创汇2.22亿美元。[7]
参考文献
- 《芦台农场志》 1997,第49-51頁
- . 唐北市人民政府. 2016-07-11 [2022-07-31].
- 《芦台农场志》 1997,第63頁
- 《芦台农场志》 1997,第70-71頁
- . 芦台经济开发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07-08 [2022-07-31].
- 《芦台农场志》 1997,第79-80頁
- 果爱民 主编;唐山市地方志办公室. . 新华出版社. 2019-06-17: 322-324.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 董文喜,刘文武. . 河北省芦台农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