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總區
警察總區(英語:,簡稱,是香港警務處執行日常的警察事務,所劃出的行政區域,與香港行政區劃存在著一定差異。警察總區分為6個,分別為港島總區、東九龍總區、西九龍總區、新界北總區、新界南總區及水警總區,各由一名職級為警務處助理處長的總區指揮官帶領。總區下設警區(俗稱環頭,District,區指揮官為總警司),區下設分區(Division),(部份)分區下設警署分區(Sub Division)。每總區均有總部,對下每區均有警署(部分區更設有警區總部,如中區警區總部等。),對下每分區均有分區警署,部份分區更設有警崗、警察服務中心(目前有一所,屬於中區警區總部建築群。)、警察社區聯絡辦事處以至其他的警務設置,例如報案中心等。
歷史
香港開埠之初,香港地域只包括香港島,警察隊將香港島北岸稱為維多利亞城,劃分成四環,即西環、上環、中環和下環(即今灣仔與銅鑼灣),餘下地段再細分九約,大致由堅尼地城至銅鑼灣。數十年間在這些環內先後共設立過以號碼命名的9所差館(現稱警署),另設有較小型的差館,如坐落於香港仔、赤柱及薄扶林的差館沒有編號。
初時分為3區(District),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當時各區均由一名總警司擔任指揮官,後期再加上水警區。逐漸發展為現今的地域總區(Region)界線,並且以一名警務處助理處長擔任指揮官,此乃成形於1982年的重組計劃,並在1998年完成分拆新界南及新界北總區後,維持6個總區。
總區職務
各總區指揮官在日常警察事務上享有完全的自主權,並且負責實行總部所制定的政策和執行重點。香港警察總部對各總區作出行動支援提供資源,例如總區重案組、警察機動部隊大隊、衝鋒隊及總區轄下各個交通組,由總區指揮官根據該區的需要及行動職務決定分配[1]。
全香港的24個警區均設有警署,提供24小時的前線服務,負責執行傳統的警察事務,包括:保護生命、保障財產、防止罪行、偵查罪案、維持治安及對災難等作出迅速回應。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負責監控總區及區的資源調配,人員可透過巡邏通訊器系統,與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保持聯繫,利用姓名索引系統、第三代車輛牌照及駕駛執照綜合資料電腦系統等相關警務系統獲取所需資訊[2]。
相關參見 第三代指揮及控制通訊系統
警務設置
香港警務處由香港警察總部執帥,轄下每個警區均另設有總區總部(Headquarters),即5個陸上總區總部和一個水警總區總部;負責管理在總區層面上處理有關行動的問題和程序。
警察處所
港島總區
- 香港仔警署
- 北角警署
- 柴灣警署
- 交通意外及筲箕灣報案中心
- 跑馬地警署
東九龍總區
- 東九龍總區總部
- 黃大仙警區
- 觀塘警區:觀塘鯉魚門道9號
- 將軍澳警區:將軍澳寶琳北路110號
- 秀茂坪警區
- 秀茂坪分區:觀塘康寧道200號
- 牛頭角分區:啟德協調道105號
- 啟德郵輪碼頭警察報案中心:承豐道33號啟德郵輪碼頭2樓(開放時間﹕星期一至五0900時至1700時或當郵輪泊岸)
- 鐵路警區:啟德協調道105號
- 東九龍行動基地
- 啟德行動基地
- 秀茂坪警署
- 慈雲山報案中心
西九龍總區
- 石硤尾報案中心暨西九龍機動部隊行動基地
- 西九龍交通行動基地
新界北總區
- 新界北總區總部為香港警務處新界北總區總部及各主要部門的所在地,位處香港新界大埔區大埔安埔里6號。於2013年,新界北總區總部有313名警務人員和56名文職人員駐守[10]。
- 大埔警區
- 大埔分區:大埔安埔里4號
- 上水分區:粉嶺沙頭角公路龍躍頭段8號
- 屯門警區[註 6]
- 屯門分區:屯門杯渡路100號
- 青山分區:屯門湖安街12號
- 元朗警區
- 邊界警區
- 大埔警署
- 屯門警署
- 大興行動基地
- 上水警署
- 八鄉警署
- 打鼓嶺警署
- 沙頭角邊境巡邏隊行動基地
- 沙頭角警察/海關聯合檢查站
新界南總區
- 新界南總區總部:荃灣城門道8號
- 荃灣警區:荃灣荃景圍23至27號
- 葵青警區
- 沙田警區
- 沙田分區:沙田禾輋街1號
- 小瀝源報案中心:小瀝源源順圍25-27號[註 8]
- 田心分區:沙田顯徑街
- 馬鞍山分區:馬鞍山路200號
- 沙田分區:沙田禾輋街1號
- 大嶼山警區
- 機場警區
- 機場警署:赤鱲角機場航膳西路8號
- 沙田警署
- 小瀝源行動基地
- 田心警署
- 大嶼山北警署
註釋
- 筲箕灣分區於2001年併入柴灣分區,筲箕灣警署改為交通意外及筲箕灣報案中心,供港島交通部使用。[3]
- 慈雲山分區於2006年7月1日併入黃大仙分區,慈雲山警署報案室改為報案中心,其餘設施改作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的辦公地方。[6]
- 全新油麻地警署於2016年5月22日正式投入服務。舊油麻地警署保留報案中心,方便市民報案。
- 石硤尾分區於2004年4月併入深水埗警區其餘的兩個分區,石硤尾警署報案室改為石硤尾報案中心,其餘設施改作西九龍機動部隊行動基地。
- 紅磡分區於2000年12月與何文田分區合併,何文田警署改為紅磡警署,位於紅磡衛環里的原紅磡警署則改為西九龍交通部總部。[9]
- 大興分區於2000年9月併入屯門警區,大興警署改為大興行動基地。[11]
- 梨木樹分區於2006年4月1日併入葵涌分區,梨木樹警署改作梨木樹行動基地,後再改為偵緝訓練中心。[12]
- 小瀝源分區於2001年12月併入沙田警區其餘3個分區,小瀝源警署改作小瀝源行動基地,原報案室改作小瀝源報案中心。[13]
参考文献
- . [2010-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29).
- 《香港警務工作》撮要報告系列-實行有效的多層警務架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警聲》第859期,2007年11月7日
- 合併增添力量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警聲》717期,2001年9月21日
- . [2024-04-07].
- . [2010-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7).
- 慈雲山與黃大仙兩分區合併《警聲》825期,2006年6月21日
- 黃大仙警區慈雲山警察服務中心暫停服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2023年4月14日
- 深水埗警區石硤尾報案中心暫停服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2023年3月29日
- 警署合併計劃為西九龍交通部提供更佳辦公環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2000年12月1日
- . [2016-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30).
- 屯門警區合併計劃 節省資源改善服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警聲》688期,2000年9月27日
- 葵涌分區接收十九個巡邏區份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警聲》第821期,2006年4月12日
- 沙田合併計劃 提高工作效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2001年12月19日
- 竹篙灣警崗正式啟用
- 水警馬料水基地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