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學夔
生平
解學夔在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中舉人[3],天啟二年(1622年)成進士,獲授沙縣知縣,有廉惠聲譽。福建巡撫熊文燦特薦治行第一,擢官吏部主事,歷任文選司郎中,不接受賄賂,名聲享譽朝廷;遭權要顧忌而調任大理寺左寺正,前往浙江卹刑,力主寬政,救活不少人民,拒絕某人在晚上拿來求情免去死罪的饋金數千兩,陳報政績離去時行李只有圖書。
崇禎四年(1631年)和五年(1632年)黃河決堤,解學夔和御史吳甡聯合上疏請求究治河官員,河堤此後三十年都穩固,七州縣百姓無憂;後來他補任禮部儀制司郎中,轉廣東兵備副使,剿滅海盜劉香老,敘功加授二級,九年(1636年)致仕。弘光年他任職嶺西道參議,因積勞成疾而告歸,死後入祀沙縣名宦祠[2][4]。
參考文獻
- 《天啓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解学夔,罗浮,易四房,辛卯八月初十日生,兴化人,乡十七名,会三百六十六名,三甲四十名,户部政,本年授福建沙县知县,甲子本省同考,戊辰考选,授礼部仪制司主事,己巳吏部稽勋司,调验封,调考功司,调文选司,庚午升考功司员外,调用。补大理寺右寺付,浙江恤刑,辛未升右寺正,癸酉升祠祭司郎中,甲戌升广东付使,丙子致仕。曾祖文,廪生;祖嘉靖己未进士,河南副使;父汝楫,国子监。
- 民國《江蘇省通志稿·人物志·第三十七卷·仕績二八·揚州府四》:解學夔,字章卿,興化人。天啟二年進士。知福建沙縣,以廉惠稱。巡撫特薦治行第一,擢吏部主事。歷進文選司郎中。銓敘維公,凜凜不受一錢,譽傾朝右。為權要所中,調大理寺左寺正。卹刑浙江,力主寬政,存活甚眾。有夜饋金數千兩求改重闢者,卻之。報政歸,囊橐圖書而已。崇禎四年,河堤大決,五年又決,同御史吳甡合疏入告,奉嚴旨重究河臣,堤因之固。三十年內,七州縣百姓宴然,由此也。後補禮部儀制司郎中,遷廣東兵備副使。剿海寇劉香老,敘功加授二級。積勞成疾,告歸。卒,崇祀沙縣名宦,沙人誦德不衰。
- 咸豐《重修興化縣志·卷七·選舉志》:乙卯 (萬曆)四十三年(舉人)……解學夔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弘光)時廣東、廣西司道:……解學夔,字章卿,興化人。天啟二年進士。沙縣知縣,累陞嶺西參議。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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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康承祖 |
明朝沙縣知縣 1622年-1630年 |
繼任: 程子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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