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野光信
赤野光信(1945年1月7日—2010年4月6日),男,大和族,日本大阪市人,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2010年4月6日被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成為自1972年中日建交以來,首名在中国被處決的日本公民[lower-alpha 1][1]。
日語寫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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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原文 | |
假名 | |
平文式罗马字 |
案情
2006年9月20日,赤野光信和同案的石田育敬在大連機場被捕,赤野光信的行李藏有甲基苯丙胺1544.2克,石田育敬的行李中藏有甲基苯丙胺1008克。[2]2008年,赤野光信一審被判死刑,2009年上訴被駁回。[3]
备注
- 首名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處決的日本公民是山口隆一
参考文献
- 中共首處決日本毒販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蘋果日報
- 中國今處決日毒販赤野光信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大公網
- 中國處決日本公民赤野光信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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