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組織
軍事組織,意指依據類別或功能,將武裝部隊組織起來,使其成為一個階層化結構分明、可靈活運用、利於作戰的團隊。或者一個組織帶有軍事性質,擁有武裝力量,並以此力量推動其目的,該組織即可稱為軍事組織,如基地組織。
战争与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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陣形、隊形與隊列、軍事單位
陣形(陣法)
陣形(有時稱陣法),通常用來描述古代軍隊於行動或作戰時的佈署方式。如魚鱗陣、雁形陣……等。戰國時代《孫臏兵法》就提到「八陣」與「十陣」。此八陣內容不詳,十陣則為:方陣、圓陣、疏陣、數陣、椎形陣、雁形陣、鈎形陣、玄襄之陣、水陣和火陣。
编队
- 编队(英語:)通常用來指戰術上、小規模部隊於行動或作戰時的配置方式。
- 根據美國國防部所作的定義:
- 為了達成某特定目的,有次序的安排部隊或車輛。
- 有次序的安排二個以上的飛行器、軍艦、或單位,在同一個指揮官帶領下進行活動。[1]常見编队有:
- 橫隊:部隊依次橫向展開。
- 縱隊:部隊依次縱向展開。
軍事單位
軍事單位主要用來指稱一個內部同質性高的組織,多為來自同一個軍種,接受單一的指揮管理。以此而言,一個營可視為一個典形的軍事單位,連、排等更小規模的組織則可視為營底下的次級軍事單位。另一方面廣義的說法,軍事單位一詞也可使用在相對於非軍事單位的場合,在此定義下,所有以軍事目的而存在的單位,也可稱為軍事單位。
編裝
編裝指根据軍事準則分配軍事組織的編成與任務,以系統性的方法歸納,以釐清從屬或權責關係。将編裝以图标的形式记录下来被称为編裝表。
作戰序列
和編裝类似,作戰序列是軍事情報單位用以表列及分析敵軍兵力佈署的方法。但和編裝不同,作戰序列关注的是特定軍事單位在特定时点内部的從屬或權責关系,以及編裝情况,而不是軍事準則中描述的理想化情况。
軍隊編制
陸軍編制
陸軍編制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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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期間罕見 |
軍事強國有實力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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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國家有實力編制 |
臨時編制 |
下表列出的是一些適用於現代陸軍的編制,其中許多軍事單位和部隊的名稱可以回溯到歐洲歷史上的軍事理論。普遍上,不同國家的軍隊編制有很大的差異,當中很多是仿照英國、美國或結合兩者的模式。
旅級、團級和營級的編制階梯可能在需要時合併、省略或調整,例如北約部隊將營級部隊編入旅;美國海軍陸戰隊、俄羅斯陸軍和空降軍省略旅級;美國陸軍、德國陸軍省略團級;法國陸軍、日本陸上自衛隊省略營級。此外,只有人口大國能有足夠兵員去構成最高層的編制,在不少寡民小國中,師級已是最頂層的軍事單位。
不同國家使用相同的傳統軍事單位名稱也造成許多混淆,例如英國和加拿大的裝甲營(armoured regiment)分編為裝甲連(squadrons)和裝甲排(troops),美國的騎兵營(cavalry squadron)分編為騎兵連(troops)和騎兵排(platoons),其中squadron和troop有相同的起源,但編入不同的階級。同樣的混淆情況也出現在翻譯方面,例如蘇俄編制的Front在日本現在稱為「方面軍」,在1980年代之前的國稱為「戰線」;再來,「軍集團」在日本是指Army Group,1980年代之前稱為「集團軍」後來改稱「集團軍群」,中華民國則稱為「集團軍」;原稱為Field Army或Numbered Army的Army,1980年代早期之前稱為「軍」後改稱「集團軍」,中華民國遷台前稱為「軍」遷台後稱「軍團」,日本稱為「軍」,所以日本帝國陸軍編制的「總軍」在也稱為「總集團軍」;而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在通稱為「軍」的Corps,在過去稱為「軍團」,在日本也稱為「軍團」。
集團軍、集團軍群、軍區和戰區是存在很大變數的大型編制,它的規模會根據不同的下属單位編制而產生變動。一些傳統的師級支援部隊(如野戰炮、醫院、後勤和維修等)會編入其中;從二戰開始,很多旅級的支援部隊也編制在下属;再從1980年代開始,又加編團級的支援部隊。這些團級的支援部隊在美國稱為團級戰鬥隊(regimental combat team),或英國稱為戰鬥群(battlegroup)。
標誌 | 名稱 | 兵員 | 下属單位 | 指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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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 | *〔和平時期非常罕見〕軍區、戰區行營或其它同級單位 Region, Theater or equivalent |
100,000–1,000,000 | 無指定數目,至少2-4+集團軍群 | 元帥、五星上將、上將 |
XXXXX | *〔和平時期罕見〕集團軍群或方面軍 Army Group or equivalent |
400,000–1,000,000 | 無指定數目,通常約2+集團軍 | 元帥、五星上將、上將 |
XXXX | 集團軍、軍團兵團或其它同級單位 Army or equivalent |
100,000–200,000 | 名義上2-4軍,通常約5-10師 | 上將、中將 |
XXX | 軍 Corps |
40000-80000 | 無指定數目,通常約2+師加上支援部隊 | 中將、少將 |
XX | 師或師團 Division |
10000-25000 | 名義上2-4旅,通常約~10營加上其它支援部隊 | 中將、少將、大校 |
X | 旅、旅團或其它同級單位,如:兵團〔管理〕 Brigade or Commonwealth Regiment [Administrative] |
6000-9000 | 無指定數目,通常約2+團、聯隊或其它同級單位,或者3–7營、大隊或其它同級單位 | 少將、准將、大校、上校 |
III | 團、聯隊或其它同級單位,如:兵團〔戰術〕 Group or Commonwealth Regiment [Tactical] |
1800-3000 | 2+營、大隊或其它同級單位 | 上校、中校 |
II | 營、大隊或其它同級單位,如:騎兵營、裝甲營 Battalion or equivalent, e.g. U.S. Cavalry Squadron, Commonwealth Armoured Regiment |
400-600 | 2–6連、中隊或其它同級單位 | 中校、少校 |
I | 連、中隊或其它同級單位,如:炮兵連、騎兵連、裝甲連、本部連 Company or equivalent, e.g. U.S. Artillery Battery & Cavalry Troop, Commonwealth Armoured or Combat Engineering Squadron |
80-150 | 無指定數目,通常約2-8排、小隊或其它同級單位 | 主官:少校、上尉 副官:上尉、中尉,或由准尉、軍士長佔缺 |
••• | 排、小隊、區隊或其它同級單位,如:裝甲排、作戰小隊 Platoon or equivalent, e.g. Commonwealth Troop, French Section |
25-60 | 無指定數目,通常約2+班、組、分隊或其它同級單位 | 主官:中尉、少尉、准尉 副官:軍士長,或由上士佔缺 |
•• | 〔固定裝備輕機槍〕班、組、分隊或其它同級單位,如:巡邏隊、作戰小組 Section or equivalent, e.g. U.S. Combat Patrol, Commonwealth Fighting Patrol, French Combat Group |
8-12 | 2–3伍、組或小組 | 上士、中士、下士 |
• | 〔沒有裝備輕機槍〕班、組、分隊或其它同級單位 Squad or Crew |
8-12 | 1–2伍、組或小組 | 上士、中士、下士 |
Ø | 伍、組或小組 Fireteam |
4-6 | 無下属 | 中士、下士、上等兵 |
ø | 伙、小組或訓練小組 Fire and maneuver team |
3 | 無下属 | 下士、上等兵 |
海軍編制
海軍的學問完全不同,採用以船艦為單位的編制方法,現代海軍通常是根據戰術需求來編制和調整艦群(groups),這與長期維持不變的陸軍編制形成強烈的對比。小型艦隊或以上的艦群編制經常是不固定的,船艦會視其規模大小和任務情況,調往較大或較小的艦群,集合成一個擁有不同類型船艦的混成艦隊。但是有一些通用的編制名稱,可以暸解一個單位中有多少船艦。現代美國海軍主要有由多種類型船艦組成的常規艦隊,包括航空母艦打擊群(CVSG;2006年以前稱為航空母艦戰鬥群,CVBG)和遠征打撃群(ESG)。此外,單獨的海軍船艦上,包括3-4個輔助部隊,其中還有一些分支部隊,統合由一個工作中心指揮。在傳統上,海軍有較嚴格的編制方式,相同類型的船艦編入分艦隊(divisions),然後編入戰隊(squadrons),最後編入艦隊(fleet)。
輔助船艦通常會由海軍上校以下的軍官担任指揮,這些船艦包括;輕型護衛艦、炮艦、掃雷艦、海岸巡邏艦艇、河川巡防舟艇、駁船和魚雷艦艇、戰防艦、巡洋艦、戰列艦。此外,一些小型的驅逐艦也會由海軍上校以下的軍官担任指揮。一般來說,較小的船艦可以由低階的軍官指揮,例如海軍少尉能夠指揮一艘巡邏艇,不過護衛艦很少會由海軍中校以下的軍官指揮。
名稱 | 船艦類型 | 艦隊規模 | 指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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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部門 Navy or Admiralty |
海軍的所有船艦 | 2+海軍艦隊 | 海軍元帥、海軍上將 |
海軍艦隊 Fleet |
海洋或廣域範圍的所有船艦 | 2+戰鬥艦隊或任務艦隊 | 海軍上將 |
戰鬥艦隊或任務艦隊 Battle Fleet or Task Force |
多數目的不同類型船艦 | 2+任務群 | 海軍中將 |
任務群 Task Group |
集合不同類型的輔助船艦 | 2+戰隊或任務隊 | 海軍少將 |
戰隊或任務隊 Squadron or Task Unit |
主力艦 | 少數目的船艦 | 海軍少將、海軍准將 |
小型艦隊或任務隊 Flotilla or Task Unit |
非主力艦 | 少數目的船艦,通常是相同類型的船艦 | 海軍少將、海軍准將 |
任務分隊 Task Element |
單艦 | 1船艦 | 海軍上校、海軍中校 |
空軍編制
空軍編制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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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設編制 |
航空隊 · 航空師 · 聯隊 · 大隊 · 中隊 · 小隊 · 分隊 |
特別編制 |
航空舰队 · 編號航空隊 |
現代空軍或航空部隊在不同國家有兩種常見的編制,一種是仿照英、美空軍的編隊模式(飛行聯隊、飛行大隊、飛行中隊),另一種是仿照蘇俄空軍的陸軍模式(航空軍、航空師、航空旅),另外從機隊規模也可以大致看出人數,決定一個行動單位能發揮多大戰鬥力,需要的後勤人力物力至少在五到十多倍左右。
標誌(對照陸軍編制) | 名稱 | 兵員 | 機隊規模 | 下属單位 | 指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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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 + | 空軍部門或航空集團軍、空軍總司令部 Air Force or Russian Air Army |
所有人員 | 所有飛機 | 所有司令部 | 空軍元帥、空軍上將 |
XXXXX | 空軍司令部、戰略空軍或航空軍 U.S. Major Command, Commonwealth Command or Tactical Air Force, Russian Aviation Corps |
無指定 | 無指定 | 視地區和任務而定 | 空軍上將 |
XX | 編號航空隊或航空師 U.S. Numbered Air Force, Russian Aviation Division |
視地區而定 | 無指定 | 2個以上飛行聯隊 | 空軍中將 |
X | 飛行聯隊或航空旅 U.S. Wing, Commonwealth Group, Russian Aviation Brigade |
1,000–5,000 | 48–100 | 2個以上飛行大隊 | 空軍少將、空軍准將 |
III | 飛行大隊或航空团 U.S. Group, Commonwealth Wing, Russian Aviation Regiment |
300–1,000 | 17–48 | 3–10個飛行中隊 | 空軍上校 |
II | 飛行中隊 Squadron |
100–300 | 12–24 | 3–4個飛行小隊 | 空軍中校、空軍少校 |
••• | 飛行小隊 Flight |
20–100 | 4–6 | 2飛行分隊加上維修和支援人員 | 空軍上尉 |
•• | 飛行分隊 Element or Section |
5–20 | 2-3 | 不適用 | 空軍中尉、空軍少尉 |
• | 小組 Detail |
2–4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空軍上士、空軍中士 |
混合編制
Command、Force、Group是跨軍種的聯合軍事編制單位,通常是指為執行特別任務而集結在一起的戰鬥或支援部隊,也指執行特別任務的艦隊或飛機編隊。根據其不同的特點、規模和機能,「司令部」、「〔混編〕軍」、「〔混編〕集團」是指相當於集團軍級或軍級的聯合部隊;「〔混編〕團」是指相當於師級或旅級的聯合部隊;「〔混編〕群」是指相當於團級或營級的聯合部隊;「部隊」、「隊」的用法沒有常規。
中国人民解放军編制
北约标志(对照北约编制) | 名称 | 兵力 | 辖编 | 主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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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 | 战区 | 无指定兵力(30萬~40萬) | 三个军以上 | 上将 |
XXX | 集团军 | 无指定兵力(4萬~6萬) | 三个师(旅)以上 | 少将 |
XX | 师 | 10,000人~12,000人左右 | 三个团以上 | 大校 |
X | 旅 | 4,000人~6,000人左右 | 四个营以上 | 大校 |
III | 团 | 1,500人~3,000人左右 | 三个营以上 | 上校 |
II | 营 | 300人~500人左右 | 三个连以上 | 中校、少校 |
I | 连 | 100人~150人左右 | 三个排以上 | 上尉 |
••• | 排 | 30人~50人左右 | 三个班以上 | 少尉、中尉 |
•• | 班 | 10人~20人左右 | 无 | 士官 |
参见
参考文献
- . dtic.mil.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2-23)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