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于廷
陳廷(1566年—1635年),字孟諤,號中湛、定軒,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陳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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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左都御史 | ||
籍貫 | 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孟諤,號中湛 | |
出生 |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十一月十九 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 | |
逝世 | 崇禎八年(1635年)五月二十九 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 | |
親屬 | (子)陳貞達、陳貞慧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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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1600年)甲午科應天鄉試舉人,二十三年(1601年)聯捷乙未科三甲六十七名進士,歷任光山縣、唐山縣、秀水縣知縣、霸州知州,徵授御史,剛上任,便上疏批判大學士朱賡。刑部尚書王紀被斥,陳廷又上疏申救。歷官太僕寺少卿、大理寺卿、吏部左侍郎,忤魏忠賢,斥為民。
崇禎初年,起為南京右都御史,召為北京左都御史,以擬罪援引,不合皇帝意思,削籍歸里,家居二年,崇禎八年(1635年)卒,年七十,諡端毅。《明史》有傳[1]。
著作
有《定軒稿》。
家族
子陳貞貽、陳貞裕(舉人)、陳貞達、陳貞慧。
参考文献
- 《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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