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暉

馮暉894年—952年6月20日),廣照[註 1]鄴都高唐(今山東省禹城縣西南)人[註 2]。是中國五代的武將,官至朔方軍節度使中書令、陳留郡王後周追赠卫王

生涯

暉初在魏州,為效節軍士,拳勇有武名,事後梁天雄軍節度使楊師厚為隊長。乾化5年(915年)楊師厚卒,魏州軍亂,後唐莊宗入魏,以銀槍效節軍為親軍,南伐後梁。暉以俸賜不如其意,南投後梁,入王彥章麾下。同光元年(923年)後唐莊宗入滅後梁,暉出降請罪,獲得赦免,從後唐明宗征潞州,誅楊立有功;又隨魏王繼岌伐,以功歷任夔州、興州刺史[註 3]

長興元年(930年)8月,董璋孟知祥反,暉為興州刺史,以眾寡不敵,逃歸鳳翔,降授同州衙職安置[1]。不久,以瀘州刺史隨石敬瑭征討兩川,同年11月,暉與階州刺史王弘贄、前鋒馬步都虞侯王思同、步軍都指揮使趙在禮等以奇兵抄小路破劍門關,進據劍州[2]。但因大軍不繼,朝廷罷兵而撤退,以功授澶州刺史。

後晉天福2年(937年)6月,天雄軍節度使范延光舉兵反,以暉為馬步都將,與孫銳進犯滑州,為楊光遠所敗,退守鄴城[3]。天福3年(938年)8月,暉知延光將敗,利用出城求戰時投降,以暉為義成軍節度使、檢校太傅[4]。天福4年元月7日(939年1月29日),朔方軍節度使張希崇卒,同月12日(939年2月3日),以暉移鎮朔方軍繼任[5]

暉至靈武,懷柔氐、羌,嚴禁抄掠,然後推行屯田,以省軍民轉運糧餉之勞。党項拓拔彥超,於諸部中最為強盛,暉因彥超來訪,盛加款待,於城中建宅以居住,因留而不歸,於是諸部族競相以牛馬交易,數年之間,得馬5000匹,後晉見暉兵馬強盛,又得諸部族之心,漸以為患[6]。開運2年8月13日(945年9月21日),改授邠州節度使、加檢校太尉,11月5日(945年12月12日),兼任侍衛步軍都指揮使,12月27日(946年2月1日)奉詔入朝,開運3年3月9日(946年4月9日),為河陽節度使[7],暉既統率禁軍,又從邊地移鎮畿內,於是懷疑朝廷有猜忌之意[6]

是時馮玉、李彥韜居樞要,暉善事有加,求復鎮靈州,開運3年6月7日(946年7月8日),再任朔方軍節度使[8]後漢高祖隱帝間,累加階爵。後周太祖即位,廣順元年1月27日(951年3月7日),加推誠奉義同德翊戴功臣,進封陳留郡王[9]。廣順2年5月25日(952年6月20日),以疾卒於官署[註 4],享年59[註 5],廣順3年(953年)6月贈衛王[10]。顯德5年(958年),葬於邠州新平縣臨涇鄉祿堡村(今陝西省彬縣炭店鄉前家嘴村馮家溝)。

暉死後朔方軍的混亂

舊五代史》本傳:「子繼業,朔方衙內都虞侯,暉亡,三軍請知軍府事,因授檢校太保,充朔方兵馬留後。」而《資治通鑑》卷290後周紀一:「暉卒,其子牙內都虞侯繼業殺其兄繼勳,自知軍府事。」劉應「□朔方軍節度使中書令衛王故馮公墓誌銘」記暉諸子,除繼朗早卒外,其餘父子4人卒年相近;且長子繼勳、三子繼玉,不記卒日,以樂律記卒月,有違常理。所以李慧以為2人應非正常死亡,併墓誌銘所記卒年亦疑不可信,因為如繼勳後暉而卒,則嗣之者當為繼勳而非繼業。繼洪之死雖晚於父3年,也恐非善終。蓋繼業庶出,惟有殺諸嫡兄才能得以襲位[11]

家族

據劉應「□朔方軍節度使中書令衛王故馮公墓誌銘」[12]
  • 有一姐,適王氏。一子王令豐,朔方軍右馬步都虞侯、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太子賓客兼侍御史、飛騎尉。
  • 堂弟馮延塞,行靈州左司馬、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太子賓客兼侍御史。
  • 中山郡夫人王氏,生:
    • 繼勳,朔方軍衙內都部署使、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徒、榮州刺史,廣順3年(953年)3月卒。
    • 繼朗,朔方軍節院使、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工部尚書,後漢天福12年3月25日(947年4月18日)卒。
    • 繼玉,朔方軍節院使、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左散騎常侍,廣順3年(953年)7月卒。
    • 繼洪,攝朔方軍節度推官,顯德2年7月28日(955年8月18日)卒。
    • 繼昭,朔方軍子城使、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國子祭酒。
  • 夫人杜氏,廣順3年7月13日(953年8月24日)卒,生:
    • 繼遠,朔方軍衙內都部署使、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刑部尚書。
  • 夫人馬氏,無子。
  • 南陽郡夫人賈氏,顯德4年8月15日(957年9月11日)卒於靈州官舍,享年52,生:
    • 於休(繼業),推誠翊戴功臣、朔方軍節度使、終官定國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贈中書令。《宋史》卷253有傳。
      • 訥,終官西上閤門使
        • 馮氏,特封譚國太夫人、追封雍國太夫人、適右千牛衛大將軍、贈永清軍節度觀察留後、臨汝侯趙惟和[13]
      • 馮氏,適楚王趙元佐
    • 說,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太子賓客。

墳墓

馮暉墓於1992年4月11日至5月30日間,由陝西省咸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與彬縣文化局合作發掘,雖然先前已遭2次盜掘,仍然出土墓誌銘與不少文物,詳細的發掘調查始末,可以參考:咸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五代馮暉墓》(重慶出版社,2001年,ISBN 7-5366-5422-7)。

注释

  1. 舊、新《五代史》本傳無字,此據劉應「□朔方軍節度使中書令衛王故馮公墓誌銘」(以下簡稱墓誌銘)。
  2. 舊、新《五代史》本傳作魏州治所在今河北省大名縣東)人。
  3. 《舊五代史》本傳稱為夔州刺史,荊南高季興叛,屢破其軍。案《舊五代史》卷38唐書明宗紀第四、《資治通鑑》卷275後唐紀四,其時夔州刺史實為西方鄴,今從《新五代史》本傳不取。
  4. 墓誌銘。而《舊五代史》卷112周書太祖紀三、《資治通鑑》卷290後周紀一繫於同年6月,當據奏到朝廷之日。舊、新《五代史》本傳作廣順3年卒。
  5. 《舊五代史》本傳作年60。

參考文獻

引用

  1. 《舊五代史》本傳
  2. 墓誌銘、《資治通鑑》卷277後唐紀六
  3. 《舊五代史》本傳、《資治通鑑》卷281後晉紀二。
  4. 《舊五代史》卷77晉書高祖紀第三、《資治通鑑》卷281後晉紀二。
  5. 《舊五代史》卷78晉書高祖紀第四、《資治通鑑》卷282後晉紀三。
  6. 舊、新《五代史》本傳。
  7. 《舊五代史》卷84晉書少帝紀第四。
  8. 《舊五代史》卷84晉書少帝紀第四、《資治通鑑》卷285後晉紀六。
  9. 墓誌銘、《舊五代史》卷110周書太祖紀第一。
  10. 墓誌銘、《五代會要》卷11封建目。
  11. 李慧「五代朔方節度使馮暉墓誌初探」 46~47頁。
  12. 【 □朔方軍節度使中書令衛王故馮公墓誌銘】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新中國出土墓誌》。
  13. 《雍國太夫人馮氏墓志銘》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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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zh-hans;zh-hant|

  1. 舊五代史/卷125
  2. 新五代史/卷49}-
-{zh;zh-hans;zh-hant|
  1. 舊五代史/卷125
  2. 新五代史/卷49}-
  • 舊五代史》卷125 周書十六 列傳第五 本傳
  • 新五代史》卷49 雜傳第三十七 本傳
  • 李慧「五代朔方節度使馮暉墓誌初探」 大陸雜誌社《大陸雜誌》第92卷第4期 1996年4月15日出版 44~48頁
    • 篇末錄劉應「□朔方軍節度使中書令衛王故馮公墓誌銘」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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