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機 (順治進士)
黃機(1612年—1686年),字次辰,号雪台。浙江钱塘(今屬杭州市)人。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清顺治四年(1647年)中进士,被选入庶吉士,任弘文院编修。顺治帝巡院时命其与侍讲、纂修等撰文,皇帝看后任命他为左中允,后升任弘文院侍读。十二年进谏请求对太祖、太宗圣训进行编撰,获准,任纂修官。先后担任国史院侍读学士、礼部侍郎。康熙六年(1667年)升任礼部尚书,疏奏民穷之根源在于官吏、兵丁、权贵的欺压等,主张严肃吏治,皆获准。康熙七年(1668年),调任户部,再调吏部。后因为辩议任用官员的制度和品级的授予,被御史季振宜弹劾,黄机经过再三辩护,方被免去罪责。不久因为迁葬而上奏归乡。康熙十八年(1679年)又奉旨回京,暂任吏部尚书一职管理刑部。十九年(1680年)正式授吏部尚书,想要告老还乡,没有被批准。二十一年(1682年),授文华殿大学士,兼管吏部。二十二年(1683年)再次奏请辞官归乡,被批准后卸任归乡。二十五年(1686年)病卒。朝廷追赠太傅、太师,谥号文僖。葬于灵鹫山金墩武林白乐桥之南。著有《浥露堂诗文集》。《清史稿》有黄机传。
參考文獻
- 《清史稿·卷250·列传三十七·黃機傳》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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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梁清標 |
禮部漢尚書 康熙六年三月丁亥-康熙七年八月辛巳 (1667年4月5日-1668年9月20日) |
繼任: 郝惟訥 |
前任: 王宏祚 |
戶部漢尚書 康熙七年八月辛巳-康熙八年四月庚辰 (1668年9月20日-1669年5月17日) |
繼任: 郝惟訥 |
前任: 杜立德 |
吏部漢尚書 康熙八年四月庚辰-康熙十一年二月丁丑 (1669年5月17日-1672年2月28日) |
繼任: 郝惟訥 |
前任: 郝惟訥 |
吏部漢尚書 康熙十九年十一月癸酉-康熙二十一年十月己丑 (1681年1月7日-1682年11月14日) |
繼任: 宋德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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