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立國

中立國指在发生武装冲突时,对交战的任何一方都不采取敌对行动的国家,分为战时中立国和永久中立国两种。在海牙第五公约[1]《中立国和人民在陆战中的权利和义务公约》和第十三公约[2]《关于中立国在海战中的权利和义务公约》中,對於中立国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规定,和不結盟是有區別的。

  中立國
  有爭議的中立國
  前中立國

詞義

  • 作為一個主權國家,「中立國」不會在特定戰爭中加入衝突的任何一方,並遵守國際法中的中立法原則。儘管歷史上各國常在戰爭爆發時自稱中立,但它們沒有這種政治義務。1907年的海牙第5公約及海牙第13公約中定義了中立國的權利及義務。
  • 作為一個主權國家,「永久中立國」受國際條約或其自身聲明的約束,對未來所有戰爭的交戰方保持中立(如瑞士)。戰爭中立的概念是狹義的,它對中立方施加了特定的限制,便以換取國際公認的保持中立的權利。
  • 「中立主義」或「中立主義政策」是一個國家打算在未來戰爭中保持中立的一種外交政策或立場。一個主權國家如果在武裝中立的狀態下受到戰爭一方的攻擊,將有權利轉變成為交戰國。
  • 非交戰國並不參與軍事行動,而是在政治或物質上幫助衝突一方,以間接方式參與戰爭,包括允許將其領土用於戰爭等方式。這與中立性相反,也沒有被定義在國際法中。

中立國的權利及義務

交戰方不得入侵中立領土[3],而中立國抵制任何此類企圖並不損害其中立性[4]

中立国必须拘留进入其领土的交战部队人员[5],但不包括逃跑的战俘(非指逃兵)[6]。交战部队不得征募中立国国民[7],但他们可以出国参军。[8]交战部队的战斗人员和军用物资不得经过中立领土进行运输[9],但伤员可以[10]。中立国可以为交战国提供通讯设施[11],但不得提供军用物资[12],虽然中立国不需要阻止此类物资的出口[13]

交战国军舰在中立国港口停留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但中立国可施以不同的限制[14]。船只需要修理时例外,最起码保证使其能够返海航行所需的修理时间[15]。另外一个例外情况是如果敌对一方的军舰已经在港口停泊,先进入港口的军舰必须比后进入的军舰提前二十四小时起航[16]。交战一方在中立国领水内捕获的船只必须交给该中立国,该中立国必须拘留船上人员[17]

武裝中立

武装中立(英語:Armed neutrality),在国际政治中,指一个主权国或一个国家集团,在战争中不支持任何一方,並声称将抵御任何入侵的做法[18]。著名的武装中立國包括瑞士和曾經的瑞典,他们在整个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維持武装中立[19]

「武装中立」有时也指「武装中立联盟」,1780年叶卡捷琳娜二世组织了第一次武装中立联盟,以在美国独立战争中保护中立国船只[20]第二次武装中立联盟則出現在法国大革命战争[21]第三次武装中立联盟曾有機會在美国内战時期成立,但並从未真正实现[22]

爭議

二戰時的中立國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儘管許多國家宣佈中立。但大多遭到佔領。至二战末期,全歐洲只剩瑞典瑞士愛爾蘭列支敦斯登西班牙葡萄牙、和土耳其仍維持中立,而土耳其亦在1945年2月對納粹德國和日本宣戰。甚至后来亦有人質疑这几个国家当时的中立性,認為瑞典、瑞士、西班牙曾就政治、外交及經濟上與納粹德國聯繫,其中瑞典曾向德國出口鐵礦,對德國的軍備製造相當重要;瑞士透過給予德國一些經濟上的特許協議以維持中立;和軸心國同為法西斯國家的西班牙更曾向德國提供情報,並且允許日本設立情報機關,甚至一度考慮加入軸心國。而愛爾蘭則被認為秘密參與同盟國

中立國列表

目前國際普遍公認

国家 開始年份 备注
 瑞士1815年
  • 其具有自我強加性、永久性和武裝性,旨在確保外部安全。因此,瑞士在全球各中立國例子當中最負盛名。
  • 在1815年維也納會議的6月決議中,來自反法聯盟歐洲七大國承諾給予瑞士「中立保證」,但相關批准被推遲到拿破崙被擊敗之後才執行,以便聯軍通過瑞士領土入侵法國(見1815年小規模戰役和同年11月20日瑞士中立性法案簽署國),故瑞士的永久中立國身分通常自在同年的《巴黎條約》開始算起。此後它未曾參與過任何戰爭,不過自1961年起為經合組織成員國。2022年2月28日,瑞士總統卡西斯表示瑞士將因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的戰爭對俄羅斯實施制裁。2022年5月23日,卡西斯在世界經濟論壇上提出,在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的戰爭,違反了瑞士堅守的價值觀,因此不可能維持中立,瑞士與其他不袖手旁觀的民主國家站在同一陣線,瑞士將遵行「國際參與式的中立」。[23][24]
 列支敦斯登1868年
  • 自1868年軍事解散以來中立。
 梵蒂冈1929年
  • 在1929年與意大利簽署的《拉特蘭條約》強調「教宗承諾在國際關係中永久中立,除非各方特別要求,否則在爭議中放棄調停」,從而使梵蒂岡城成為中立。
 哥斯达黎加1949年
  • 身為不結盟運動的觀察員,哥斯达黎加宣布其自1949年軍事解散以來完全中立,並且於2014年通過法律批准。
 巴拿马1989年
 1995年

歐盟成員國

国家 開始年份 备注
 奥地利1920年-1938年、1955年-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61年起)。
  • 維護邊界的外部獨立性和不可侵犯性(明確模仿瑞士的中立性)。
 爱尔兰1939年-[25]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61年起)。
  • 在二戰期間制定了自己的中立國政策,被視為愛爾蘭不再跟隨英國外交政策以及「反英」的體現。
  • 與美國保持密切友好關係,但拒絕加入有英國參與的北約。由於其在國際政治中使用武力的看法,被在《尼斯條約》中的塞維利亞聲明特定授予確認。
 馬爾他1980年-
  • 前不結盟運動成員。
  • 自1980年以來,與意大利達成的條約保障的中立政策並於1983年完成。

目前自称中立

国家 開始年份 备注
 摩尔多瓦1994年
  • 1994年憲法第11條規定“永久中立”。
 墨西哥1930年-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94年起)。
  • 不結盟運動的觀察員。
  • 77國集團的前成員。
  • 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同盟國一邊。在20世紀冷战期間開放邊界,接收南美洲和西班牙軍政權的政治難民。墨西哥的中立制度被稱為「埃斯他達主義」(Estrada Doctrine)。
 蒙古1914年-1918年
2015年-
  • 不結盟運動的成員。
  • 77國集團的成員。
  •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自治蒙古是中立的,1921年脫離中國獨立後成為蘇聯的衛星國,但第二次世界大戰成為交戰的國家,直至1992年。2015年9月,查希亞·額勒貝格道爾吉總統在第70屆聯合國大會講話中宣布,蒙古將實行“永久中立政策”,並呼籲國際社會承認蒙古的中立。
 卢旺达2009年
  • 非洲聯盟的成員。
  • 不結盟運動的成員。
  • 77國集團的成員。
  • 1994年,盧旺達內部曾引發種族滅絕。2009年,盧旺達加入英聯邦後宣布永久中立。
 塞爾維亞2007年
  • 不結盟運動的觀察員。
  • 2007年,塞爾維亞議會宣布武裝中立。
  • 若加入北約歐盟和國家安全組織,該國的中立政策可能會改變。雖然作為中立國,但外交政策上跟隨俄羅斯,亦因為拒絕承認科索沃的主權。
 新加坡1965年-
  • 不結盟運動的成員。
  • 1965年被逐出马来西亚联邦并获得独立
  • 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创始成员国,与东南亚邻国一道。
  • 自独立以来未参与任何战争,只是在1975年发生一起事件,当北越共产党接管南越时,一名南越飞行员驾驶着一架从越南战争中失窃的飞机(C-130运输机)作为战争难民带着家人离开南越。

曾經中立

國家或政治實體 開始年份 备注
夏威夷州 夏威夷王國1853年-1894年
  • 1853年5月16日,卡美哈梅哈三世國王宣告了夏威夷王國於歐洲克里米亞戰爭中處於中立國的地位。後成為美國的一部分。
 大清1904年2月8日-1905年9月5日
  • 1904年2月8日到1905年9月5日期间,清政府宣告了大清帝国於日本俄罗斯日俄戰爭中處於中立國的地位。战争结束後取消。
 阿富汗1914年-1918年、1939年-1945年
  • 不結盟運動的成員。
  • 77國集團的成員。
 阿尔巴尼亚1914年-1918年、1968年-2009年
  • 2009年以來是北約成員國。計劃加入歐盟
 阿根廷 1939年–1945年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试图保持中立)
  • 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时宣布中立,尽管由于受到经济制裁的威胁、国际联盟的驱逐以及美国极有可能因怀疑与纳粹德国结盟而入侵,以说服阿根廷向轴心国宣战,但这种威胁还是被美国于1945年向轴心国宣战。
 比利时1839年-1914年、1936年-1940年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61年起)。
  • 北約及歐盟成員國(1949年起)。
  • 自1839年以來的中立立場,通過根據《凡爾賽條約》廢止,之後再次在二次大戰之後廢除,1936年10月宣布與法國結盟。
 不丹1914年-1918年、1939年-1945年
  • 不結盟運動的成員。
  • 77國集團的成員。
  • 根據1910年與英國簽署的普那卡條約,不丹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處理外交關係權力給英國,不丹成為事實上的戰時中立國家。
 柬埔寨1955年-1970年
  • 東南亞國家聯盟的成員。
  • 不結盟運動的成員。
  • 77國集團的成員。
 中华人民共和国1959年-1971年
  • 不結盟運動的觀察員。
  • 77國集團的成員(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自认为不是77国集团成员[26])。
 丹麦1864年-1940年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61年起)。
  • 北約成員國(1949年起)。
  • 歐盟成員國(1973年起)。
 爱沙尼亚 1938年–1939年 第二次世界大战
 芬兰1917年-1941年、1945年-2022年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61年起)。
  • 北約成員國(2023年起)。
  • 歐盟成員國(1995年起)。
  • 芬蘭總理馬琳於2022年2月28日表示,芬蘭將向交戰國烏克蘭提供武器、彈藥和軍事物資。2023年4月4日,芬兰正式加入北约。
 大韓民國1954年-1963年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96年起)。
  • 77國集團的前成員。
 老挝1955年-1975年
  • 東南亞國家聯盟的成員。
  • 不結盟運動的成員。
  • 77國集團的成員。
  • 《老撾國際中立協定》於1962年7月23日在日內瓦由包括聯合國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在內的14個國家簽署而被确认为永久中立国。然而,在老撾內戰期間,老撾正在美國和其他反共產國家的幫助下,與越南人民軍和巴特寮進行戰鬥。因此,老撾的中立性可以被描述為“虛假中立”。
 拉脫維亞 1938年–1939年 第二次世界大战
  • 1938年宣布中立,但随后在1939年被迫允许苏联红军进入,并在1940年根据苏德互不侵犯条约苏联占领统治
  • 北約及歐盟成員國(2004年起)。
 立陶宛 1939年 第二次世界大战
 盧森堡1839年-1914年、1920年-1940年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61年起)。
  • 北約及歐盟成員國(1949年起)。
  • 自1839年以來的中立立場,於1948年通過修改其憲法廢除。
 荷蘭1839年-1940年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61年起)。
  • 北約及歐盟成員國(1949年起)。
  • 1839年至1940年在歐洲大陸自我中立。
 挪威 1814年–1940年 第二次世界大战
  • 北約成員國(1949年起)。
 葡萄牙1932年-1945年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61年起)。
  • 北約及歐盟成員國(1949年起)。
 瑞典1814年-2022年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61年起)。
  • 歐盟成員國(1995年起)。
  • 北約成員國(2024年起)。
  • 2022年,瑞典向烏克蘭提供武器、彈藥和軍事物資。
 美国1914年-1917年、1939年-1941年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61年起)。
  • 北約成員國(1949年起)。
  • 根據喬治·華盛頓提出的不干涉政策,美國在兩次世界大戰之初宣布中立。然而,由於德國發動的無限制潛艇戰擊沉在大西洋航行的美國船隻,造成許多美國平民的無辜死傷,在戰爭最後階段,1917年美國加入協約國以對抗同盟國。之後,在1941年,日本突擊襲擊夏威夷的檀香山的珍珠港,美國宣布加入反法西斯同盟以對抗軸心國。之後成為自由世界的領導者。
 烏克蘭1991年-2014年
  • 烏克蘭在其《主權宣言》(1990年)中宣佈,它有“意圖成為一個永久中立的國家,不參加軍事集團,堅持三項無核原則”(第9條)。然後,根據1991年8月24日《獨立宣言》、《烏克蘭憲法》規定了中立,其中載有不聯盟和未來中立的基本原則。2010年,法律再次確認了這種國家不結盟政策。
  • 2014年2月20日,俄罗斯对乌克兰发动入侵并占领了包括克里米亚和卢汉斯克及顿内次克州的部分地区。烏克蘭議會随后于2014年12月23日投票取消不結盟地位。
 南斯拉夫王國1940年–1941年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南斯拉夫
  • 尽管小协约国的创始成员一直致力于直到1938年其解散,但在德国施加很大压力之后,南斯拉夫被迫宣布其在轴心国与西方列强之间的中立地位[27]
 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1949年–1992年
  • 自1949年苏南决裂以来,铁托统治下的南斯拉夫就成为苏联集团和西方之间的缓冲区。南斯拉夫坚持在冷战中保持中立,成为不结盟运动的创始人和领导力量。[28]

参考文献

  1. . [2009-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1-21).
  2. . [2009-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1-21).
  3. 海牙第五公约,第一条
  4. 海牙第五公约,第十条
  5. 海牙第五公约,第十一条
  6. 海牙第五公约,第十三条
  7. 海牙第五公约,第四、五条
  8. 海牙第五公约,第六条
  9. 海牙第五公约,第二条
  10. 海牙第五公约,第十四条
  11. 海牙第五公约,第八条
  12. 海牙第十三公约,第六条
  13. 海牙第十三公约,第七条
  14. 海牙第十三公约,第十二条
  15. 海牙第十三公约,第十四条
  16. 海牙第十三公约,第十六条
  17. 海牙第十三公约,第三条
  18. Oppenheim, International Law: War and Neutrality, 1906, p. 325.
  19. Bissell and Gasteyger, The Missing link: West European Neutrals and Regional Security, 1990, p. 117; Murdoch and Sandler, "Swedish Military Expenditures and Armed Neutrality," in The Economics of Defence Spending, 1990, p. 148-149.
  20. See, generally, Scott, The Armed Neutralities of 1780 and 1800: A Collection of Official Documents Preceded by the Views of Representative Publicists, 1918; Karsh, Neutrality and Small States, 1988, p. 16-17; Jones, Crucible of Power: A History of American Foreign Relations to 1913, 2009, p. 15-17.
  21. See, generally, Scott, The Armed Neutralities of 1780 and 1800: A Collection of Official Documents Preceded by the Views of Representative Publicists, 1918; Karsh, Neutrality and Small States, 1988, p. 17.
  22. Bienstock, The Struggle for the Pacific, 2007, p. 150.
  23. . SRF.CH. 2022-05-24 [2022-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25) (德语).
  24. . Aargauer Zeitung. 2022-05-24 [2022-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07) (德语).
  25. (PDF). International and Security Affairs Centre Fond. 2013 [2020-12-12]. ISBN 978-86-86383-16-7.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6-05-28) (英语).
  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 [2015-09-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7) (中文(中国大陆)).
  27. Contemporary Yugoslavia: Twenty Years of Socialist Experiment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by Wayne S. Vucinich and Jozo Tomasevich, Stanford University, page 64
  28. Neutrality and Neutralism in the Global Cold War: Between or Within the Bloc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by Sandra Bott, Jussi M. Hanhimaki, Janick Schaufelbuehl and Marco Wyss, page 74

註解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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