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行政区划

瑞士联邦有26个州(德語:法語:義大利語羅曼什語),各州又进一步划分为区(德語:法語:義大利語羅曼什語)及市镇(德語:,亦称 或 ;法語:義大利語羅曼什語)。此外,在州之上还有大区(德語:法語:義大利語),不过大区仅用于统计,并非实际行政单位。

大区

瑞士分为七个大区,对应NUTS 2级别,仅用于统计,并非实际行政单位。

瑞士分为26個州(德語:法語:義大利語羅曼什語)。這些州在舊瑞士邦聯時期皆曾具有獨立的主權,各自擁有自己的領土軍隊貨幣,直到1848年聯邦架構建立[1]為止。16世紀時,舊瑞士邦聯包含13個自治的州,邦聯中的州可分為兩種不同類型:分別是5個鄉村州與8個城市州。當時這些州都是神聖羅馬帝國的一部分,但早在1499年瑞士擊敗了神聖羅馬皇帝馬克西米利安一世之後,各州就已經取得了實際上的獨立[2]。早期有6個州透過集會實行直接民主制;另外的城市州則是組成市議會,但實際上為寡頭政治,權力由有錢人所掌控,這些城市州包括蘇黎世伯恩巴塞尔等。

現今的每一個州都擁有自己的憲法議會政府法院。多數州議會為一院制,其席位數目從58到200之間不等。目前格拉魯斯州與內阿彭策爾州依然保留公開的州民大會(德語:[3])來執行直接民主制度。每個州政府大約有5到7位首長。瑞士憲法當中沒有明列的權力事項,皆屬各州所擁有。

瑞士各州規模不一,面積最小37平方公里,最大7105平方公里;而人口則從14,900到1,244,400不等。另外,自從汝拉州於1978年公投表決從伯恩州分離出來之後[4],至今尚未有新州誕生。

大部分州会划分为區(德語:法語:義大利語羅曼什語),部分州划分为选区(德語:法語:),部分州划分为地区(德語:法語:),部分州划分为行政区(德語:法語:法語:義大利語羅曼什語),部分州无该级别区划。

市镇

市镇(德語:,亦称 或 ;法語:義大利語羅曼什語[5]瑞士联邦最小级别的行政单位。截至2024年1月1日,全国共有2131个市镇[6]

参考资料

  1. . [2021-0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15).
  2. . [2021-0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3-13).
  3. 或稱州民大會,是一種古老且原始的直接民主形式。居民會直接聚集在廣場上舉手決公共事務。
  4. . [2021-0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8).
  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華社瑞士概況網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漢語譯為“市鎮”。
  6. . agvchapp.bfs.admin.ch. 2024-01-18 [2024-0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27).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