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三案
明末三案,是中国明朝末期宫廷中发生的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的总称。这三起事件引發了滿朝士大夫互相傾軋,故有“三大案”之称。事實上早在三大案之前,明神宗萬曆年間還有二書二楚四案,即兩次妖書案,兩次楚藩案,這些案件表面上的問題都是所謂的「國本之爭」,但實際上是激烈的東林黨爭,直到南明滅亡為止。
前奏
二書二楚
萬曆廿六年(1598年),有人撰《憂危竑議》,說鄭貴妃欲以其子福王朱常洵奪儲君之位。神宗懷疑此書是出自吏科給事中戴士衡、全椒知縣樊玉衡之手,士衡、玉衡俱貶,後來神宗又認為大学士張位是主謀.罷免了张位,貶謫親近張位的礼部侍郎刘楚先、右都御史徐作、國子監祭酒刘应秋、给事中杨廷兰、礼部主事万建昆等,是為「第一次妖書案」。
萬曆卅一年(1603年),又出現《續憂危竑議》一書,再次宣告鄭貴妃欲以福王奪儲位,辱及天子、宰相,是為「第二次妖書案」。此書為大學士朱賡所得,朱賡面奏神宗,神宗怒命東廠與錦衣衛偵辦。此時浙黨沈一貫乘機構陷東林黨沈鯉、郭正域等人,事態擴大,株連甚多,連高僧紫柏真可禪師都因與沈鯉往來受波及,遭到錦衣衛打成重傷,隨即涅槃。由於太子朱常洛向東廠陳萬化施壓,不牽連大臣,最後東廠歸罪於順天府諸生皦生光所作,皦生光遭到凌遲處死。
三大案
梃击案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日傍晚,有一男子张差,手持枣木棍,闯入太子朱常洛的慈庆宫,打伤守门太监,太子内侍韩本用率眾將之逮捕,张差被捕后声称为郑贵妃手下太监庞保、刘成二人引进,主使者遙指鄭貴妃本人,此为梃击案[1][2][3] 。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老梁故事汇》之《梃击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老梁故事汇》之《红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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