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直 (明朝官员)
王直(1379年—1462年),字行俭,别号抑菴,明朝政治人物、文学家,江西泰和縣人。永樂初進士,在翰林院二十餘年,官至吏部尚書。
王直 | ||
---|---|---|
明《三才圖會》載《少傅王文端公像》 | ||
大明少傅吏部尚書 | ||
籍貫 | 江西吉安府泰和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行俭,号抑菴 | |
諡號 | 文端 | |
出生 | 洪武十二年(1379年) 江西泰和縣 | |
逝世 | 天顺六年(1462年) 江西泰和縣 | |
親屬 | 王伯貞(父) 王稹(子) 王俅(孫) 王思(曾孫) | |
出身 | ||
| ||
著作 | ||
|
生平
王直之父王伯贞,洪武年間舉明經科,官至琼州府知府。王直幼年家貧力學,永乐二年(1404年)中式二甲第四名進士,改庶吉士,與曾棨、王英等二十八人同讀書文淵閣,明成祖認為其文筆卓出,召入內閣,授翰林院修撰。其歷事明仁宗、明宣宗,累遷少詹事兼侍讀學士。英宗正統三年,完成《明宣宗實錄》,晉升爲禮部侍郎,仍然兼任學士。正統五年,負責禮部事務,尚書胡濙悉以部政付之。正統八年,代替郭琎為吏部尚書。
正統十一年,戶部侍郎奈亨諂附王振,誣陷王直,王直與吏部侍郎曹義、趙新均下獄,三法司會審后,奈亨論斬,王直等贖徒。明英宗寬恕王直、曹義,罰奈亨、趙新俸[1]。
土木
正統十四年(1449年),瓦剌太師也先率軍犯境,明英宗決定親征。王直率群臣力諫,英宗不聽,命王直留守。八月,明軍在土木堡慘敗,英宗被俘。大臣請立皇子為皇太子,郕王攝政。之後,郕王即位為明景帝。王直自認為不如于謙,凡事均推下。后加太子太保[2]。
景泰元年(1450年),也先出使請求議和,并請歸還英宗,禮部商議未決。王直則率群臣稱請出使迎接英宗,明景帝則以對方或許借此來犯。胡濙則贊成王直之議,王直則直言稱:「必遣使,毋貽後悔。」此話使得明景帝不悅,于謙隨後急忙出面調解。群臣退朝后 ,太監興安急忙跑出后對王直說:“你這樣堅持請求派遣使者,是要當文天祥、富弼么?”王直則大聲稱:「廷臣惟天子使,既食其祿,敢辭難乎!」之後廷議派遣李實、羅綺前往。準備前行時,瓦剌可汗脫脫不花及也先使先後到,請求大臣同行。胡濙上報后,朝廷商議,王直堅持請求出使,於是派遣楊善等人[3]。李實歸來后,加之也先使者抵達,均稱也先欲求和。王直與寧陽侯陳懋上疏,請求更換使者并帶重禮去迎接太上皇,不予批准。之後再次上疏請求,又被拒絕。當時,李實已經當面告訴明景帝,明景帝於是寫信給也先,說就令已經出使的楊善迎歸即可。王直則稱此舉輕率,亦重新擇使,后得以批准。王直與陳懋均舉薦李實再次出使,不予批准。御史畢鑾再次上疏請求稱蒙古即使有詐,即使有不測,明軍實力仍在。明景帝不聽。然而,楊善卻憑己之力奉迎太上皇歸還[4]。
景泰二年,也先再次遣使入貢,且請通使。王直以邊備未修,芻糧未積等原因請求批准,但不许。之后屡次上書,最終得以通過。次年晉升爲少傅。
立儲
當時,明景帝欲更換太子,恰逢思明土司知府黃矰請求,明景帝大喜,下禮部商議。胡濙只能唯唯,文武諸臣議者九十一人當署名,王直有難色,陳循持筆強求,不得不連署,於是皇太子更換。王直遂兼任太子太師。王直頓足長歎慚愧。不久明景帝之子去世,王直、胡濙等大臣請求恢復沂王為皇太子,并推舉商輅草疏。提議未呈上時,石亨、徐有貞等人發動奪門之變,迎明英宗復帝位,并殺王文等人。疏草留在姚夔居所,嘗出示給郎中陸昶,嘆道:「是疏不及進,天也。」王直遂乞休,明英宗賜璽書、金綺、楮幣,給驛歸[5]。
晚年
王直為人儀觀甚偉,性情莊重,不茍言笑。在翰林二十餘年,古代言編纂紀注之事均多出自他手。其與金溪王英齊名,人稱「二王」,以居地目直曰「東王」,英曰「西王」。王直當入內閣時,不為楊士奇所許。之後在吏部發展,為人廉慎。當時百官罷免舉薦的權力均專屬吏部。內臣御史巡撫等選用,均由王直定,為人稱道。年老之時,朝廷命何文淵擔任尚書輔佐,何文淵離去后,又命王翺擔任,所以吏部實有兩位尚書。王直擔任尚書十四年,年益高,名德日益重。明景帝對其禮重,免除入朝[6]。
王直致仕歸家后,經常與諸佃仆耕種,并擊鼓歌唱。其子孫更叠舉觴祝壽,王直則嘆道:“當時西楊楊士奇不令我進入內閣共事。然而假使我現在內閣,皇上復辟后,我肯定免不了戍邊遼陽,又怎會與你們一同享樂啊!”天順六年(1462年)去世,年八十四。贈太保,諡文端。[7]
著作
著有《抑庵集》等。
参考文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明史/卷169 |
- 《明史》(卷169):“王直,字行儉,泰和人。父伯貞,洪武十五年以明經聘至京。時應詔者五百余人,伯貞對第一。授試僉事,分巡廣東雷州。復呂塘廢渠,清鹽法。會罷分巡官,召還為戶部主事。以父喪服闋,不時起,謫居安慶。建文初,復以薦知瓊州,崖州黎相仇殺,以反聞,且用兵。伯貞捕其首惡,兵遂罷。瓊田歲常三獲,以賦軍,軍不時受,俟民乏,乃急斂以要利。伯貞為立期,三輸之,弊始絕。居數年,大治,流民占籍者萬余。憂歸,卒於家。直幼而端重,家貧力學。舉永樂二年進士,改庶吉士,與曾棨、王英等二十八人同讀書文淵閣。帝善其文,召入內閣,俾屬草。尋授修撰。歷事仁宗、宣宗,累遷少詹事兼侍讀學士。正統三年,《宣宗實錄》成。進禮部侍郎,學士如故。五年出蒞部事。尚書胡濙悉以部政付之,直處之若素習者。八年正月代郭琎為吏部尚書。十一年,戶部侍郎奈亨附王振,構郎中趙敏,詞連直及侍郎曹義、趙新,並下獄。三法司廷鞫,論亨斬,直等贖徒。帝宥直、義,奪亨、新俸。”
- 《明史》(卷169):“帝將親征也先,直率廷臣力諫曰:「國家備邊最為謹嚴。謀臣猛將,堅甲利兵,隨處充滿,且耕且守,是以久安。今敵肆猖獗,違天悖理,陛下但宜固封疆,申號令,堅壁清野,蓄銳以待之,可圖必勝。不必親御六師,遠臨塞下。況秋署未退,旱氣未回,青草不豐,水泉猶塞,士馬之用未充。兵凶戰危,臣等以為不可。」帝不從,命直留守。王師覆於土木。大臣群請太后立皇子為皇太子,命郕王攝政。已,勸王即位,以安反側。時變起倉卒,朝臣議屢上,皆直為首。而直自以不如于謙,每事推下之,雍容鎮率而已。加太子太保。”
- 《明史》(卷169):“景泰元年,也先使使議和,且請還上皇,下禮部議未決。直率群臣上言曰:「太上皇惑細人言,輕身一出,至於蒙塵。陛下宵衣旰食,征天下兵,與群臣兆姓同心僇力,期滅此朝食,以雪不共戴天之恥。乃者天誘其衷,也先有悔心之萌,而來求成於我,請還乘輿,此轉禍為福之機也。望陛下俯從其請,遣使往報,因察其誠偽而撫納之,奉太上皇以歸,少慰祖宗之心。陛下天位已定,太上皇還,不復蒞天下事。陛下第崇奉之,則天倫厚而天眷益隆,誠古今盛事也。」帝曰:「卿等言良然。但前後使者五輩往,終不得要領。今復遣使,設彼假送駕為名,來犯京師,豈不為蒼生患。賊詐難信,其更議之。」已而瓦剌別部阿剌使復至,胡濙等復以為言。於是帝御文華殿門,召諸大臣及言官諭以宜絕狀。直對曰:「必遣使,毋貽後悔。」帝不悅。于謙前為解,帝意釋。群臣既退,太監興安匍匐出呼曰:「若等固欲遣使,有文天祥、富弼其人乎?」直大言曰:「廷臣惟天子使,既食其祿,敢辭難乎!」言之再,聲色愈厲。安語塞,乃議遣使,命李實、羅綺往。既行,而瓦剌可汗脫脫不花及也先使先後至,將遣歸。使者謂館伴曰:「中國關外十四城皆為我有。前阿剌知院使來,尚遣人偕往。今亦必得大臣同行,庶有濟。」胡濙以聞,下廷議。直等固請,乃遣楊善等報之。”
- 《明史》(卷169):“比實還,又以也先使至,具言也先欲和狀。直與寧陽侯陳懋等上疏,請更遣使賫禮幣往迎上皇,不許。復上疏曰:「臣等與李實語,具得彼中情事。其所需衣物資斧者,上皇言也;而奉迎車駕,也先意也。昨者脫脫不花及阿剌知院使來,皆有報使。今也先使以迎請為辭,乃不遣使與偕,是疑敵而召兵也。」又不許。已而實自言於帝。帝第報也先書,就令楊善迎歸而已。直等復上言:「今北使已發,願本上皇之心,順臣民之願,因彼悔心,遣使往報,以圖迎復,此不待計而決者也。不然,眾志難犯,違天不祥,彼將執為兵端,邊事益棘,京師亦不得高枕臥矣。」帝乃命群臣擇使,直與陳懋等請仍遣實。報曰:「候善歸議之。」御史畢鑾等復上疏,力言:「就令彼以詐來,我以誠往,萬一不測,則我之兵力固在。」帝終不聽。已而善竟奉上皇還。”
- 《明史》(卷169):“二年,也先遣使入貢,且請答使。直屢疏言:「邊備未修,芻糧未積,瘡痍未復,宜如其請。遣使往以觀虛實,開導其善。」不許。無何,也先遣騎入塞,以報使為辭。直與群臣復請之,卒不許。直等乃上疏言:「陛下銳意治兵,為戰守計,真大有為之主。然使命不通,難保其不為寇。宜敕沿邊守臣,發兵遊僥,有警則入保,無事則力耕。陛下於機務之暇,時召京營總督、總兵,詢以方略,誠接而禮貌之,信賞罰以持其後,斯戰守可言也。」帝曰「善」。明年正月進少傅。帝欲易太子。未發。會思明土知府黃矰以為請。帝喜,下禮部議。胡濙唯唯,文武諸臣議者九十一人當署名,直有難色。陳循濡筆強之,乃署,竟易皇太子。直進兼太子太師,賜金幣加等。頓足嘆曰:「此何等大事,乃為一蠻酋所壞,吾輩愧死矣。」景帝疾亟,直、濙等會諸大臣臺諫,請復立沂王為皇太子,推大學士商輅草疏。未上,而石亨、徐有貞等奪門迎上皇復位,殺王文等。疏草留姚夔所,嘗出以示郎中陸昶,嘆曰:「是疏不及進,天也。」直遂乞休。賜璽書、金綺、楮幣,給驛歸。”
- 《明史》(卷169):“直為人方面修髯,儀觀甚偉。性嚴重,不茍言笑。及與人交,恂恂如也。在翰林二十余年,稽古代言編纂紀注之事,多出其手。與金溪王英齊名,人稱「二王」,以居地目直曰「東王」,英曰「西王」。直以次當入閣,楊士奇不欲也。及長吏部,兼廉慎。時初罷廷臣薦舉方面大吏,專屬吏部。直委任曹郎,嚴抑奔競。凡御史巡方歸者,必令具所屬賢否以備選擢,稱得人。其子[禾資]為南國子博士。考績至部,文選郎欲留侍直,直不可,曰:「是亂法自我始也。」朝廷以直老,命何文淵為尚書佐之。文淵去,又命王翺,部遂有二尚書。直為尚書十四年,年益高,名德日益重。帝優禮之,免其常朝。”
- 《明史·列傳第五十七》:“比家居,嘗從諸佃仆耕蒔,擊鼓歌唱。諸子孫更叠舉觴上壽,直嘆曰:「曩者西楊抑我,令不得共事。然使我在閣,今上復辟,當不免遼陽之行,安得與汝曹為樂哉!」天順六年卒,年八十四。贈太保,謚文端。”
官衔 | ||
---|---|---|
前任: 郭璡 |
明朝吏部尚書 1443年-1451年 |
繼任: 何文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