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
和諧社会,全稱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於2004年提出的一种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指的是一种和睦、融洽且各阶层齐心协力的社会状态。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正式提出了“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的概念[1]。随后,“和谐社会”在中國便常作为此概念的缩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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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将“和谐社会”作为执政的战略任务,“和谐”的理念要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价值取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2]。
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和谐社会”提出了明确定义。
背景
官方解讀
和諧社會的提法,旨在為陷入迷茫的改革方向,指出為各界接受的利益共同點。在此之前,人們在“公平”和“效率”之間反復爭論。無疑改革開放之初,中共的方針是“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結果就是在取得建設成就的同時,產生了社會不公,問題更已阻礙改革的深入。
有人認為,“和諧社會”是對“小康社會”的繼承和發展,兩者不同之處在於,前者除了在經濟上的要求,和諧社會還對政治、文化、社會等各個方面都有了新的定義。
和諧社會對當前中國社會是相當有針對性的,包括教育、醫療、社保等社會熱點在內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以及民主權利保障制度,拓寬社情民意表達管道都是和諧社會理論的具體內容。
另一個解讀是,中央之所以提出“和諧社會”,是因為現在社會出現了不和諧。相應的,《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中國階段的機遇和挑戰都是空前的。《決定》認為社會和諧是科學社會主義社會的本質屬性,目前中國人民的利益基本是一致的,所以社會總體上是和諧的。同時也承認改革開放以來產生的社會問題和不和諧,並認為這些不和諧是可以在社會主義制度內解決的。
还有一个解读是,和谐社会实质上表现出中国共产党对于新兴资产阶级的吸收和妥协。逐步的进行主动的融合和渗透,最终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和谐共存局面,是共产党的本质转变的开始。
社会輿論
一些年輕网民認為,中國大陸變成只允許「和諧」的言論,禁止「不和諧」的言論,就是所謂的「和諧社會」了。由于中国网络审查制度,很多大陆网民博客、论坛被封,而这种情况在“和谐社会”的提出后被大陆网民戏称为“被和谐了”或“被河蟹了”。
大陸网民創作了“草泥马”、“雅蠛蝶”等諸多虛擬動物或人物形象,究其根源是出于對政府爲了創造「和諧社會」而進行的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和推行《关于计算机预装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的通知》等一系列舉措所進行的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