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养性

駱養性?—1649年),太和、泰如[1]湖廣布政使司永州府宁远縣(今屬湖南省宁远县)人。明朝末年锦衣卫掌衛事都指揮使左都督太子太傅,后降清朝,官至太子太師、左都督、天津總督

骆养性

大清浙江掌印都司兼太子太傅左都督
籍貫 湖廣
族裔 漢族
出生 萬曆年間
湖廣承宣布政使司永州府宁远縣
逝世 順治年間
浙江
親屬 駱思恭
出身
  • 世襲父位锦衣卫出身
經歷

锦衣卫
錦衣親軍都指揮使
降清、天津总督
大清太子太傅
大清浙江掌印都司

生平

錦衣衛指揮使駱思恭之子,世襲父位,歷任錦衣衞都督同知、錦衣衛都指揮使、提督西司房官、錦衣衛提督東司房。[2][3][4][5]崇禎年間,駱養性在崇禎年間尚無太大劣跡,因大學士周延儒推薦,駱養性獲掌錦衣衛。[6]十六年(1643年),駱養性揭发周延儒督师出京與清軍交戰,一矢未发,竟谎报大捷,崇禎帝大怒,賜死周延儒。[7]

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圍攻北京,駱養性與宮中宦官負起守衛京城之責;城陷後投降李自成,被追出贓銀3萬兩。[8]

順治元年(1644年),降清,六月,仍任錦衣衛原官,後以左都督出任天津總督,加太子太保銜。[9]隨後晉加太子太傅,仍兼錦衣衛提督東司房左都督。[10]在天津总督任內,疏请豁免明季加派钱粮:遼餉五百萬、新餉九百萬、練餉七百三十萬,一概刪除,只徵明朝原定正賦及火耗;攝政王多尔衮允准:“著严行禁革,如违禁加耗,即以犯赃论!”因此減免全國二千餘萬兩的加賦。[7]十月初十日,因擅自迎接南明弘光帝使臣左懋第而遭革職,但因有迎降清軍之功,保留太子太傅、左都督銜。[11]十二月十日,獲賜鞍馬一匹。[12]

二年(1645年)五月十七日,追敘迎順清軍各官功績,晉升太子太師[13]六月,被安啟懋彈劾「貪婪、通賊」等五件事,但經過法司審訊,未被證實。[14]

六年(1649年),請求自效,二月二十九日,授浙江掌印都司[15]不久後卒。

注釋

  1. 王士禎撰,《池北偶談》,卷五,97。
  2. 《明實錄附錄》:痛史本《崇禎長編》,卷一,25。
  3.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史館傳稿,701006363號:養性,崇禎時官錦衣衛都指揮使,頗用事。大學士吳甡戍周延儒死,皆有力。來降,授總督。尋坐事罷,仍加太子太傅、左都督,進太子太師。求自效,授浙江掌印都司。卒。
  4. 《新田縣志》(清嘉慶十七年刊本民國二十九年翻印本),卷八。
  5. 《大清世祖章皇帝實錄》 卷十六,145。
  6. 趙翼著,《簷曝雜記》,卷6。
  7. 趙翼著,《簷曝雜記》,卷六。
  8. 馮夢龍輯,《甲申紀事》:「二十七日...部院京堂錦衣七萬或五萬三萬...錦衣駱養性輸銀三萬各免夾羈候...」。
  9. 《清史館》傳稿,701006363號。《大清世祖章皇帝實錄》,卷九,342。
  10.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史館傳稿,701006363號。
  11. 《大清世祖章皇帝實錄》,卷九,98。
  12. 《大清世祖章皇帝實錄》,卷十二。
  13. 《大清世祖章皇帝實錄》,卷十六。
  14. 清史稿·党崇雅传》载,“骆养性被控贪婪通贼,辞牵崇雅,谳不实,免议。”《大清世祖章皇帝實錄》,卷十七。
  15. 《大清世祖章皇帝實錄》,卷四十二。覺羅奉寬撰,柯昌濟輯,《清理紅本記》,卷一,頁44。

參考

  • 《明代特務政治》1946年出版
官衔
大明錦衣親軍都指揮使(檢校)
前任:
田爾耕
駱養性 繼任:
吳孟明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