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荷盧聯盟
比荷卢联盟,前称比荷盧经济聯盟,中文中更經常稱呼為荷比盧联盟,是由3個相鄰的君主立憲西歐國家: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組成的聯盟,為低地國。原名Benelux是一混成詞,由三國的名稱首2至3個字母所組成。覆蓋面積74,102平方公里,人口約2860萬人。
非官方旗帜
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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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荷盧聯盟的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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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中心 和最大聚居地 | 布鲁塞尔 50°51′N 4°21′E |
官方语言 | |
类型 | 政治-经济联盟 |
成员 | |
立法机构 | 比荷卢议会 |
成立 | |
• 关税同盟协定 | 1944年9月5日[2] |
• 协定生效 | 1948年1月1日[2] |
• 续约签署 | 2008年6月17日 |
• 续约生效 | 2010年1月1日 |
面积 | |
• 总计 | 75,149平方公里 |
人口 | |
▲ 30,001,305 | |
• 密度 | 400/平方公里 |
GDP(国际汇率) | 2021年估计 |
• 总计 | ▲ 1.431万亿欧元[6] |
• 人均 | ▲ 47,700欧元 |
货币 | 欧元(EUR) |
时区 | UTC+1(CET) |
• 夏令时 | UTC+2(CEST) |
行驶方位 | 向右 |
网站 |
历史沿革
關稅同盟
1944年,二戰將近尾聲,三國流亡政府於倫敦簽署「比荷盧三國關稅同盟協議」,並於二戰後的1947年正式生效。1960年,比荷盧經濟聯盟取代了關稅同盟。其實,早在1921年,比盧兩國已組成比盧經濟聯盟(現時仍存在),是為三國經濟聯盟的前身。
比荷盧三國關稅同盟之組成,促進了歐洲聯盟的成立。歐盟的歷史可追溯至1951年建立的歐洲煤鋼共同體,及1957年的歐洲經濟共同體,比荷盧三國均為成員,其餘成員為西德、法國和意大利。根據羅馬條約第306條:「若條約未能達致比盧或比荷盧地區聯盟存在和完成的目標,則此等目標不應受條約所妨礙。」此條文在歐盟憲法中原封不動(參見第IV-441條)。
1955年,比荷卢议会成立。此跨國會的議事組織的成員中,21名來自荷蘭國會、21名來自比利時联邦议会、7名來自卢森堡众议院。
經濟聯盟
比荷盧三國經濟聯盟的條約於1958年簽署,並於1960年生效,旨在促進人員、資金、服務及貨品在三國間自由流動。聯盟的秘書處位於布魯塞爾,部長議會負責統一三國的法律,但相關法律只適用於聯盟的層面,不適用於本國國內,三國亦簽署了大量條約,牽涉到各項事務。
1965年,成立比荷盧法院的條約簽署,並於1975年生效,法院的法官來自三國的最高法院,確保統一執行聯盟的法律條文,此法院位於布魯塞爾。比荷盧三國經濟聯盟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合作較為活躍,三國成立了比荷盧商標辦事處和比荷盧設計辦事處,均位於海牙。2005年,三國簽署了成立比荷盧知識產權組織,並於2006年9月1日取代了上述兩個辦事處。
成立聯盟的條約在2010年期滿,新的法律框架預料會取代舊的條約,以反映自1950年代以來,三國國內及歐洲地區的轉變。荷蘭語和法語是比荷盧三國經濟聯盟及其組織的官方語言,在2720萬的人口中,有83%(2250萬人)說荷蘭語,17%(470萬人)說法語,雖然德語不是官方語言,但比利時和盧森堡本身均視德語為其官方語言之一,其中比利時的德語文化區位於比利時東部,首府為奧伊彭。
更新后的联盟
2008年6月17日,新的法律框架被签署以取代原先联盟的条约。新的条约,即《修订成立比荷盧三國經濟聯盟条约》(the Treaty revising the Treaty establishing the Benelux Economic Union),不设置效用期限,并且将比荷盧三國經濟聯盟(Benelux Economic Union)改为比荷盧聯盟(Benelux Union)以反映这一联盟更广泛的合作领域。[7]
排名 | 政治實體 | 全銜 | 國旗 | 國徽 | 人口[lower-alpha 1] | 官方語言 | 首都 | 國家其他官方語言 | 政治體制 | 國家元首 | 政府首腦 | 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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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比利时 | 比利时王国 | 11,568,000 | (主要)
荷蘭語、法語 |
布魯塞爾 | 德語 | 君主立憲制 | 比利時國王 | 比利時首相 | |||
2 | 盧森堡 | 卢森堡大公国 | 524,853 | 盧森堡語 | 盧森堡市 | 法語、德語 | 君主立憲制 | 盧森堡大公 | 盧森堡首相 | |||
3 | 荷蘭 | 荷兰王国 | 17,291,000 | 荷蘭語 | 阿姆斯特丹 | 荷蘭語 | 君主立憲制 聯合王國 | 荷蘭國王 | 荷蘭首相 |
註釋
- 人口數據以截止到2015年年中的各國官方統計數據為準,參見國家人口列表。
参考文献
- (PDF). 2008 [2023-03-1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6-06) (法语).
Article 38 : le français et le néerlandais sont les langues officielles des institutions de l'Union Benelux
- Peaslee, Amos Jenkins; Xydis, Dorothy Peaslee. . BRILL. 1974: 165 [4 September 2011]. ISBN 978-90-247-16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5).
- . Statistics Netherlands. [9 June 2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23) (Dutch).
- . Statbel. [30 June 2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30) (英语).
- . statistiques.public.lu. [11 April 2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13).
- . Eurostat. [2023-0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22).
- . 2009-10-01 [2018-0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