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與基督教關係
伊斯蘭教与基督教同为亚伯拉罕宗教,都是一神教,并且许多人物在《圣经》与《古兰经》中可以互相对应;然而,伊斯蘭教與基督教的区别也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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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
不同
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 (雅各) 的 神是基督徒的上帝,再沒有別的 神。基督徒的主 (耶穌基督,救世主) 是上帝的獨生子,是跟 祂的父 (天父上帝) 合一的,所以沒有偏離獨一真神的問題。
伊斯蘭教的經典除了古蘭經,亦承認或奉摩西五經為經典,但是伊斯蘭教導中認為亞伯拉罕帶上山欲獻給 神的,不是聖經中記載的以撒,而是以實瑪力。伊斯蘭教許多的教導與《聖經》內容相衝突。
伊斯蘭教認為耶穌是地位低於穆罕默德的先知而不具神性。伊斯蘭教認為基督教偏離了真主的獨一性,是大罪,伊斯蘭教教導說,真主不會與任何夥伴分享他的神聖屬性。根據認主學伊斯蘭教義,不允許將伴侶與真主聯繫起來。
穆斯林認為所有經典的作者都出自於真主,再啟示給其使者宣導開去,而不是人為創作,古蘭經會被真主所保護。穆斯林傳統上相信穆罕默德是真主派遣的最後使者,他本人是位文盲,不認為穆罕默德有抄襲過基督教或猶太教教義,或曾吸收其神學內容,而是重申多年來被基督教和猶太教改動了的一神教內容,也認為三教之間的神學有相似的原因正在於此。
伊斯蘭教觀點是耶穌從 阿拉 獲得了引支勒(福音書);傳統上,穆斯林相信現在的《希伯來聖經》與基督宗教的《新約聖經》已經遺失或被曲解了它原有的教導,穆斯林稱其餘二者為有經人。
基督教觀點是耶穌是真理,是生命,是道路;而傳統認為福音書是使徒門徒記錄了救主耶穌基督的生平。基督徒相信除了經書之外還有聖靈,或稱真理的靈。基督徒相信聖經是 神所默示的〔上帝將祂的氣息吹進聖經〕,基督徒之於聖經的用法是根據它教訓教導、督責、使人歸正 、 教人學義、使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行善事等,不是拿來用世俗手段將人處死。
「即使相信大衛作了相當的詩篇,至少有一篇是在大衛出生以後500年所寫。詩篇之中約有三分之一是佚名的。」[1]
衝突
原因
基督教和猶太教與伊斯蘭教的古今衝突,其實各方面都有責任,除了大眾媒體普遍認為的 “信仰衝突”外,其實更多是政治因素如族群之間資源分配不均引致雙方爭奪對立,或基督教、穆斯林地區的當地政治需要,統治者借宗教為借口轉移民眾視線,從中漁利,加劇三教族群衝突,如十字軍、恐怖組織等政治原因。
伊斯蘭教的責任
有批評指出,在伊斯蘭教的統治下,基督教和猶太教雖然可以存在,可是其信徒的宗教活動很受限制,而且在某程度上使生活在伊斯蘭教國家的基督徒和猶太人感到自己是二等公民,使得不少伊斯蘭國家的基督徒和猶太人為了爭取在社會上有較高的地位而放棄信仰,皈依伊斯蘭教。雖然基督教徒和猶太教徒是二等公民,不過他們是有經者。在穆斯林國家,有經者屬於受保護的次等公民。
以下是伊斯蘭國家對猶太人和基督徒在伊斯蘭統治之下的規條,參見自奧瑪法規:
- 要繳付人頭稅(《古蘭經》第九章二十九節)和地稅。
- 不准參軍。
- 不得建造新的教堂和會堂,只可以更新舊的。
- 禁止在房屋或教堂上高舉十字架。
- 不可以在公開场合進行宗教活動。
- 所建造及居住的房屋不得高於穆斯林所建造的。
- 所穿的衣服不得與穆斯林相同,必須佩戴徽章以為識別。
- 禁止騎馬,只可以騎騾跟驢還有駱駝。
- 對穆斯林表示尊敬,例如讓座。
- 若一個穆斯林殺死一個非穆斯林,不需判死刑。(《布哈里聖訓實錄》4:52:283[2]、9:83:50[3]);反之,若一個非穆斯林殺死一個穆斯林,就要接受伊斯蘭律法被判為死罪。
- 根據《古蘭經》四章一百四十一節及六十三章八節,不准異教徒作為僱主管轄穆斯林,猶太人和基督徒這些異教徒也是沒有尊榮的。
- 穆斯林不要以猶太人和基督徒為盟友。(《古蘭經》五章五十一節)
- 穆斯林不應和非穆斯林相親相愛。(《古蘭經》五十八章二十二節)
根據伊斯蘭律法學家指出,還有以下的條例:
- 不得穿綠色衣服。
- 不得傳播福音。
- 不准大聲祈禱和誦經,以免被穆斯林聽見。
- 不得公開發售其宗教書籍,只可以在他們當中發行。
- 不可以使用電台、電視台或是報紙、雜誌等傳播媒介,播出及刊出他們的宗教儀式。
- 在伊斯蘭法庭中的見證不具穆斯林的同等法律效力。
- 不得攜帶自己的武器。
- 隔離在少數民族的居住區,讓他們在政治及經濟上成為社會的下層。
《穆斯林聖訓實錄》記載穆罕默德說過將來穆斯林一定會與猶太人交戰,最終穆斯林必定會殲滅他們,甚至連石頭和樹木都會說話,叫穆斯林快來殺死猶太人。[4]
伊斯蘭教徒的觀點
自公元636年起,三教的发源地圣城耶路撒冷就被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帝国统治,然而信奉遜尼派的塞尔柱土耳其人兴起之初迫害中东地区的基督徒。
东正教的拜占廷帝国皇帝亚历克塞一世向罗马教会和西欧诸国的求援,促使了想统一基督教世界、建立权威及压制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和诸国君主的教皇乌尔班二世发动十字軍東征。
十字軍計劃光復聖地耶路撒冷,對穆斯林進行清洗。單在一所清真寺裡,就有約1萬名避難者慘遭屠戮。一個十字軍騎士寫給教皇的信里說,他騎馬走過屍體狼藉的地方,血流漂杵,血跡染上馬腿,甚至到馬膝。寺院、宮殿和民間的金銀財物被搶劫一空,許許多多的古玩與藝術品被毁。這場屠殺以後,十字軍到“聖墓”前去參拜耶穌,然後又開始新的燒殺虜掠。《耶路撒冷史》記載說,十字軍占領該城後,對穆斯林不分男女老幼實行了慘絕人寰的三日大屠殺。“勇士們”爲了掠取黄金,剖開死人的肚皮到連內臟都不放過。後來,因死人太多,乾脆把死人堆架起來燒成灰燼。
参考文献
- Introductory notes in "The Insight Bible", an NIV Bible with study notes published by Zondervan
- Fighting for the Cause of Allah (Jihaad)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Translation of Sahih Bukhari, Book 52.
- Blood Money (Ad-Diyat)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Translation of Sahih Bukhari, Book 83.
- 《穆斯林聖訓實錄》41:6981、41:6985,見The Book Pertaining to the Turmoil and Portents of the Last Hour (Kitab Al-Fitan wa Ashrat As-Sa`ah)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Translation of Sahih Muslim,Book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