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庸國
附庸國(英語:),指历史上对上级国家或帝国负有相互义务的任何国家,是從屬國的一种。附庸國與宗主國都必須嚴格遵守“契約精神”,宗主國不能隨意欺壓附庸國,只能按照當初簽好的條約來管束附庸國。在歷史上,因為宗主國對附庸國的干涉有非常嚴重的、也有極度輕微的,甚至屢屢出現附庸國利用宗主國為自己謀利的狀況,所以“成為一個強國的附庸國到底是好是壞”並無定論。
历史上的定义
「附庸」的中文原意是指在中國周朝封地未滿五十里、附屬於諸侯國的小國或小領主[2],例如秦非子,可世襲。中世纪的欧洲也有类似的情况,封建制度中广泛存在依附于其他国家的小领主。
在這個體系中,附庸國和宗主國需要一起承擔“共同義務”,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中世紀歐洲封建制度中的采邑。同時,附庸國在近東地區頻繁出現,其歷史可以追溯到埃及、赫梯和米坦尼衝突的遠古時代。在中世紀時,歐洲的各大強國基本都會擁有一個以上的附庸國,到了現代,最後一個擁有附庸國的國家是土耳其的奧斯曼帝國。附庸國和宗主國之間的義務取決於它們在當時簽訂了什麼協議,最常見的是附庸國必須要對宗主國繳稅和服兵役,而宗主國則必須要保護附庸國不受侵略、領土完整。每個附庸國能達到的獨立程度、能從宗主國身上獲得的利益都各不相同。
附庸國和其宗主國一樣,可以是任何國際關係法和條約的主體。但在主權上卻受到宗主國的限制,和別國締結條約亦是如此。這和保護國不同。像奥斯曼帝国以前就是埃及和保加利亞的宗主國[3]。實質上就是擁有不完全的主權,但是卻不接受宗主國保護的半主權國、比自治領與保護國待遇要差的國家[4]。古代的附庸国(半主权)与近现代的保护国(无主权)与最大的区别是法律上有与外国邦交的权力,附庸国虽然也受宗主国控制但可以直接和其他国家往来,保护国则只能和宗主国往来。随着国际法上主权国家概念的普及,作为半主权国家的附庸国也走入了历史,演变为其他国家的一部分或主权国家。[5]历史上的琉球国和哈萨克汗国就属于「两属」附庸国的典型,它们一方面是向清朝纳贡的「藩属国」,另一方面实际上被日本和俄罗斯控制成为附庸国。[6]
列表
以下把歷史上的附庸國列出[3]。
附庸國国旗 | 附庸國 | 地圖 | 宗主國国旗 | 宗主國 | 地圖 | 歷經時間 | 條約依憑 | 參考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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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麗 | 元朝(大元大蒙古国) | 1270年-1356年 | 高麗蒙古戰爭 | 恭愍王执政后趁红巾军之乱独立。 | ||||
塞爾維亞公國 | 奥斯曼帝国 | 1830年-1878年 | 1878年後獨立。 | |||||
埃及王國 | 奥斯曼帝国 | 1840年-1914年 | 1914年演變為大英帝國的保護國。 | |||||
罗马尼亚联合公国 | 奥斯曼帝国 | 1856年-1878年 | 1859年中,摩爾達維亞和瓦拉几亚合併。1878年的《柏林條約》中獲得承認,羅馬尼亞王國也是如此。 | |||||
保加利亚大公国 | 奥斯曼帝国 | 1878年-1908年 | 1908年期間保加利亞王國獨立。 | |||||
琉球國 | 大日本帝國 | 1871年-1879年 | 廢藩置縣 | 原属萨摩藩的附庸国,1872年改置「琉球藩」,1879年正式兼并。1945年8月30日后為美國統治琉球時期,后美國將治權歸日本。 | ||||
大韓帝國 | 大日本帝國 | 1904年-1905年 | 日韩议定书 | 1904年2月23日日俄战争时被日本胁迫为附庸,1905年后丧失主权,沦为日本保护国。1910年8月22日后為日治朝鮮時期,二戰結束日本投降後南北分治。 | ||||
越南王國 | 法蘭西第三共和國 | 1883年-1885年 | 第一次順化條約、第二次順化條約、中法新約 | 中法战争战败后,清朝正式承认越南属于法国的保护国,放弃藩属关系,越南成为法屬印度支那一部分。1945年独立。 | ||||
大蒙古国 | 中華民國 | 1915年-1919年 | 中俄蒙协约 | 1915年外蒙古取消獨立,實行自治,1919年取消外蒙古自治,北洋政府直接統治外蒙古。1921年蒙古革命胜利后正式独立,1946年获得中国承认。[7] | ||||
滿洲國 | 大日本帝國 | 1931年-1932年 | 日滿議定書 |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取得实际控制权,并于1932年建立满洲国,之后作为大东亚共荣圈的傀儡政权参与二战。1945年8月19日溥儀等人被蘇聯紅軍俘虜,滿洲國滅亡。 | ||||
越南帝國 | 大日本帝國 | 1945年 | 波茨坦会议 | 1945年8月30日解散,回歸法屬印度支那。1955年法国在日内瓦会议上正式承认其独立。 | ||||
砂拉越王国 | 汶萊帝國 | 1842年-1868年 | 英裔白人拉者詹姆斯·布鲁克因帮助文莱苏丹镇压叛乱有功获得领地,后逐渐壮大。1888年演變為大英帝國的保護國。 |
参考文献
- . Bible history. [2023].
- 《禮記·王制》: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
- 寺沢一、山本草二、広部和也編 (编). . 初版. 青林書院. 1989-06: 112頁. ISBN 978-4417007517.
- 佐分晴夫. . . 小学館. [2010-04-11].
- Zhu, Yuan Yi. . Asi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2020-07, 10 (2) [2023-08-09]. ISSN 2044-2513. doi:10.1017/S204425132000020X.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1) (英语).
- 郭, 文忠. . 清史研究. 2016-02 [2023-08-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0) (中文).
- (PDF).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2018-03-31].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3-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