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
宰相,是古代中国辅助君主(含諸侯、帝王等)最高行政官员的非正式通稱,而非法制上的名稱,除遼朝外,在各朝代的官制中,其實是沒有這官名的。中國古代政權建立中央集權後正式稱謂有丞相、相邦、相國、尚書令、中書令、侍中、同平章事等,相當於今日各國的政府首腦,但職權大過前者。
名稱
「宰」原為「罪人在屋下執事者」[1],後引申為宰制的意思。「宰」有控制、掌握之意。「相」是「目接物」[2],故「相」又有「交接扶助」之意。
商朝时「宰」为貴族家中的管家,是管理家务和奴隶之官;周朝有执掌国政的太宰,也有掌贵族家务的家宰、掌管一邑的邑宰。「宰」,亦管「宰殺」牲畜以祭祀,实已为官的通称。因古時祭祀為頭等大事。
「宰相」二字联称,始见于《韩非子·显学》,但只有辽代以为正式官名,其它各代所指官名与职权广狭则不同,而且名目繁多。唐朝宰相人數與名目最多,有三省長官的中书令、侍中、尚书左仆射、尚书右仆射,还有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与(议、豫)朝政、参知政事、同掌机密等等。漢代丞相以一或二人為相,唐代的宰相以多人合議制為相,還有許多軍人節度使獲得宰相的頭銜,是為使相,但為榮譽職,無實權。
有些朝代會設立左、右丞相(根據皇帝的方向),其地位根據不同朝代對「左尊」或「右尊」而不同。例如先秦時代文官尊左、武官尊右;在漢時期,以右丞相為主相、左丞相為副相;到隋唐兩宋隨周為「左尊右卑」;元朝依蒙古人習俗也以右丞相高於左丞相;到明初洪武時則恢復以左丞相為正職、右丞相為副職,但後廢除了丞相制度。
北京大学历史系副主任祝总斌教授认为,宰相必须拥有议政权和监督百官的执行权,两者缺一不可。首先是进宫谒见皇帝,共议国家大事。宰相对政策(行政、财政、军事、民族等)和人事这两方面的大事必须出谋划策,辅助皇帝最后确定下来(包括对皇帝的错误意见进行谏诤)。其次是在经过皇帝与宰相商议,形成决定之后,还得由宰相监督百官执行。这里包括百官执行后的考课,以及由此奏行的黜陟、赏罚等。古代官吏和后代学者往往重视第一个条件,而忽视第二个条件,从而造成宰相称谓上许多混乱。祝总斌认为两汉的宰相是固定的,始终是三公,尚书台长官不是宰相。魏晋南北朝宰相始终是尚书台或尚书省的长官,而中书监、中书令和门下侍中不是宰相,尽管他们也是在某些方面或某个时期权力极大。明朝和清朝的殿阁大学士权力发展到参与议政,职掌票拟,因而他们一般也被誉为宰相,但在制度上始终无监督六部百官执行之权,所以并不是宰相[3]。
沿革
宰相最早起源于春秋时期。最早见于《韩非子·显学篇》:“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战国时期,宰相的职位在各个诸侯国都建立了起来,春秋戰國時期列國宰相有齊國下卿管仲與上大夫晏嬰、趙國上卿藺相如、秦國相邦呂不韋等代表人物。
秦朝时,宰相的正式官名为丞相,由李斯擔任。汉朝与秦朝相仿,一般稱為丞相(金印緺綬,綬紫青色),只是如果称为「相国」(金印綟綬,綬似綠似紫)的话,地位更高一些,并以御史大夫为副职。漢初立國,刘邦以萧何為丞相,其後升任相國。汉武帝时,起用了一批儒生当丞相,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而政务中心则转到了内廷。宰相的职权逐渐转移到了尚书台长官的手中。汉哀帝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由司徒、司空、太尉,號稱三公,共同执政,權臣則多稱「大司馬」。汉献帝建安十三年(208年),复置丞相,由曹操担任。
除了朝廷的宰相之外,由於漢朝採用封建與郡縣並行制(也稱作郡國制),因此在地方層級上有許多封國(諸如中山國、北海國、趙國等),行政區地位相當於郡。雖然封國的君主為各諸侯王,但只是傀儡,實質的長官,是皇帝派遣的「國相」,因此王國的國相,實際上相當於郡的太守。此外,各郡国内还有许多县侯的封国,侯國的國相,在品级上則相当于县令、县长。
魏晉时,丞相或相国多为权臣自命建立霸府政治,成为了一种篡位夺权的手段,一如曹魏的司馬氏專權和東魏的高歡、西魏的宇文泰。偏安政權蜀漢立國以來所任丞相也只有诸葛亮一人。南北朝制度多变,皇帝所与议论政事或委以机密者,即是宰相,官名有中书监、中书令、尚书令、侍中、仆射或将军。其位最尊、权最大者则为录尚书事。
隋朝時,隋文帝楊堅創立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内史省的内史令、门下省的纳言、尚书省的尚书令合稱為宰相。唐改内史省为中书省,内史令为中书令,纳言为侍中。唐太宗時諫臣房玄龄官至司空兼領尚书左仆射,為當時尚书省實際长官。唐高宗后,不置尚书令,以副职尚书左右仆射为尚书省长官,除中书省长官中书令和门下省长官侍中外,以他官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者才是宰相;玄宗开元后,加衔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
宋朝的尚書令和中書令為虛置,以同平章事、侍中为宰相正式官名,以参知政事为副,兩者同議政事,輪流知印、押班、奏事,合稱「宰執」。[4]从汉朝至唐朝,天子待宰相之礼,逐渐降级,宋太祖废“坐论”之礼,使宰相站立答話,其地位大降。元丰改制,恢复唐朝的三省制度,但三省长官虚设,以副职代之,设宰相二人,首相称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次相称尚书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另设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为副相。政和时,改左仆射为太宰兼门下侍郎,右仆射为少宰兼中书侍郎。靖康间复改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尚书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南宋建炎间,再改宰相官名为尚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代表人物秦檜,副相为参知政事。乾道间又改为尚书左、右丞相,多兼枢密使,统领军政,代表人物如文天祥。
大蒙古國仿效漢制,設立中書省為行政機關,耶律楚材在窩闊台汗時期擔任中書令,位居中書丞相之上。元朝建立後續以中書省为政务中枢,主官中书令由皇太子兼领,不常设,下为中书右左丞相,为常设长官,再下为平章政事,副职为右左丞及参知政事,合称“宰执”。各地設有行中書省作為朝廷的派出機構,長官為行省丞相。
明初亦设中书省,长官为左右丞相,不设中书令。洪武十三年(1380年),太祖藉由胡惟庸案,罢中书省,废丞相,由天子亲决国政。宰相制度和三省制度遂废。后皇帝以不胜庶政之繁,设正五品的内阁大学士协理文书。后內阁职位渐重,但大学士有宰相之实,却无宰相之名,权力受到一定限制,称辅臣,居首者为首辅,如严嵩、張居正。
清沿明制,不设立真正的宰相职务。雍正时设军机处,内阁成为闲曹,沒有品阶的军机大臣行宰相职责,但没有独立的行政权力。清代习惯上称授正一品殿阁大学士为拜相,但无正式宰相名份。清朝末年,清政府仿效日本改革政治制度,成立以总理大臣为首的责任内阁,取代大学士和军机大臣。
在所有的官职中,宰相的变化最多,这是由于君主既需要宰相帮助办理政事,又担心宰相的权位过重,危及自身的权力。明清以后的大学士及军机大臣虽有宰相职责,辅助皇帝,但实际上只是皇权的执行者,没有独立决策权力。虽有大学士和军机大臣专权的情况发生,但他们的权力只是来自君主的信任,而非制度本身,相对下地位并不稳固。
與皇權的衝突
很少大有為的皇帝能長期忍受權力過大的相權。因此相權在中國歷史中不斷的被裁減。其中較顯著的變革有三個時期:
歷代稱謂表
中国的宰相在歴代王朝有不同的稱謂。下表是詳細參照。
朝代 | 宰相 | 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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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 太宰、冢宰、阿衡 | ||
西周 | 太宰、冢宰、小宰 | ||
東周 | 太宰、冢宰、執政官、少宰 | ||
春秋 | 齊:上卿→左相、右相 晉:正卿 秦:左庶長、右庶長 楚:令尹 越:大夫 宋:左師、右師 | ||
戰國 | 相 秦:大良造→相邦→左丞相、右丞相 楚:令尹 | ||
秦 西漢 | 丞相/相國 太尉 御史大夫 | 丞相/相國—輔佐皇帝、總攬政務、統率百官 太尉—司掌軍事 御史大夫—統率御史(監察官) | 三公 |
東漢 | 司徒 太尉 司空 | 丞相即司徒、御史大夫為司空所改稱 實權渐渐移至尚書,三公逐渐成為榮譽職 | 三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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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 | 皇帝個人秘書 | ||
三國 | 曹魏: 司空 司徒 太尉 大將軍 ↓ 尚書令 尚書僕射 ↓ 相國 | ||
蜀漢: 丞相 ↓ 大將軍、錄尚書事 大司馬、錄尚書事 ↓ 尚書令 | |||
東吳: 丞相 ↓ 左丞相 右丞相 | |||
西晉 | 丞相 | 復置三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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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尚書事 | 尚書之最高職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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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令、尚書僕射 門下侍中 中書令 | 尚書先任者 皇帝側近之首,兼掌出纳帝命 皇帝秘書官 | ||
東晉 | 錄尚書事 中書監 中書令 ↓ 中書侍郎 侍中 | ||
隋 | 尚書令 納言 內史令 | 为避隋太祖杨忠讳,侍中改纳言,中书令改内史令 | 三省長官 |
唐 | 尚書令/尚書左、右僕射 侍中 中書令 | 尚書省長官 門下省長官 中書省長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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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策上将 尚書左、右僕射 侍中 中書令 或他官加 知政事 參知政事 參預朝政 專典機密 同中書門下三品 与中書門下同承受進止平章事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等稱號为宰相,名目之多為歷朝之冠,詳見唐朝宰相。 |
由於太宗曾任尚書令,後不再任命此官,改以尚書左、右僕射為尚書省長官
貞觀之後,尚書左、右僕射不帶“同中書門下三品”者,不是真宰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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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 唐代中葉之後,多以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六部尚書或侍郎為本官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 | ||
五代十國 | 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參知政事 等稱謂 |
大多沿襲唐代舊製,真宰相為“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的形式
又有加延資庫使(唐武宗時設置,後梁沿置)、太清宮使(唐後期設置,為首相加銜,後唐复置)、弘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及集賢殿大學士等稱號區別首相、次相和其它宰相 | |
吳/南唐: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參知政事 等稱謂 |
同上 | ||
前蜀/後蜀: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參知政事 等稱謂 |
同上 | ||
南漢: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參知政事 等稱謂 |
同上 | ||
北宋 |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 一般設置兩名或三名宰相 双相时首相兼领昭文館大學士及監修國史,次相兼集賢殿大學士 三相时以兼昭文館大學士者(即唐代的弘文館)为首,兼監修國史者次之,兼集賢殿大學士者又次之 副相為參知政事 間或有一二權臣真除門下侍中一職,也為真宰相 不兼三馆馆职之同平章事或兼节度使之同平章事为虚衔,非宰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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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 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門下侍郎 中書侍郎 尚書左丞 尚書右丞 |
神宗元豐年間重校《唐六典》改革官制,廢除绝大多数沿襲晚唐五代的差遣職務,政府架構形式上回歸了唐代的三省六部制,但原來的三省長官虛設
首相為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次相為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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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宰兼門下侍郎 少宰兼中書侍郎 | 徽宗時期蔡京曾以太師總領三省,稱為“公相” 太宰、少宰系原尚書左僕射、尚書右僕射改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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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 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 欽宗登基後,恢復元豐改製後的舊稱 | ||
南宋 | 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 建炎时三省正式并一,撤消中书、门下侍郎及尚书丞等衔,宰执官恢复“同平章事”“参知政事”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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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丞相 右丞相 | 左、右丞相乾道时自左、右僕射改名 韩侂胄曾以“平章軍國事”一職把持朝政,位在丞相之上 “平章军国重事”多以勛戚老臣為之,有实权者唯贾似道一人,位在丞相之上 | ||
遼 | 北宰相府: 北府左宰相 北府右宰相 總知軍國事 知國事 南宰相府: 南府左宰相 南府右宰相 總知軍國事 知國事 中書令 中書省大丞相 中書省左丞相 尚書令 尚書省左僕射 尚書省右僕射 | ||
金 | 尚書令 尚書左丞相 尚書右丞相 平章政事 | 完顏亮執政時期裁撤中書門下二省,以尚書省為行政中樞 | |
元 | 中書令 中書右丞相 中書左丞相 平章政事 | 門下省不置,尚書省不常置,以中書省為行政中樞,仿照蒙古風俗,男右女左,男尊女卑,右丞相較左丞相高。中書令為皇太子兼任,不常置 | |
明 | 中書左丞相 中書右丞相 | 由於丞相胡惟庸被誅而廢止,省宰制度旋即结束,而后及至清末行宪,不再有真宰相之职 |
近代
受到日語影響,今日時常稱君主制國家的各大臣雅稱為「相」,如財務大臣稱財相、外交大臣稱外相、法務大臣稱法相等。政府首長則稱為首相,甚至是直接稱「宰相」[5][6][7],「擔任政府首長」為「拜相」[8][9],即得自「宰相」之名。
参考文献
- 《說文解字》:「宰,罪(辠)人在屋下執事者,從宀、從辛。辛,罪也。」
- 《說文解字》相,省視也,從目木。《易》曰:地可觀者,莫可觀於木。」
- 祝总斌. . 北京市: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0.10: 1–14. ISBN 7-5004-0700-9 (中文(简体)).
- 龔書鐸、劉德麟 主編. . 臺北: 鳳凰出版. 2007-06: p.15. ISBN 978-986-7151-55-1 (中文(臺灣)).
- . [2022-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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