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

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英語:),是香港司法機構的一個法院,由兩部份組成:原訟法庭上訴法庭,前身是香港最高法院(英語:)。

高等法院
The High Court
設立1997年
前身(廣州:英國駐華司法院,1833年8月
香港:香港最高法院,1844年)
司法管轄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
所在地 香港中西區金鐘道38號
高等法院大樓
設立法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英皇制誥皇室訓令
上訴法院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香港終審法院(主權移交前:英國倫敦樞密院司法委員會
網址http://www.judiciary.gov.hk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現任潘兆初首席法官
首長上任時間2019年12月18日
香港高等法院位於法院道的入口
位於金鐘道入口的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
香港各級法院位置圖

原訟法庭是香港最高級的原訟法院,有無限的司法管轄權,除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外交國家行為[註 1],可聆訊香港任何的民事刑事訴訟,還處理來自各區的裁判法院勞資審裁處小額錢債審裁處淫褻物品審裁處的上訴案件。此外,如果被告在裁判法院案件中保釋被裁判官拒絕,被告可以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提出保釋申請,由法官去決定是否批准保釋申請。

上訴法庭是香港除終審法院外最高級的上訴法院,專門處理來自原訟法庭、區域法院土地審裁處上訴訴訟,還處理來自各級法院由律政司提出的刑期覆核申請,而上訴法庭的上訴案件則會轉至終審法院。

歷史

1833年8月英国率先在广州成立英国驻华司法院,由英国驻华商务总监兼任法官陪审员由12名广州英国侨民担当,处理当地涉及英侨的各类纠纷。1841年英國開始統治香港後,英国驻华司法院便由廣州迁来這裏,改由首任香港總督砵甸乍与副总督德忌立兼任裁判官,以英国军法审理案件。[1]

直至1844年,由伦敦派一名司法官接掌,司法官到埠后当局公布《高等法院條例》,废止军法,改组英国驻华司法院交由司法官主持,同时声明辖区中国居民刑事诉讼可依《大清律例》加以审理[1]香港最高法院英語:)同年正式成立[2],為香港最高級法院,但不具有終審權(英治時期香港的終審權英國樞密院司法委員會)。

此外,英国方面於1865年在上海另成立英国在华及在日最高法院,以管理中国及日本的司法上诉案件。

第1代最高法院大樓位於中環畢打街華人行現址。1912年,中環昃臣道的第2代最高法院大樓建成,最高法院搬遷到新址。1978年,受到地鐵遮打道工程影響,最高法院大樓結構受損,需要關閉進行緊急復修。最高法院其後遷往維多利亞地方法院(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1984年再遷往金鐘法院道現址,是為第3代最高法院大樓。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後,香港成立自己的終審法院,最高法院改名為「高等法院」,英文名稱亦由「The Supreme Court」改為「The High Court」。舊時的高等法院改稱為原訟法庭,而上訴法院則改稱為上訴法庭

科技法庭

在現時高等法院大樓5樓的第7庭,司法機構特地設立科技法庭,旨在使法庭服務能夠配合現今社會不斷轉變的需求;好讓法庭使用者與法律界人士能夠借助設於科技法庭的嶄新科技,幫助訴訟程序順利進行。

死因研訊一般會在西九龍法院大樓進行。若然該聆訊的審訊過程/結果會在社會預期會有重大的迴響而聽審人數亦會預期眾多,該等死因研訊會移師至該法庭舉行。馬尼拉人質事件的死因研訊為其中一例。

休庭期

高等法院會在農曆新年復活節佛誕聖誕節香港公眾假期休庭,日期由法院規則訂明。[3]

法官任命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須由行政長官提名,立法會通過方能任命。同時根據《高等法院條例》第9條(法官的專業資格),只要在香港或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執業為大律師(或法官)最少十年,該人就可以受委任。

法官列表

歷任首席法官

姓名 任期
陳兆愷1997年7月1日-2000年8月31日
梁紹中2001年1月1日-2003年7月13日
馬道立2003年7月14日-2010年8月31日
張舉能2011年6月20日-2018年10月24日
潘兆初2019年12月18日-現任

現任法官[4]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兼上訴法庭庭長
潘兆初庭長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
麥機智副庭長 關淑馨副庭長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
張澤祐法官 袁家寧法官 朱芬齡法官 鮑晏明法官
彭偉昌法官 薛偉成法官 區慶祥法官 潘敏琦法官
林雲浩法官 周家明法官 彭寶琴法官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馮驊法官,GBS 張慧玲法官 夏利士法官 歐陽桂如法官
杜麗冰法官 陳慶偉法官 陳美蘭法官 陳健強法官
吳嘉輝法官 朱珮瑩法官 陸啟康法官 邱智立法官
黃崇厚法官 金貝理法官 李素蘭法官 陳嘉信法官
黃國瑛法官 潘兆童法官 吳美玲法官 李運騰法官
高浩文法官 楊家雄法官 陳靜芬法官 陳仲衡法官
黎婉姫法官 鄭蕙心法官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
譚允芝女士,SBSSCJP 黃繼明先生SC 馮庭碩先生SC 萬崇理先生SC
許紹鼎先生SC 薜日華女士SC 林欣琪女士SC 王鳴峰先生SC
杜淦堃先生SC 許偉強先生SC 毛樂禮先生SC 陳樂信先生SC
鮑進龍先生SC 黃佩琪女士SC 陳政龍先生SC
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
鄺卓宏先生
高等法院高級副司法常務官
何志賢先生

軼事

1987年電影〈香港小姐寫真〉便以當時的香港最高法院做為電影的故事終結,以及背景畫面。

重建計劃

香港高等法院現址位於香港島金鐘金鐘道38號,與金鐘道政府合署為鄰。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2017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及,與司法機構達成共識,將高等法院重置於中環新海濱的五號用地,以解決法院的長遠需要[5]。2024年,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發展局表示,原計劃在中環新海濱五號用地重置高等法院,現改為使用金鐘道政府合署現址,待有關政府部門遷移往北部都會區後,重建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而高等法院現址會繼續保留,原址重建後,作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的一部份。[6]

附近地標

交通

交通路線列表
港鐵
巴士
專線小巴

注释

参考文献

  1. 香港掌故 子羽编著 广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8月第1版 书号11111.160
  2. G. B. Endacott, John M. Carroll, 2005, A Biographical Sketch-book of Early Hong Kong, P. 66.
  3. 香港法例第4章《高等法院條例》第29條
  4. . 司法機構. 2018-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01).
  5. 行政長官2017施政報告
  6. 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金鐘原址興建 發展局重新檢視中環海濱預留地,香港01,2024年1月22日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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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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