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辖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县辖区,罕见情况下简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於1990年代前后撤区併乡之前普遍存在的一种行政区划单位,区划层次介于县和乡之间。县辖区的行政事务机构称为“区公所”。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
第六十八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区划单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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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登记行政区划层级 |
行政级别与其他术语 |
历史:清朝 → 中華民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历史
早期沿革
1949年之前,中华民国在县以下的行政区划设有区公所。1928年9月15月,国民政府公布《县组织法》,规定县的下级自治机关为区公所、村里公所及闾长、邻长。1939年国民政府公布《县各级组织纲要》,开始实行“新县制”,区不作为一级行政或自治组织,只是“县府之辅助机关”,其主要任务是“代表政府督导各乡(镇)办理各项行政及自治事务”,只起上传下达,监督辅导地方自治的作用。区设军事、教育两名指导员。县下为乡(镇)公所,设民政、警卫、经济、文化四股。乡(镇)民代表会。乡镇长兼任中心学校校长、国民兵队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九十年代撤区并乡以前,绝大部分县份的区划单位为区,区的数量从5个到10个,大县多的超过10个。同一时期,县治、少数具有独特经济地位的建制镇为与区处同一行政层次的地位,此类建制镇因由县直管,称为“直管镇”或直辖镇。县辖区的行政机构称为“区公所”,区公所为县政府派出机构,其行政官员称为“区长”。县辖区管辖的乡镇数量平均管辖4~5个,少则2~3个,多则5~8个。
撤区设乡
改革开放后,实行撤区併乡,基本为原来的二个乡(镇)合并为现行一个乡(镇),较小的乡镇则由三四个乡镇合并为一个乡镇,少数面积小、人口少的县辖区,区划调整后仅合并为一个乡镇。
2003年2月20日,山东省长岛县撤销8个区公所,改设为乡镇,至此山东省内不再有区公所设置。
2005年3月,新疆若羌县撤销祁曼塔格区,设立祁曼塔格管理委员会。[1]
2005年6月,湖南省沅陵县撤销8个区公所,至此湖南省内区公所全部撤销。[2]
2006年3月,新疆且末县撤销阿羌区,所辖乡由且末县直接管辖。[1]
2008年6月30日,新疆莎车县撤销所辖的7个区公所。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国还有2个区公所,分别在河北和新疆。[4]
年份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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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 | 18900 |
1983年 | 8100 |
1994年 | 1068 |
1995年 | 703 |
1996年 | 544 |
1997年 | 398 |
1998年 | 339 |
1999年 | 345 |
2000年 | 255 |
2001年 | 78 |
2002年 | 66 |
2003年 | 26 |
2004年 | 20 |
2006年 | 10 |
2008年 | 3 |
2009年 | 2 |
2022年 | 2 |
2002年 | 2003年 | 2004年 | 2006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2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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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1 | 1 | 1 | 1 | 1 | 1 | 1 |
山东 | 8 | - | - | - | - | - | - |
湖南 | 8 | 8 | 8 | - | - | - | - |
四川 | 32 | - | - | - | - | - | - |
甘肃 | 6 | 6 | - | - | - | - | - |
新疆 | 11 | 11 | 11 | 9 | 2 | 1 | 1 |
合计 | 66 | 26 | 20 | 10 | 3 | 2 | 2 |
现存县辖区
目前现存的县辖区如下:
参见
- 县辖区 (中华民国)
- 市辖区
- 乡级行政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级区划调整
参考文献
- . [2012-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19).
- . [2010-03-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5).
- . [2012-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5-12).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23-09-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22).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21-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内容]百度百科上说2014年奎依巴格区被撤销了,但是在乡镇行政区划简册2017、2018上仍然有这个区公所。所以到底撤了没有?[2019-08-11 14:22:00] [回复]您好,奎依巴格区公所未撤销,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答复单位:民政部区划地名司[2020-01-19 15:46:3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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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未知 |
县辖区区公所 (县级政府派出机构) 1950年- |
繼任: 区县直管乡级行政区 |